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和烹饪器具与流程

文档序号:31931650发布日期:2022-10-26 00:36阅读:41来源:国知局
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和烹饪器具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烹饪器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和烹饪器具。


背景技术:

2.对于电饭煲来说,当煮粥,煲汤,炖煮等程序烹饪结束,进入保温阶段后,一般只有锅底温度低于80摄氏度才加热,并且加热功率很小,一般为主功率的1/8,且若突然打开上盖,锅内的温度也会慢慢下降,这就导致开盖后看到的食物经常没有翻滚,因此用户会误以为食物还没有烹饪完成,影响用户体验。
3.因此,本技术提出一种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和烹饪器具,以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在发明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例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发明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5.为了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包括:在烹饪完成并进入保温阶段后,进行锅盖开合的检测,若检测到所述锅盖的打开,进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6.对于汤粥类的烹饪过程进入保温阶段后,仍会根据烹饪腔的温度进行小功率加热,但不足以出现翻滚现象,开盖后锅内温度还会降低,而根据本发明的控制方法,若检测到开盖动作,则进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以进行补偿加热,使用户能够看到预期的食材翻滚现象,认为食材烹饪完成且效果较好,可以放心食用。
7.优选地,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包括:
8.控制加热装置以第一预定功率p1进行加热;或者
9.控制所述加热装置以不同加热功率进行分段加热。
10.由此,在开盖后可以以固定的第一预定功率p1进行补偿加热使锅内沸腾,或者以不同的加热功率进行补偿加热使锅内沸腾。
11.优选地,所述第一预定功率p1大于所述保温阶段中的加热功率,或者
12.所述第一预定功率p1大于等于额定功率的80%;或者
13.所述第一预定功率p1大于等于800w。
14.由此,能够使锅内食物在开盖后较快地达到沸腾状态。
15.优选地,所述分段加热过程中的平均加热功率大于所述保温阶段中的加热功率,或者
16.所述平均加热功率大于等于额定功率的80%;或者
17.所述平均加热功率大于等于800w。
18.由此,能够使锅内食物在开盖后较快地达到沸腾状态。
19.优选地,所述分段加热过程中的最大加热功率大于所述保温阶段中的加热功率,或者
20.所述最大加热功率大于等于额定功率的80%;或者
21.所述最大加热功率大于等于800w。
22.由此,能够使锅内食物在开盖后较快地达到沸腾状态。
23.优选地,所述加热装置为电磁加热装置。
24.由此,电磁加热效率比常规发热盘加热效率高,能够使得锅具和锅具内的食物在几秒内就吸收很多热量,升温速度快,进而实现开盖后食物的快速沸腾。
25.优选地,在进行锅盖开合的检测的过程中,判断所述锅盖是否为保温阶段的第一次打开,若是,进入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否则,不进入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26.通常认为用户在保温阶段中的第一次开盖时最需要检查食材有无翻滚沸腾,因此为了降低功耗,只在保温阶段的用户第一次开盖后进行补偿加热,使食材出现翻滚现象,认为已经烹饪成熟,而无需在每次开盖后都进行补偿加热,因为如果每次开盖都补偿加热会导致食材被过度加热,且随着开盖次数的增加,食物会经历多次开盖补偿加热,导致汤粥类食物被不必要的加热,比如煮粥程序,米汤很可能被过度蒸发,影响粘稠度,甚至可能会糊底,最终影响口感;比如煲汤程序,除了汤会被蒸发影响口感外,甚至食材本身可能被过度加热,导致食物老化,变柴,变烂,特别是类似山药、鸡肉等食材,严重影响口感。
27.优选地,在判断出所述锅盖为所述保温阶段的第一次打开后,退出所述锅盖开合的检测。
28.由此,能够节约控制程序,在判断出锅盖为保温阶段的第一次打开后,即可以不必继续进行锅盖开合的检测。
29.优选地,所述判断所述锅盖是否为所述保温阶段的第一次打开,包括:
30.判断表示所述锅盖开合状态的自锁寄存器的值是否加1。
31.通常,在烹饪器具的主控芯片中设置表示锅盖开合状态的自锁寄存器,自锁寄存器的值只能增加到1,确保只进行一次补偿加热。也可以理解,在自锁寄存器的值为1后,即使再判断出锅盖打开,也不会进行进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32.优选地,在进入所述保温阶段的时刻起同时开始计时,若所述锅盖的打开发生在计时时长t0到达第一预定时长t1之前,进入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否则,不进入。
