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15529发布日期:2021-11-29 13:09阅读:128来源:国知局
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厨房用具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烹饪器具。


背景技术:

2.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烹饪器具(诸如电饭煲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已知的煲体中设置有蒸汽发生装置的烹饪器具,该蒸汽发生装置可在加热后产生蒸汽,该蒸汽能够导入到烹饪空间中而辅助加热。但是现有的蒸汽加热装置的加热效率较低,影响用户使用体验。
3.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以至少部分地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在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5.为了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烹饪器具,其包括:
6.煲体,所述煲体中设置有内锅;
7.盖体,所述盖体可开合地设置于所述煲体,当所述盖体盖合在所述煲体上时,在所述盖体和所述内锅之间形成烹饪空间;以及
8.蒸汽发生装置,所述蒸汽发生装置包括:
9.加热盘,所述加热盘包括底壁和从所述底壁的外周边缘向上延伸的侧壁,所述底壁和所述侧壁之间围绕形成容纳腔;以及
10.加热管,所述加热管沿所述侧壁的周向设置于所述侧壁中;以及水容器,所述水容器至少部分地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所述水容器包括蒸汽发生腔,所述蒸汽发生腔用于容纳待被加热以产生蒸汽的水,所述蒸汽发生腔能够与所述烹饪空间连通,以将所述蒸汽导入烹饪空间而辅助烹饪,
11.其中,所述底壁的上表面构造为弧形面,使得所述底壁的上表面的面积大于其在参考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加热盘的底壁的上表面为弧形面,以能够增大其与水容器的接触面积,即增加了加热面积,从而能够提高加热效率,提高用户使用体验。
13.可选地,所述底壁的上表面构造为向上凸出的弧形面。
14.根据本方案,以便于底壁的上表面贴合与其配合的水容器的下表面,并且便于加工底壁,以降低生产成本。
15.可选地,所述底壁的上表面构造为拱形面。
16.根据本方案,进一步便于加工底壁,以降低生产成本。
17.可选地,所述底壁的下表面构造为从中心向上凸出的弧形面。
18.根据本方案,能够使得底壁的壁厚较为均匀,便于加工底壁,以降低生产成本。
19.可选地,所述底壁的下表面构造为拱形面。
20.根据本方案,能够进一步使得底壁的壁厚较为均匀,便于加工底壁。
21.可选地,所述容纳腔由所述底壁的上表面和所述侧壁的内表面围绕,所述容纳腔的横截面为方形。
22.根据本方案,以便于容纳和定位水容器,并且便于实现水容器的侧部加热,横截面为方形的容纳腔相对于横截面为圆形的容纳腔能够增大加热盘的加热面积,从而能够提高加热效率。
23.可选地,所述容纳腔的横截面为长方形。
24.根据本方案,横截面为长方形的容纳腔相对于横截面为圆形的容纳腔能够增大加热盘的加热面积,从而能够提高加热效率。
25.可选地,所述水容器的下部设置在所述容纳腔中,并且所述加热管围绕所述水容器设置在所述水容器的侧部。
26.根据本方案,加热管能够从水容器的侧部对水容器进行加热,以实现立体加热,从而提高加热效率。
27.可选地,所述水容器的下表面构造为与所述底壁的上表面形状相对应的弧形面,并且接触所述底壁的上表面。
28.根据本方案,能够使得水容器的下表面与底壁的上表面完全贴合,并且提高水容器与加热盘的接触面积,以提高加热效率。
29.可选地,所述蒸汽发生装置设置于所述盖体。
30.根据本方案,能够将蒸汽导入到内锅的顶部,以辅助加热。
附图说明
31.本实用新型的下列附图在此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实用新型。附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及其描述,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32.附图中:
33.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的烹饪器具的立体示意图;
34.图2为图1中的烹饪器具的蒸汽发生装置的局部结构的立体示意图;
35.图3为图2中的蒸汽发生装置的局部结构的俯视示意图;
36.图4为沿图3中的线a

