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料理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89341发布日期:2019-09-17 20:18阅读:674来源:国知局
手持式料理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小家电领域,尤其涉及手持式料理机。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市场上出现了许多不同类型的食物处理器。其中,传统的手持式料理机包括用于切碎食物的搅拌刀组件以及驱动所述搅拌刀组件转动的电机组件。传统的手持式料理机的搅拌组件通过螺纹组装至主机,操作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方便拆卸搅拌组件的手持式料理机。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持式料理机,包括主机以及组装至所述主机的搅拌组件,所述搅拌组件包括卡扣,所述主机包括锁扣部与解锁部,所述锁扣部与所述卡扣扣持,所述解锁部带动所述锁扣部移动以解除与所述卡扣的扣持。

进一步地,所述搅拌组件包括设有收容空间的组装部,所述卡扣延伸入所述收容空间,所述主机包括机壳,所述机壳包括组装入所述收容空间的安装部,所述安装部包括供所述锁扣部外露的第二窗口。

进一步地,所述机壳包括供所述解锁部外露的第一窗口。

进一步地,所述机壳包括组装在一起的上机壳与下机壳,所述上机壳与下机壳围成空间,所述机壳包括设置于所述空间的锁扣件,所述锁扣部与所述解锁部设置于所述锁扣件。

进一步地,所述锁扣件包括基部以及自所述基部延伸的延伸部,所述解锁部与所述锁扣部自所述延伸部延伸形成。

进一步地,所述锁扣件包括一对所述延伸部、一对所述解锁部与一对所述锁扣部。

进一步地,所述一对解锁部对称设置和/或所述一对锁扣部对称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上机壳包括第一开口与第二开口,所述下机壳包括第三开口与第四开口,所述第一开口与所述第三开口围成所述第一窗口,所述第二开口与所述第四开口围成所述第二窗口。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窗口设置于所述上机壳或所述下机壳。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窗口设置于所述上机壳或所述下机壳。

进一步地,所述解锁部外露于所述主机,按压所述解锁部带动所述锁扣部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主机包括操作件,所述操作件包括可用于抵顶所述解锁部的凸出部。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件可相对所述主机旋转或滑动。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机包括解锁部与锁扣部,所述解锁部带动所述锁扣部移动以与所述搅拌组件的卡扣解除扣持状态,方便取下所述搅拌组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料理机的分解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料理机的主机的分解图。

图3是图2所示的主机的锁扣件的立体图。

图4是图3所示的锁扣件组装至下壳体后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料理机的剖面示意图。

图6是图5所示的手持式料理机的剖面示意图的画圈部分的放大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料理机的主机的另一实施例的剖面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料理机的主机的又一实施例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申请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申请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的例子。

在本申请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申请。除非另作定义,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发明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申请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同样,“一个”或者“一”等类似词语也不表示数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个。“多个”或者“若干”表示两个及两个以上。除非另行指出,“前部”、“后部”、“下部”和/或“上部”等类似词语只是为了便于说明,而并非限于一个位置或者一种空间定向。“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词语意指出现在“包括”或者“包含”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包括”或者“包含”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并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连接”或者“相连”等类似的词语并非限定于物理的或者机械的连接,而且可以包括电性的连接,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参见图1至图6所示,在图示实施例中,所述手持式料理机包括主机1以及可拆卸地组装至所述主机1的搅拌组件2。

重点参阅图2所示,所述主机1包括机壳10以及位于所述机壳10内的电机组件(未图示)。所述机壳10包括手持部105以及自所述手持部105延伸的安装部106。所述机壳10包括组装在一起的上机壳101、下机壳102、后盖103以及锁扣件104。所述上机壳101与下机壳102围成空间1020。所述电机组件以及所述锁扣件104位于所述空间1020。

所述上机壳101包括第一开口1010与第二开口1011。所述下机壳102包括第三开口1021与第四开口1022。所述第一开口1010与所述第三开口1021围成第一窗口。所述第二开口1011与所述第四开口1022围成第二窗口。所述第二窗口位于所述安装部106。在图示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开口1010与所述第三开口1021围成第一窗口,所述第二开口1011与所述第四开口1022围成第二窗口,本申请并不局限于此,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窗口与所述第二窗口可仅设置于所述上机壳101或所述下机壳102,或者所述上机壳101与所述下机壳102其中之一设置第一窗口,另一个设置第二窗口。