33.由此,在第一预定时长t1时间段内的锅盖的打开被认为是用于用户最需要检查食材是否翻滚而成熟的打开,而超出第一预定时长t1后,可以被理解为用户只需要打开锅盖以盛取汤粥,因此无需进行补偿加热,且用户在超过预定时长才开盖食用,可以理解用户可能想要一种不要太烫,温度更适合食用的食物,此时如果将食物加热到沸腾,反而会影响用户此时的食用体验。
34.优选地,所述第一预定时长t1满足:5min≤t1≤15min。
35.优选地,控制加热装置以所述第一预定功率p1加热,或者以不同加热功率进行分段加热,持续第二预定时长t2后,退出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或者,检测到锅盖盖合,退出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36.由此,可以根据补偿加热持续的时长或者锅盖盖合信号,退出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37.优选地,若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在第三预定时长t3内呈上升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一预设温度值t1,或者所述顶部温度大于等于第六预设温度值t6,
38.或者,根据开合检测装置检测到的合盖信号,
39.退出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40.由此,若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在第三预定时长t3内呈上升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一预设温度值t1,说明锅内食物已经沸腾且有合盖动作,或者所述顶部温度大于例如95℃(该第六预设温度值t6通常设置为低于沸腾温度3-5℃),或者,检测到合盖信号,进而可以退出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41.优选地,检测所述锅盖是否打开包括:
42.根据烹饪腔的顶部温度或温度变化判断是否出现所述锅盖的打开,和/或
43.根据锅盖开合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信号判断是否出现所述锅盖的打开。
44.优选地,在根据所述顶部温度判断是否出现所述锅盖的打开的情况下,
45.当所述顶部温度在第四预定时长t4内呈下降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二预设温度值t2,或者所述顶部温度低于第五预设温度值t5,判定出现所述锅盖的打开。
46.例如,若所述顶部温度在30s内下降15个ad值,或者顶部温度低于例如85℃时,判定出现锅盖的打开。
47.优选地,还包括:
48.进行加热异常的检测:根据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和/或,根据锅体温度判断是否出现加热异常,若是,控制加热装置停止加热和/或报警提示。
49.由此,能够避免在合盖状态下补偿的沸腾加热;以及开盖下补偿的沸腾加热时间超过预定时长(例如6s)的异常情况,从而避免粥汤炖煮类食材变干而影响口感。
50.优选地,当所述顶部温度在第五预定时长t5内呈上升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三预设温度值t3,判定出现加热异常;和/或
51.当所述锅体温度在第六预定时长t6内呈上升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四预设温度值t4,判定出现加热异常。
52.可以理解,在保温阶段,检测到锅盖的打开,并将锅盖盖合后进行加热补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变化、底部温度变化、或者锅体温度一起判断是否出现锅盖盖合状态下的加热异常。即锅盖盖合状态下的反复加热,因为锅盖盖合后,顶部温度和底部温度的变化均很明显;当然,在检测到锅盖的打开,并保持锅盖打开状态进行加热补偿的情况下,由于顶部温度变化不是很明显,因此,可以只通过烹饪腔底部温度或者锅体温度的变化判断是否出现加热异常。
53.优选地,在进入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时,进行所述加热异常的检测。
54.由此,能够及时判断出是否出现加热异常。
55.优选地,所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完成后,继续根据烹饪腔的温度和/或根据锅体的温度控制加热装置以所述保温阶段的所述加热功率进行加热。
56.由此,能够继续给食材进行保温。
57.本发明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包括:
58.温度检测装置,用于检测所述烹饪器具的烹饪腔顶部温度和锅体温度,加热装置,用于对所述烹饪腔进行加热;以及
59.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温度检测装置、所述加热装置信号连接,
