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

文档序号:27396951发布日期:2021-11-15 23:02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

1.本实用新型属于艺术设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2.艺术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艺术设计是专业名词,主要包含:环境设计专业方向、平面设计专业方向、视觉传达专业方向,产品设计专业方向,等等方向,随着经济的繁荣和人们审美水平的不断提高,平面设计及其相关专业开始兴起,这些专业可以统称为视觉传达专业,即通过视觉的方式将设计师的理念传达给其他人,视觉传达主要以文字、图形、色彩为基本要素的艺术创作,在精神文化领域以期独特的艺术魅力影响着人们的感情和观念,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视觉传达的从业者需要很强的表达基础和技巧,一种最为基础的方式是通过手绘来想其他人表达自己的设计理念和想法,在进行手绘教学时,为了提高手绘的质量,经常需要将一些展品进行素描,通过练习使学生明确素描的正确概念、掌握素描的各种表现形式,形成素描是一切造型艺术必须的基本功的正确概念,在素描过程中,经常需要对展品在不同角度、位置、光线情况下的视觉效果展示,现有的方法是靠人挪动到不同位置、不同角度下来实现,对教学过程中的连续性影响较大,大大降低教师教学效率。
3.目前现有在素描过程中,经常需要对展品在不同角度、位置、光线情况下的视觉效果展示,靠人挪动到不同位置、不同角度下来实现,对教学过程中的连续性影响较大,无法对展品不同角度照射出阴影,使得素描对阴影部分的描画效率低,大大降低教师教学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解决了对展品在不同角度、位置、光线情况下的视觉效果展示靠人挪动来实现,无法对展品不同角度照射出阴影,使得素描对阴影部分的描画效率低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可以对展品进行不同角度和位置进行调整,对展品从不同角度照射出阴影以提高对素描描画阴影部分质量的艺术设计辅助装置。
5.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包括底座、展示台、升降装置、旋转装置和照射装置,所述升降装置设于底座上,所述展示台设于升降装置上方,所述照射装置设于展示台两侧,所述升降装置包括电动伸缩杆、电机座、套缸和套杆,所述电机座设于底座中间部位,所述电动伸缩杆设于电机座上,所述套缸对称设于电机座两侧底座上,所述套杆套设于套缸内,所述展示台设于套杆远离套缸的一端,所述展示台底壁设有控制箱,所述控制箱内设有控制器,所述电动伸缩杆动力输出端与展示台底壁相连,所述展示台中间部位设有凹槽,凹槽为上端开口的中空腔体设置,所述旋转装置包括旋转电机、转轴和转盘,所述旋转电机设于凹槽底壁,所述转盘设于展示台上,所述转轴设于转盘与旋转电机动力输出端之间,旋转电机带动转轴转动,从而转轴带动转盘转动,所述照射装置包括灯架、无影灯、固定孔、橡胶垫、调节杆、铰接件、左射灯、右射灯、角度轴和连接块,所述灯架设于展示台两侧,灯架横跨展示台设于展示台上方,所述无影灯设于灯架底壁,无影灯用
于照射转盘上的展品,所述连接块对称设于灯架两侧内壁,所述角度轴设于连接块上,所述左射灯和右射灯分别转动设于角度轴,所述铰接件分别设于左射灯和右射灯底壁,所述调节杆铰接设于铰接件,所述固定孔两两一组对称设于灯架两侧内壁,固定孔相对设置,固定孔不同高度设置,所述调节杆远离铰接件的一端设于固定孔内,所述橡胶垫设于固定孔内侧,调节杆设于固定孔内的一端便于分别调整左射灯和右射灯照射角度,调节杆从低处固定孔内拔出,插入调节杆高处固定孔内便于调节左射灯和右射灯照射展品的角度,调节杆通过铰接件转动带动分别左射灯和右射灯通过角度轴转动调节照射角度。
6.进一步地,所述电动伸缩杆外侧设有风琴防护罩,风琴防护罩用于保护电动伸缩杆。
7.进一步地,所述控制箱连通设有散热孔,散热孔用于控制器散热。
8.进一步地,所述展示台侧壁两端分别设有左射按钮和右射按钮,左射按钮和右射按钮分别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控制器分别与左射灯和右射灯电性连接。
9.进一步地,所述展示台侧壁设有旋转按钮和升降按钮,旋转按钮和升降按钮分别与控制器电性连接,控制器分别与旋转电机和电动伸缩杆电性连接。
10.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可以对展品进行不同角度和位置进行调整,对展品从不同角度照射出阴影以提高对素描描画阴影部分质量,通过旋转装置对展品进行不同角度的展示,通过升降装置便于展品从不同高度展示,通过照射装置对展品进行补光照射,通过左射灯和右射灯对展品阴影进行不同单一方向照射或者从两个不相同的方向照射便于描画出高质量的素描阴影部分。
附图说明
11.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的主视图;
14.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的俯视图。
15.在附图中:1、底座,2、展示台,3、升降装置,4、旋转装置,5、照射装置,6、电动伸缩杆,7、电机座,8、套缸,9、套杆,10、凹槽,11、旋转电机,12、转轴,13、转盘,14、灯架,15、无影灯,16、固定孔,17、橡胶垫,18、调节杆,19、铰接件,20、左射灯,21、右射灯,22、角度轴,23、连接块,24、风琴防护罩,25、散热孔,26、左射按钮,27、右射按钮,28、旋转按钮,29、升降按钮,30、控制箱,31、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16.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7.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
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18.如图1