重点参阅图3至图4所示,所述锁扣件104包括主体部1041、自所述主体部1041延伸的延伸部1042以及自所述延伸部1042延伸的解锁部1043与锁扣部1044。所述延伸部1042受力可相对所述主体部1041变形。所述第一窗口供所述解锁部1043外露,所述第二窗口供所述锁扣部1044外露。在图示实施例中,所述锁扣件104包括一对所述延伸部1042以及一对所述解锁部1043与一对所述锁扣部1044。所述一对解锁部1043对称设置,所述一对所述锁扣部1044对称设置。

重点参阅图5至图6所示,所述搅拌组件2包括外壳20、固定至所述外壳20的转轴22以及组装至所述转轴22的搅拌刀23。所述外壳20包括圆柱状的基部201、连接至所述基部201的组装部202以及自所述基部201延伸的保护罩203。所述组装部202包括收容空间2021以及延伸入所述收容空间2021的卡扣2022。所述基部201包括贯穿孔2010。所述保护罩203包括侧壁2031以及由侧壁2031围成的容纳部2032。所述搅拌刀23位于所述容纳部2032内。

在图示实施例中,所述基部201与所述组装部202一体设置,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组装部202可与所述基部201组装固定在一起。

所述转轴22穿过所述贯穿孔2010进入所述组装部202的收容空间2021。当所述搅拌组件2需要组装至所述主机1时,按压所述锁扣件104的解锁部1043,所述延伸部1042带动锁扣部1044向所述机壳10的空间1020内移动,所述机壳10的安装部106组装至所述搅拌组件2的组装部202的收容空间2021,此时,松开所述解锁部1043,使得所述锁扣部1044从所述第二窗口露出以与所述搅拌组件2的卡扣2022扣持,把所述搅拌组件2定位至所述主机1。当需要取下所述搅拌组件2时,按压所述解锁部1043,带动所述锁扣部1044解除与所述搅拌组件2的卡扣2022的扣持,即可取下所述搅拌组件2。

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料理机使用时,所述电机组件转动时驱动所述转轴22转动,所述转轴22带动所述搅拌刀23转动以切碎或搅拌食物。

在图示实施例中,通过按压所述解锁部1043,带动所述锁扣部1044解除与所述搅拌组件2的卡扣2022的扣持,以取下所述搅拌组件2,本申请并不局限于此。参照图7所示,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主机3包括固定至所述机壳10的操作件31。所述操作件31包括用于抵推所述解锁部1045的凸出部310。旋转所述操作件31,使所述凸出部310抵推所述解锁部1045,带动所述锁扣部1044解除与所述搅拌组件2的卡扣2022的扣持,即可取下所述搅拌组件2。旋转所述操作件31,使所述凸出部310转动至偏离所述解锁部1045时,所述锁扣部1044从所述第二窗口露出以与所述搅拌组件2的卡扣2022扣持,即可把所述搅拌组件2固定至所述主机3。

在图示实施例中,通过旋转所述操作件31使所述凸出部310抵持所述解锁部1043来带动所述锁扣部1044解除与所述搅拌组件2的卡扣2022的扣持,本申请并不局限于此。参照图8所示,在又一实施例中,推动所述操作件32,使所述凸出部320的第一斜面3200相对所述解锁部1045的第二斜面1046运动以抵推所述解锁部1045,带动所述锁扣部1044解除与所述搅拌组件2的卡扣2022的扣持,即可取下所述搅拌组件2。所述主机4包括连接所述机壳10与所述操作件31的弹性件41,确保松开所述操作件32后,所述操作件32可以复位,带动所述锁扣部1044从所述第二窗口露出。

本实用新型的主机1,3,4包括解锁部1043,1045与锁扣部1044,所述解锁部1043,1045带动所述锁扣部1044移动以与所述搅拌组件2的卡扣2022解除扣持状态,方便取下所述搅拌组件2。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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