60.其中,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烹饪器具执行上述任一实施方式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61.对于汤粥类的烹饪过程进入保温阶段后,仍会根据烹饪腔的温度进行小功率加热,但不足以出现翻滚现象,开盖后锅内温度还会降低,而根据本发明的控制方法,若检测到开盖动作,则进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以进行补偿加热,使用户能够看到预期的食材翻滚现象,认为食材烹饪完成且效果较好,可以放心食用。
附图说明
62.本发明实施例的下列附图在此作为本发明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发明。附图中示出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及其描述,用来解释本发明的原理。在附图中,
63.图1为根据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示出的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64.图2为根据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示出的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65.图3为根据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示出的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66.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发明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发明实施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发明实施例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67.为了彻底了解本发明实施例,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结构。显然,本发明实施例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习的特殊细节。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如下,然而除了这些详细描述外,本发明还可以具有其他实施例。
68.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该烹饪器具可以是电饭煲或其他电加热器具。此外,烹饪器具除了具有煮米饭的功能之外,还可以具有煮粥、煲汤等其他功能。
69.本实施例涉及的烹饪器具可以采用各种结构。比如,在一个实施方式中,烹饪器具包括电磁炉和用于电磁炉的锅体,锅体通常包括锅体本体和锅盖。作为另一示例,该实施例涉及的烹饪器具一般包括煲体和盖体。煲体可以呈大体圆角长方体形状、大体圆筒形状或其他任何合适的形状。煲体中设置有大体圆筒形状或其他任何合适的形状的内锅。内锅可以自由地放入煲体的内锅收纳部中或者从内锅收纳部取出,以方便对内锅进行清洗。内锅用于存放待烹饪的食物,诸如米、汤等。内锅的顶部具有顶部开口。使用者可以通过顶部开口将待烹饪的食物存放在内锅中,或者通过顶部开口将烹饪好的食物从内锅中取出。
70.盖体的形状与煲体的形状基本上对应。例如,盖体可以呈圆角长方体形状。盖体以可开合的方式设置在煲体上,用于盖合煲体的整个顶部或者至少煲体的内锅。具体地,在本实施方式中,盖体可以通过例如铰接的方式在最大打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之间可枢转地设置在煲体的上方。当盖体盖合在煲体上时,盖体与煲体(具体地,与煲体的内锅)之间形成烹饪空间。
71.在本实施例中,盖体可以包括面盖、内衬和可拆盖。其中,内衬具有较高的强度,能够起到支撑的作用,并且能够在内衬上集成地设置诸如感测元件、控压元件等的功能性元
件,使烹饪器具的结构保持紧凑。面盖覆盖内衬的外侧,保护内衬以及其上设置的零部件,同时使盖体整体上比较美观。
72.本实施例的烹饪器具还设置有加热装置。加热装置设置在煲体中,可以在内锅的底部和/或侧部对内锅进行加热。加热装置可以为电加热管,也可以为诸如电磁线圈的感应加热装置。在烹饪器具包括可分离底座的结构中,加热装置也可以设置在烹饪器具的底座中。
73.本发明的烹饪器具还设置有顶部温度传感器和底部温度传感器,用于实时检测烹饪空间(烹饪腔)的温度。顶部温度传感器通常设置在盖体上,底部温度传感器可以设置于煲体内与内锅直接接触。温度传感器可以是测温探头。测温探头可以为热敏电阻,如ntc热敏电阻或ptc热敏电阻。温度传感器可以连接至烹饪器具的控制装置(例如主控芯片),以在感测到烹饪空间的温度之后将感测到的温度信号反馈至主控芯片,从而主控芯片能够基于温度信号对烹饪的过程实现更精确的控制。另外,烹饪器具还可以包括为控制装置等进行供电的电源板。
74.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汤粥类烹饪的控制方法,例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
75.在烹饪完成并进入保温阶段后,进行锅盖开合的检测,若检测到所述锅盖的打开,进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76.可以理解,在选定煮粥模式开始烹饪时,赋值煮粥总时间t,t走倒计时,煮粥功能程序根据顶部温度值top,底部温度值bom的变化来调整加热功率,完成整个烹饪过程。总时间t(1-2小时)倒计时结束,煮粥功能结束,程序自动进入保温阶段,保温阶段的时间计时器t开始计时,t走正计时。在一个实施方式中,t达到预定值,例如30min时,保温阶段结束,烹饪器具自定断电,烹饪结束。
