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控柜的开门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3702786发布日期:2023-03-31 20:19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控柜的开门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开门方法,具体涉及一种电控柜的开门方法。


背景技术:

2.放置在公共场所的储存柜/售货柜大部分都采用电控锁,现使用的的开门方法,在开锁后门体整体弹出且呈角度打开,无法与柜体密封闭合。现有的电控柜开门方法存在一系列不足之处。以现场制冷柜售卖机为例,现场制冷柜售卖机的结构是将一个格子售货机柜体整个密封在冷柜内,里面是小柜门,外面还要设置两个大门。制冷柜售卖机开锁后,门处于呈角度的非闭合状态,该开启状态会导致冷气外泄,进而造成能耗增加、制冷效果差。
3.此外,当储存柜/售货柜的柜门开启后,由于呈角度打开,放置在大厦或公共场合,整体外观不美观。其次,由于柜门打开,蚊虫飞蛾等也容易飞入柜子,久之导致柜子内部堆积垃圾,存在卫生隐患。再者,由于柜门开启后无法与柜体闭合,也无法固定在某一角度,因此容易受外部环境(如吹来的风)的影响而发生震动,产生噪音。而儿童或匆忙的行人容易也容易与打开的柜门存在磕碰,存在安全隐患。
4.使用现有的电控柜开门方法,无法实现柜门开启后的密封性,同时柜门开启后也存在使用不方便、密封性不强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现使用的电控锁开门方法在柜门开启后无法使柜门与柜体仍密封闭合的缺陷,提供一种能使开锁后仍使柜门与柜体密封闭合的电控柜的开门方法。
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7.一种电控柜的开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8.1)终端设备发出开锁请求;
9.2)锁具检测到开锁信号;
10.3)锁具执行开锁动作:通过驱动设备(1)控制锁舌(2)与锁舌锁定机构分离;
11.4)锁开启:所述锁舌(2)与所述锁舌锁定设备分离后,与所述锁舌锁定机构连接的局部弹出把手(3)受弹力作用朝门外方向弹出,但此时门体仍处于关闭状态;
12.5)用手拉动向外弹出的所述局部弹出把手(3)将门呈角度的开启。
13.进一步地,所述驱动设备(1)包括电机或电磁线圈,所述驱动设备与电源相连。
14.进一步地,所述锁舌(2)设置在锁舌滑竿的一端,所述锁舌滑竿上设有弹性部件a(4),所述锁舌滑竿远离所述锁舌(2)的一端设有所述驱动设备(1);
15.在步骤3)中,所述驱动设备(1)通电后控制所述锁舌滑竿带动所述锁舌(2)克服所述弹性部件a(4)的弹力往回缩。
16.进一步地,所述弹性部件a(4)包括套设在所述锁舌滑竿上的压簧。
17.进一步地,所述锁舌锁定机构为伸缩锁扣(5),所述伸缩锁扣(5)通过连接部与位于门体外侧的局部弹出把手(3)刚性连接,所述连接部受弹力作用能在所述门体上做往复
运动,所述伸缩锁扣(5)的自由端设有容纳并锁定所述锁舌的孔。
18.进一步地,所述伸缩锁扣(5)的非自由端和自由端呈角度设置,所述伸缩锁扣的非自由端抵触弹性部件b(6);
19.在步骤4)中,所述伸缩锁扣(5)与所述锁舌(2)分离后在弹性部件b(6)的弹力作用下向门体外侧弹出,带动所述局部弹出把手(3)弹出。
20.进一步地,所述弹性部件b(6)设置在用于容纳所述伸缩锁扣的壳体(7)内,所述弹性部件b(6)的两端分别抵触所述固定壳体(7)和所述伸缩锁扣(8)的非自由端,所述壳体(7)固定在门体内侧的壁上。
21.进一步地,所述连接部为中空结构,所述壳体上设有压簧滑竿(8),所述连接部套设在所述压簧滑竿(8)外部并能够以所述压簧滑竿(8)为轴做往复运动,所述弹性部件b(6)为设置在所述压簧滑竿(8)上的压簧。
22.进一步地,所述终端设备包括移动终端设备,所述终端设备和所述锁具可通过wifi或蓝牙传递和接收开锁请求。
23.进一步地,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控柜包括售货柜、储存柜、保险柜。
24.本发明取得的有益效果为:
25.(1)采用弹出式开门方法,解锁后门体不会像现有技术那样整个门体呈角度打开,而是先仅弹出门把手,门体仍与门框保持密封闭合状态,使用者再通过弹出的把手手动打开门体。而在取出柜体内的物品放下门后,局部弹出的门把手仍然突出,但柜门可以实现和柜子紧紧贴合关闭状态。由于开锁后门体与门框仍保持密封闭合状态,使开锁后蚊虫飞蛾不易飞入柜体内部,使柜体内部保持卫生;当遇到强风情况时,门体不易发生震动,也大大减小儿童或匆忙的行人与打开的门体发生磕碰的概率,整体设计更加安全、美观、简洁。
26.(2)弹出的局部弹出的门把手在门体没有呈角度开启的状态下可以清晰的区分哪一格柜子已经开启,有助于将已经开锁和未开锁的柜体区分开来;
27.(3)此外,该弹出式的开门方法可应用在格子柜、售货机、置物柜等中,相比现有的开门方法更加智能和人性化,具有有广阔的市场适用度。
附图说明
28.图1:锁开启后局部弹出把手弹出示意图;
29.图2:锁开启后局部弹出把手弹出局部放大示意图;
30.图3:锁开启后门体呈角度打开示意图;