a的剖视示意图。
37.附图标记说明:
38.100:烹饪器具
39.110:煲体
40.120:盖体
41.130:加热盘
42.131:底壁
43.132:侧壁
44.133:底壁的上表面
45.134:底壁的下表面
46.135:内表面
47.136:容纳腔
具体实施方式
48.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49.为了彻底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结构。显然,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习的特殊细节。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中所引用的诸如“第一”和“第二”的序数词仅仅是标识,而不具有任何其他含义,例如特定的顺序等。而且,例如,术语“第一部件”其本身不暗示“第二部件”的存在,术语“第二部件”本身不暗示“第一部件”的存在。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术语“上”、“下”、“前”、“后”、“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非限制。
50.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10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100可以为电饭煲、电压力锅或其他的烹饪器具,烹饪器具100除具有煮米饭的功能以外,还可以具有煮粥、煲汤等各种功能。
51.下面将结合图1至图4对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100进行详细的说明。
52.如图1所示,烹饪器具100主要包括煲体110和盖体120,盖体120可开合地设置在煲体110的上方。煲体110中设置有内锅(未示出),当盖体120盖合在煲体110上时,在盖体120和内锅之间可以形成烹饪空间。煲体110基本上呈圆角长方体形状,并且具有圆筒形状的收纳部。内锅可以构造为能够自由地放入收纳部或者从收纳部取出以方便对内锅的清洗,也可构造为固定于煲体110内而无法从煲体110内取出。内锅通常由金属材料制成,用于盛放待加热的材料,诸如米、汤等。此外,煲体110内还设置有底部加热装置和控制装置,底部加热装置可以位于内锅下方,以对内锅中的食物进行加热,用户能够通过控制装置来控制烹饪器具100的烹饪操作。
53.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方向性术语“上”和“下”是基于正立放置的且盖体120处于闭合状态的烹饪器具100所确定的那些方向。
54.如图2至图4所示,烹饪器具100还包括蒸汽发生装置,蒸汽发生装置可以设置在盖体120上,并且能够产生用于导入烹饪空间以辅助烹饪的蒸汽。可以理解,根据需要,蒸汽发生装置也可以设置于煲体110。蒸汽发生装置主要包括加热盘130、水容器(未示出)和设置于加热盘130并且用于对水容器进行加热的加热管140。水容器包括蒸汽发生腔,蒸汽发生腔用于容纳待被加热以产生蒸汽的水,蒸汽发生腔能够与烹饪空间连通,以将蒸汽导入烹饪空间而辅助烹饪。
55.加热盘130主要包括底壁131和从底壁131的外周边缘向上延伸的侧壁132,加热管140沿侧壁132的周向设置于侧壁132中(参见图4)。底壁131大致构造为沿横向延伸的长方形板状结构,侧壁132大致构造为沿竖向延伸。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加热管140可以成型在侧壁132的内部,或者可以在侧壁132上设置沿周向延伸的凹槽,然后将加热管140沿该凹槽的周向盘绕在该凹槽中。
56.底壁131的上表面133和侧壁132的内表面135之间围绕形成容纳腔136,水容器的至少下部设置在容纳腔136中。由此,加热管140设置在侧壁132中,能够在水容器的侧部对水容器进行加热,以形成立体加热,从而提高加热效率。盖体120可以设置有将水容器的蒸汽发生腔与烹饪空间连通的蒸汽通道,以便于将蒸汽发生腔中的蒸汽导入烹饪空间内,辅助烹饪。
57.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提高加热效率,如图4所示,底壁131的上表面133构造为弧形面,使得底壁131的上表面133的面积大于其在参考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从而提高底壁131的上表面133与水容器的接触面积,即提高加热盘130的加热面积,以提高加热效率。
58.优选地,底壁131的上表面133构造为向上凸出的弧形面。进一步优选地,底壁131的上表面133构造为从中心向上凸出的弧形面。底壁131的下表面134对应地构造为从中心向上凸出的弧形面,并且底壁131的下表面134与底壁131的上表面133的曲面形状相对应,以使得底壁131的厚度较为均匀,从而便于加工底壁131,以降低生产成本。在本实施方式中,底壁131的上表面133和下表面134均构造为拱形面。
59.优选地,容纳腔136的横截面为方形。在本实施方式中,容纳腔136的横截面为长方形,以提高加热盘130的加热面积,从而提高加热效率。优选地,水容器的下表面构造为与底壁131的上表面133形状相吻合的弧形面。当水容器座设在底壁131上时,水容器的下表面能够与底壁131的上表面完全贴合,从而提高水容器与加热盘130的接触面积,提高加热效率。
60.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所使用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中出现的诸如“设置”等术语既可以表示一个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个部件,也可以表示一个部件通过中间件附接至另一个部件。本文中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与其它特征结合地应用于另一个实施方式,除非该特征在该另一个实施方式中不适用或是另有说明。
61.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方式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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