77.具体地,在保温阶段,参考图1,可以设置成:当底部温度值bom小于60℃,以全功率(例如1200w)加热;底部温度值bom大于等于60℃并小于等于70℃,以1/2全功率加热;底部温度值bom大于70℃且小于等于75℃,以1/5全功率加热;底部温度值bom大于75℃且小于等于80℃,以1/8全功率加热;并且当顶部温度值top大于95℃,强制停止加热。
78.因此,在进入保温阶段后,同时进行锅盖开合的检测,若检测到锅盖的打开,进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79.具体地,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可以包括:
80.控制加热装置以第一预定功率p1进行加热;或者
81.控制加热装置以不同加热功率进行分段加热。
82.其中,第一预定功率p1可以设置成大于保温阶段中的加热功率,或者
83.第一预定功率p1设置成大于等于额定功率(例如1200w)的80%;或者,第一预定功率p1设置成大于等于800w。由此,能够使锅内食物在开盖后较快地达到沸腾状态。
84.当然,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以不同加热功率进行分段加热,那么该分段加热过程中的平均加热功率也可以设置成大于保温阶段中的加热功率;或者,设置成大于等于额定功率的80%;或者,设置成大于等于800w。类似地,该分段加热过程中的最大加热功率也可以设置成大于保温阶段中的加热功率;或者,设置成大于等于额定功率的80%;或者,设置成大于等于800w。
85.进一步地,可以在进行锅盖开合的检测的过程中,判断锅盖是否为保温阶段的第
一次打开,若是,进入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否则,不进入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86.通常认为用户在保温阶段中的第一次开盖是为了检查食材有无翻滚沸腾,因此为了降低功耗,只在保温阶段的用户第一次开盖后进行补偿加热,使食材出现翻滚现象,而无需在每次开盖后都进行补偿加热。
87.当然,也可以在进入保温阶段的时刻起同时开始计时,若锅盖的打开发生在计时时长t0到达第一预定时长t1之前,进入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否则,不进入。优选地,第一预定时长t1可以满足:5min≤t1≤15min。
88.也就是说,用户在进入保温阶段后的5min内到15min内,打开锅盖,则进行补偿加热,以使用户看到食材翻滚。即,在第一预定时长t1时间段内的锅盖的打开被认为是用户需要检查食材是否翻滚,而超出第一预定时长t1后,可以被理解为用户只需要打开锅盖以盛取汤粥,因此无需进行补偿加热。
89.进一步地,判断锅盖是否为保温阶段的第一次打开,可以包括:判断表示锅盖开合状态的自锁寄存器的值是否加1。可以理解,在烹饪器具的主控芯片中设置表示锅盖开合状态的自锁寄存器,自锁寄存器的值只能增加到1,确保只进行一次补偿加热。也可以理解,在自锁寄存器的值为1后,即使再判断出锅盖打开,也不会进行进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90.当然,为了节约控制程序,也可以在判断出锅盖为保温阶段的第一次打开后,退出锅盖开合的检测,例如图3中所示的那样。
91.接下来,在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中,可以控制加热装置以第一预定功率p1加热,或者以不同加热功率进行分段加热,持续第二预定时长t2后,退出改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或者,检测到锅盖盖合,退出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例如,以全功率(可以理解为第一预定功率p1)进行加热并持续6s(可以理解为第二预定时长t2)后,退出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92.更具体地,可以通过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变化或者开合盖信号判断锅盖是否盖合。
93.具体为:若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在第三预定时长t3内呈上升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一预设温度值t1,或者该顶部温度大于等于第六预设温度值t6,或者,根据开合检测装置检测到的合盖信号,
94.退出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95.在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参考图1,例如在5s内,顶部温度值top和/或底部温度值bom上升了5个ad值以上,则退出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或者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大于例如95℃(该第六预设温度值t6通常设置为低于沸腾温度3-5℃);或者,检测到合盖信号,进而可以退出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