31.图4:锁开启后门体呈角度打开局部放大示意图;
32.图5:本方法使用的锁具示意图。
33.附图标记:1-驱动设备;2-锁舌;3-局部弹出把手;4-弹性部件a;5-伸缩锁扣;6-弹性部件b;7-壳体;8-压簧滑竿;9-门体;10-售货机。
具体实施方式
34.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公开的电控柜的开门方法做进一步清楚的阐述。
35.本发明提供的电控柜的开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6.1)终端设备发出开锁请求;
37.2)锁具检测到开锁信号;
38.3)锁具执行开锁动作:通过驱动设备1控制锁舌2与锁舌锁定机构分离;
39.4)锁开启:所述锁舌2与所述锁舌锁定设备分离后,与所述锁舌锁定机构连接的局部弹出把手3受弹力作用朝门外方向弹出,但此时门体9仍处于关闭状态;
40.5)用手拉动向外弹出的所述局部弹出把手3将门体9呈角度的开启。
41.具体地,如图5所示,所述驱动设备1包括电机或电磁线圈,所述驱动设备与电源相连。所述锁舌2设置在锁舌滑竿的一端,所述锁舌滑竿上设有弹性部件a 4,该弹性部件a 4设置为套设在所述锁舌滑竿上的压簧。所述锁舌滑竿远离所述锁舌2的一端设有所述电机或电磁线圈,该电机或电磁线圈通电后控制所述锁舌滑竿带动所述锁舌2克服所述弹性部件a 4的弹力往回缩。
42.进一步地,所述锁舌锁定机构为伸缩锁扣5,所述伸缩锁扣5通过连接部与位于门体外侧的局部弹出把手3刚性连接,所述连接部受弹力作用能在所述门体上做往复运动,所述伸缩锁扣5的自由端设有容纳并锁定所述锁舌的孔。其中,所述伸缩锁扣5的非自由端和自由端呈角度设置,所述伸缩锁扣的非自由端抵触弹性部件b 6,在步骤4)中,所述伸缩锁扣5与所述锁舌2分离后在弹性部件b 6的弹力作用下向门体外侧弹出,带动所述局部弹出把手3弹出。
43.进一步地,所述弹性部件b 6设置在用于容纳所述伸缩锁扣的壳体7内,所述弹性部件b 6的两端分别抵触所述固定壳体7和所述伸缩锁扣8的非自由端,所述壳体7固定在门体内侧的壁上。所述连接部为中空结构,所述壳体上设有压簧滑竿(8),所述连接部套设在所述压簧滑竿(8)外部并能够以所述压簧滑竿8为轴做往复运动,所述弹性部件b 6为设置在所述压簧滑竿8上的压簧。
44.进一步地,所述终端设备包括移动终端设备,所述终端设备和所述锁具可通过wifi或蓝牙传递和接收开锁请求。
45.进一步地,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控柜包括售货柜、储存柜、保险柜。
46.以下以售货机10为例,具体阐述电控柜开锁即关锁的工作原理:
47.(1)用户通过手机扫码或任何其他现有方式选定商品并支付后向售货机发送开锁请求;
48.(2)售货机处理器接收开锁请求并向锁具发出开锁信号;
49.(3)售货机内的锁具检测到开锁信号;
50.(4)锁具内的驱动设备例如电磁线圈通电,通电后的电磁线圈产生磁性,使锁舌滑竿克服设置在其外部的压簧的弹力带动锁舌向内回缩,此时原本锁定在伸缩锁扣上的锁舌与伸缩锁扣分离,伸缩锁扣受壳体内压簧弹力作用带动局部弹出把手向门体外侧弹出。此时开锁成功,但此时门与门框仍呈密封闭合状态,可通过弹出的局部弹出把手将已开锁的柜体与周围未开锁的柜体区分开来(如图1和图2所示);
51.(5)用户通过拉动弹出的局部弹出把手将柜门呈角度的打开,呈角度打开后的柜门与向普通开锁后的柜门无异(如图3和图4所示);
52.(6)用户取完物品,可再次通过拉动把手将柜门关闭,使柜门和柜体呈密封状态(如图1和图2所示),但此时柜门仍处于开锁状态,此操作可避免蚊虫飞蛾等飞入柜体内部,
使柜体保持卫生和美观;
53.(7)用户想将柜门上锁时,可直接按压局部弹出把手,此时伸缩锁扣克服压簧弹力往里运动,受伸缩锁扣压迫的锁舌相对向下运动,伸缩锁扣继续向内运动,锁舌滑竿上的锁舌滑入伸缩锁扣上的孔,此时柜门完全上锁(如图1左侧柜门所示)。
54.采用本发明的弹出式开门方法,解锁后门体不会像现有技术那样整个门体呈角度打开,而是先仅弹出门把手,门体仍与门框保持密封闭合状态,使用者再通过弹出的把手手动打开门体。而在取出柜体内的物品放下门后,局部弹出的门把手仍然突出,但柜门可以实现和柜子紧紧贴合关闭状态。由于开锁后门体与门框仍保持密封闭合状态,使开锁后蚊虫飞蛾不易飞入柜体内部,使柜体内部保持卫生;当遇到强风情况时,门体不易发生震动,也大大减小儿童或匆忙的行人与打开的门体发生磕碰的概率,整体设计更加安全、美观、简洁;
55.弹出的局部弹出的门把手在门体没有呈角度开启的状态下可以清晰的区分哪一格柜子已经开启,有助于将已经开锁和未开锁的柜体区分开来;
56.此外,该弹出式的开门方法可应用在格子柜、售货机、置物柜等中,相比现有的开门方法更加智能和人性化,具有有广阔的市场适用度。
57.本部分所述的实施例只是发明的一种较佳的方案,附图仅起说明作用,二者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但凡采取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的方式所获得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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