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办公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18101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多功能办公桌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桌,尤其是银行、商场、企事业单位等用以存放现金的多功能办公桌。
目前,银行、商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用以存放现金的办公桌,多为木质普通办公桌,其上除安装有普通的弹子锁外,无其它任何防范装置,很难避免不法分子的抢劫或偷窃。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防止不法分子进行抢劫或偷窃的多功能办公桌。
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办公桌包括桌体,该桌体由桌面、桌体框架和抽屉构成。桌体下部两侧有桌腿框架,该桌腿框架内安装有抽屉。其结构特点是桌体的中间抽屉两侧设置有由壳体、弹簧和楔头锁舌构成的应急锁合机构,在所述的中间抽屉两侧面上对应地焊有便于与楔头锁舌配合的挡块。
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办公桌的桌体中间抽屉两侧设置有应急锁合机构,能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的抢劫和偷窃。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办公桌示意图;图2是
图1的A-A剖视示意图;图3是
图1的B-B剖视示意图;见
图1、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办公桌,包括桌体,该桌体由桌面4、桌体框架3和3个抽屉2构成。抽屉2的前面装有弹子锁11和拉手12。桌体框架上的中间抽屉两侧各有一角钢9,该两角钢的上、下端分别用螺钉固定在桌体框架3的上、下撑子上。两角钢9的前面分别固定一应急锁合机构。锁合机构包括一壳体10,该壳体与中间抽屉2相邻的一个面上有孔,孔内配有楔头锁舌7。楔头锁舌的楔头与焊在中间抽屉2两侧面上的挡块6相配合。楔头锁舌7的另一端置入壳体10内,壳体内的楔头锁舌上套有弹簧8。桌体框架3的后壁内侧中间固定有两个限位弹簧13。正常情况下该两弹簧与桌体框架内的中间抽屉2的后侧面相抵。当遇有不法分子进行抢劫时,工作人员只需将中间抽屉用力一推,即可使应急锁合机构的楔头锁舌7卡在中间抽屉2两侧面上的挡块6内侧,使劫犯无法在短时间内打开抽屉,盗走钱物。
桌体下部两侧安装有用作桌腿的桌腿框架1,该桌腿框架内均安装有两个抽屉2,每个抽屉2外侧面上均装有弹子锁11和拉手12。其中,右侧的桌腿框架内安装有市售四功能报警探测器16、报警开关15、报警电源14,与安装在桌体框架3内的报警行程开关18、桌体后壁内的报警讯响器17一起,构成报警装置。
根据需要,可在桌体下部的一侧或两侧设置保险柜,该保险柜的门上均安装有密码锁5。柜体为双层结构,其内填充有混凝土填料19。保险柜为三层,中间一层安装一抽屉2,上层内安装有市售四功能报警探测器16、报警开关15和报警电源14,与安装在桌体框架3内的报警行程开关18、报警讯响器17一起,构成报警装置。当遇有劫贼,工作人员将桌体中间抽屉2向内推进并使其上面的挡块6被应急锁合机构的楔头锁舌卡住时,设置在中间抽屉2一侧的报警行程开关18会通过导线使报警讯响器17发出声响而报警。该报警装置还具有震动、倾斜、断线、温感报警功能,当工作人员离开桌子时,只需打开报警开关15,就可使该桌子在碰到撞击、移动、火焰切割或输出信号线路被切断等情况时,报警装置自动报警。
可根据需要,在桌体的间抽屉2上安装防盗密码锁5。
权利要求1.多功能办公桌,包括桌体,该桌体由桌面(4)、桌体框架(3)和抽屉(2)组成;桌体的下部两侧有桌腿框架(1),该桌腿框架内亦安装有抽屉(2),其特征在于桌体的中间抽屉(2)两侧的桌体框架(3)内设置有由壳体(10)、弹簧(8)和楔头锁舌(7)构成的应急锁合机构,在所述的中间抽屉(2)两侧面上对应地焊有便于与楔头锁舌(7)配合的挡块(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桌体框架(3)内安装有报警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桌腿框架(1)内安装有报警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桌体的中间抽屉(2)上安装有密码锁(5)。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桌体下部一侧安装有保险柜,该保险柜上装有密码锁。
6.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办公桌,其特征在于桌体下部两侧均为保险柜,该两保险柜上均安装有密码锁。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办公桌,其特征在于保险柜内装有报警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办公桌,其特征在于保险柜内装有报警装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多功能办公桌,它包括由桌面、桌体框架和抽屉构成的桌体,桌体的下部两侧有桌腿框架,其内装有抽屉。桌体的中间抽屉两侧框架上设置有由壳体、弹簧和楔头锁舌构成的应急锁合机构,该锁合机构的楔头锁舌与焊接在桌体中间抽屉两侧面上的挡块相配合。本实用新型可防止不法分子的抢劫和偷窃,可广泛用于银行、商场的收款处和企事业单位的财会部门等场所存放现金之用。
文档编号A47B17/00GK2280459SQ97207069
公开日1998年5月6日 申请日期1997年1月24日 优先权日1997年1月24日
发明者陈小龙 申请人:锡山市华龙防盗设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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