96.接下来,前述的检测锅盖是否打开可以包括:
97.根据烹饪腔的温度变化判断是否出现锅盖的打开,和/或
98.根据锅盖开合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信号判断是否出现锅盖的打开。
99.具体地,在根据烹饪腔的温度判断是否出现锅盖的打开的情况下,可以包括:当烹饪腔的温度在第四预定时长t4内呈下降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二预设温度值t2,判定出现锅盖的打开。在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参考图1,若顶部温度值top在30秒内下降了15个ad值(前1秒的ad值记为top0,后1秒的ad值记为top1,30秒之内top0-top1≥15),判定锅盖打开。也可以在顶部温度低于85℃时,判定出现锅盖的打开。
100.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设置锅盖开合检测装置,根据其检测到的信号判断是否出现锅盖的打开。具体地,盖体开合检测装置可以为磁簧开关和磁场发生装置,或者光电开关,或者微动开关或者其他位移传感器。
101.继续参考图1,本发明的方法还包括:
102.进行加热异常的检测:根据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和/或,根据锅体温度判断是否出现加热异常,若是,控制加热装置停止加热和/或报警提示。由此,能够避免保温阶段的反复加热,使粥汤类食材变干而影响口感。
103.具体地,根据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和/或,根据锅体温度判断是否出现加热异常可以包括:
104.当顶部温度在第五预定时长t5内呈上升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三预设温度值t3,判定出现加热异常;和/或
105.当锅体温度在所述第六预定时长t6内呈上升趋势,且温度变化值大于等于第四预设温度值t4,判定出现加热异常。
106.可以理解,在一个实施方式中,可以设置为:底部温度值bom和/或锅体温度在20秒内上升了10个ad(前1秒的ad记为bom0,后1秒的ad记为bom1,20秒后bom1-bom0≥10),和/或,顶部温度值top在20秒内上升了10个ad(前1秒的ad记为top0,后1秒的ad记为top1,20秒后top1-top0≥10),判定出现加热异常。
107.需要说明的是,在保温阶段,检测到锅盖的打开,并将锅盖盖合后进行加热补偿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烹饪腔的顶部温度变化、底部温度变化、或者锅体的温度变化判断是否出现锅盖盖合状态下的加热异常,即锅盖盖合状态下的反复加热,因为锅盖盖合后,顶部温度和底部温度的变化均很明显;当然,在检测到锅盖的打开,并保持锅盖打开状态进行加热补偿的情况下,由于顶部温度变化不是很明显,因此,可以只通过烹饪腔底部温度的变化判断是否出现加热异常。
108.需要说明的是,加热异常的检测贯穿整个保温阶段,一旦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执行时或执行完毕后,就都要做异常检测。即,在一次开盖补偿加热时或之后,需要一直做加热异常检测。
109.接下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完成后,可以继续根据烹饪腔的温度和/或根据锅体的温度控制所述加热装置以保温阶段的加热功率进行加热。
110.对于汤粥类的烹饪过程进入保温阶段后,仍会根据烹饪腔的温度进行小功率加热,但不足以出现翻滚现象,开盖后锅内温度还会降低,而根据本发明的控制方法和烹饪器具,若检测到开盖动作,则进入开盖沸腾补偿加热阶段,以进行补偿加热,使用户能够看到预期的食材翻滚现象,认为食材烹饪完成且效果较好,可以放心食用。
111.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所使用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发明。本文中出现的诸如“部件”等术语既可以表示单个的零件,也可以表示多个零件的组合。本文中出现的诸如“安装”、“设置”等术语既可以表示一个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个部件,也可以表示一个部件通过中间件附接至另一个部件。本文中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与其它特征结合地应用于另一个实施方式,除非该特征在该另一个实施方式中不适用或是另有说明。
112.本发明已经通过上述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方式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发明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根据本发明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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