3所示,一种艺术设计辅助装置,包括底座1、展示台2、升降装置3、旋转装置4和照射装置5,所述升降装置3设于底座1上,所述展示台2设于升降装置3上方,所述照射装置5设于展示台2两侧,所述升降装置3包括电动伸缩杆6、电机座7、套缸8和套杆9,所述电机座7设于底座1中间部位,所述电动伸缩杆6设于电机座7上,所述套缸8对称设于电机座7两侧底座1上,所述套杆9套设于套缸8内,所述展示台2设于套杆9远离套缸8的一端,所述展示台2底壁设有控制箱30,所述控制箱30内设有控制器31,所述电动伸缩杆6动力输出端与展示台2底壁相连,所述展示台2中间部位设有凹槽10,凹槽10为上端开口的中空腔体设置,所述旋转装置4包括旋转电机11、转轴12和转盘13,所述旋转电机11设于凹槽10底壁,所述转盘13设于展示台2上,所述转轴12设于转盘13与旋转电机11动力输出端之间,所述照射装置5包括灯架14、无影灯15、固定孔16、橡胶垫17、调节杆18、铰接件19、左射灯20、右射灯21、角度轴22和连接块23,所述灯架14设于展示台2两侧,灯架14横跨展示台2设于展示台2上方,所述无影灯15设于灯架14底壁,所述连接块23对称设于灯架14两侧内壁,所述角度轴22设于连接块23上,所述左射灯20和右射灯21分别转动设于角度轴22,所述铰接件19分别设于左射灯20和右射灯21底壁,所述调节杆18铰接设于铰接件19,所述固定孔16两两一组对称设于灯架14两侧内壁,固定孔16相对设置,固定孔16不同高度设置,所述调节杆18远离铰接件19的一端设于固定孔16内,所述橡胶垫17设于固定孔16内侧。
19.其中,所述电动伸缩杆6外侧设有风琴防护罩24,所述控制箱30连通设有散热孔25,所述展示台2侧壁两端分别设有左射按钮26和右射按钮27,左射按钮26和右射按钮27分别与控制器31电性连接,控制器31分别与左射灯20和右射灯21电性连接,所述展示台2侧壁设有旋转按钮28和升降按钮29,旋转按钮28和升降按钮29分别与控制器31电性连接,控制器31分别与旋转电机11和电动伸缩杆6电性连接。
20.具体使用时,对辅助装置内的设备进行通电,无影灯15通电后自动打开,无影灯15使展品观察的更清楚,将展品放到转盘13上,根据素描的不同要求对辅助装置进行调节,按下升降按钮29通过控制器31启动电动伸缩杆6伸长或缩短调整展品高度,套杆9随着电动伸缩杆6伸长或缩短沿套缸8上下滑动带动展示台2调整高度,从而带动转盘13上的展品调整展示高度,按下旋转按钮28通过控制器31控制旋转11电机启动,旋转电机11带动转轴12转动,从而转轴12带动转盘13上的展品进行旋转展示,按下左射按钮26通过控制器31打开左射灯20对展品左面进行照射,按下右射按钮27通过控制器31打开右射灯21对展品右面进行照射,单独按钮左射按钮26,左射灯20照射的展品阴影处于展品右侧的转盘13上,单独按下右射按钮27,右射灯21照射的展品阴影处于展品左侧的转盘13上,调节杆18设于固定孔16内的一端便于分别调整左射灯20和右射灯21照射角度,调节杆18从低处固定孔16内拔出,插入调节杆18高处固定孔16内便于调节左射灯20和右射灯21照射展品的角度,调节杆18通过铰接件19转动带动分别左射灯20和右射灯21通过角度轴22转动调节照射角度。
21.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
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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