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日用器具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
背景技术:
盛装液体的容器,例如,水杯、水壶等,其对于密封性、防渗漏具有较高的要求。传统市场上的水杯、水壶等液体容器,其使用的密封结构都较为复杂,而且密封性都不是很好,很容易发生渗漏的现象,影响使用,较为不便。
目前,现有的密封结构的可拆装密封圈一般都是安装在杯盖上,安装及拆卸存在着不方便,当需要对密封结构进行清洗或更换时需要借助工具安装拆卸,且装配生产时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密封圈可拆卸装配在杯体内胆处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其能够提高水杯的装配效率,方便更换密封圈以及方便对水杯内部和密封圈进行清洗。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包括同中心轴设置的上盖、内塞、密封圈和杯体,所述内塞嵌设所述上盖内,所述杯体的上端内壁设置有至少一圈凸台,所述密封圈的外壁设置于至少一圈与所述凸台相配合的凹槽,所述密封圈通过所述凹槽密封装配在所述凸台上,所述密封圈的顶端可与所述内塞的下端相抵接。
进一步地,在所述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上,所述内塞可拆卸固定在所述上盖内,且所述内塞外壁开设有外螺纹。
进一步优选地,在所述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上,所述杯体内壁设置有与所述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所述内螺纹位于所述凸台的上方位置。
进一步地,在所述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上,所述密封圈上端面朝中心轴倾斜向下设置,其与水平面的夹角呈15-60°。
进一步地,在所述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上,所述密封圈下端面朝中心轴倾斜向上设置,其与水平面的夹角呈30-90°。
进一步地,在所述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上,所述密封圈为硅胶材质。
进一步地,在所述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上,所述密封圈可拆卸装配在所述凸台上。
进一步地,在所述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上,所述凸台和所述凹槽7的横截面呈梯形、圆弧形或方形。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上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经密封圈通过凹槽密封装配在凸台上,密封圈的顶端与内塞的下端相抵接,利用凹槽和凸台的紧密配合达到固定密封效果;该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密封效果好,结构简单可靠,可定期通过拆卸硅胶对杯体内部进行清洗,简单实用方便,并且还可以提高装配效率以及产品合格率,能够大大节约成本,避免浪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中上盖和内塞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中密封圈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中杯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其中,各附图标记为:
1-上盖,2-内塞,3-密封圈,4-杯体,5-凸台,6-外螺纹,7-凹槽,8-内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水杯用内置式可拆装密封结构,包括同中心轴设置的上盖1、内塞2、密封圈3和杯体4,所述内塞2嵌设所述上盖1内,所述杯体4的上端内壁设置有至少一圈凸台5,所述密封圈3的外壁设置于至少一圈与所述凸台5相配合的凹槽7,所述密封圈3通过所述凹槽7密封装配在所述凸台5上,所述密封圈3的顶端可与所述内塞2的下端相抵接。
于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如图2所示,所述内塞2可拆卸固定在所述上盖1内,具体地,内塞2的上端与上盖1的内壁卡扣连接,且所述内塞2外壁开设有外螺纹6。
于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如图4所示,所述杯体4内壁设置有与所述外螺纹6相配合的内螺纹8,且所述内螺纹8位于所述凸台5的上方位置。
于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如图3所示,所述密封圈3上端面朝中心轴倾斜向下设置,其与水平面的夹角呈15-60°,优选为30-45°。所述密封圈3下端面朝中心轴倾斜向上设置,其与水平面的夹角呈30-90°,优选为45-60°。
于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述密封圈3为硅胶材质。且所述密封圈3可拆卸装配在所述凸台5上,能够提高密封圈3的装配效率,方便更换密封圈3以及对杯体4进行内部清洗。
此外,所述凸台5和所述凹槽7的横截面呈梯形、圆弧形或方形。如图3所示,优选地所述凸台5和所述凹槽7的横截面呈梯形,梯形结构可有效增大密封圈3与凸台5的接触面积,以提高固定密封效果。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作为范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该实用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