一种带有移动展示台的会议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5466发布日期:2019-09-20 21:09阅读:293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移动展示台的会议桌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办公用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移动展示台的会议桌。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出现大量多功能的会议桌,比如公开号为CN203723651U的文件中公开了一种便携式会议桌,在会议桌的各个方位都安装了显示屏,用于展示会议需要的内容,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会议的进行。但是,安装多个显示屏,这样对于某些小型公司显得有点多余,甚至是成本上的浪费。很多公司只需一个显示屏,就足以满足会议需要,同时这也面临了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显示屏怎样方便每个人观看的问题,还有就是一般会议不光是通过显示屏传达领导的信息,有时需要让与会者浏览些文件或者产品,开会时这些东西的发放会耽误不少会议时间,等等这些都需要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移动展示台的会议桌,该会议桌解决了传统会议桌存在的弊端,并提供了些改进的地方。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带有移动展示台的会议桌,包括桌体,所述桌体上设有一圈轨道,所述轨道上活动放置有移动展示台,所述移动展示台由移动底座和安装在移动底座上端的展示台组成,所述移动底座内部设有微型电机和蓄电池,所述移动底座的底端设有驱动轮和万向轮,所述微型电机由蓄电池供电,且微型电机的输出端与驱动轮连接,所述展示台的顶端开有矩形槽,所述矩形槽内靠近一侧壁的位置设有转轴,所述转轴上活动连接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厚度小于矩形槽的深度,所述展示台的侧边设有抽屉。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轨道由两段直轨道和两段半圆轨道首尾相接而成,所述半圆轨道位于桌体的两端头位置。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轨道内设有轮槽,轮槽与驱动轮及万向轮的安装位置相对应,且轮槽的宽度与驱动轮及万向轮的宽度相等。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显示屏的背面设有拉手,所述拉手为向内凹陷型。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移动底座的端头位置设有开关按钮,用于控制微型电机的打开和关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使用一个显示屏就满足了会议桌上所有人观看的需要,节约了资源;同时还可以相互之间传达文件或产品之类的,节省了会议时间,提高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展示台的一种状态图;

图3为展示台的另一种状态图;

图4为移动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轨道的横截面示意图;

图中:1-桌体,2-轨道,3-移动底座,4-展示台,5-驱动轮,6-万向轮,7-矩形槽,8-转轴,9-显示屏,10-抽屉,11-轮槽,12-拉手,13-开关按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作进一步详细描述,有必要在此指出的是,以下具体实施方式只用于对本申请进行进一步的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保护范围的限制,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上述申请内容对本申请作出一些非本质的改进和调整。

结合图1至图5所示,一种带有移动展示台的会议桌实施例结构,包括桌体1,桌体1上设有一圈轨道2,轨道2上活动放置有移动展示台,移动展示台由移动底座3和安装在移动底座3上端的展示台4组成,移动底座3内部设有微型电机(图中未示出)和蓄电池(图中未示出),移动底座3的底端设有驱动轮5和万向轮6,微型电机由蓄电池供电,且微型电机的输出端与驱动轮5连接(可采用常规的齿轮连接),展示台4的顶端开有矩形槽7,矩形槽7内靠近一侧壁的位置设有转轴8,转轴8上活动连接有显示屏9,显示屏9可绕转轴8进行翻转。显示屏9的厚度小于矩形槽7的深度,当显示屏9闭合时,展示台4上还留有一定深度的凹槽,凹槽内可放文件或产品,这样文件或产品也不会在移动过程中掉落,展示台4的侧边设有抽屉10,抽屉10内可放入些精密物品或易碎产品,也可放记录笔之类的。

微型电机带动驱动轮5转动,移动底座3及上端的展示台4整体移动,且万向轮位于前端,能根据轨道2的形状,自动调整方向,保证移动底座始终在轨道2上行驶。在不需要移动展示台时,可直接将其取下。

作为一种实施例结构,轨道2由两段直轨道和两段半圆轨道首尾相接而成,半圆轨道位于桌体1的两端头位置,这样移动展示台就可以在轨道2上绕圈移动,且能保证显示屏9始终朝着外侧,便于观看。

作为一种实施例结构,轨道2内设有轮槽11,轮槽11与驱动轮5及万向轮6的安装位置相对应,且轮槽11的宽度与驱动轮5及万向轮6的宽度相等,充分保证移动展示台沿着轨道2移动。

作为一种实施例结构,显示屏9的背面设有拉手12,拉手12为向内凹陷型,可方便拉出显示屏9,且不影响放置文件或产品。

作为一种实施例结构,移动底座3的端头位置设有开关按钮13,用于控制微型电机的打开和关闭,坐在会议桌周围的人,只需伸手就能触碰到开关按钮13,较为方便。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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