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明装饰工艺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19932阅读:7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夜明装饰工艺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夜明装饰工艺品,属于装饰珠宝类,广泛用于陈列、装饰、收藏、悬挂、佩带等场合,特别适于作室内观赏的内画夜明珠。
现有的夜明装饰工艺品,是将发光材料混入装饰物本体材料中而制成的装饰品,这种装饰品为实心的。在混入发光材料过程中,材料容易变质,并且实心装饰品如果需要作画,也只能画在外表面上,这样的画面层容易变质或脱落。另外,还有的是将发光材料涂在一本体外表面上,这样的结构,发光材料长期与空气接触,容易老化。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具有内画的夜明装饰工艺品。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该夜明装饰工艺品由透明空心壳体1、及内画层3、和发光层4组成;内画层3在壳体1的内壁2与发光层4之间;发光层4与壳体1的内壁2及粘在该内壁2上的内画层3粘结。
上述实用新型的夜明装饰工艺品,各种立体形的空心壳体1上有用于在其内壁2上设置内画层3及施工发光层4后可以封闭的工艺孔5。该工艺孔5用于画笔进入作画及涂设发光层4。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该夜明装饰工艺品除可以发光外,还具有内画的画面,形象生动。由于发光层4和内画层3在壳体1内,经过施工完后,工艺孔5能封闭,因而发光材料和画面材料与空气隔绝,与裸露在空气中的情况相比,其寿命提高了近百倍。
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如下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夜明珠实施例主视图。
图2是
图1的底视图。
图3是
图1的俯视图。
图4是
图1的后视图。
图5是
图1的A-A剖视示意图。
图1-5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为夜明珠。透明空心壳体1为玻璃的,也可以是水晶的或有机玻璃的,壳体1的厚度为1-20毫米,视壳体1的外部直径而定,直径大时,厚度大,材质不易破碎时,厚度也相应小;内画层3在壳体1的内壁2与发光层4之间;发光层4与壳体1的内壁2及粘在该内壁2上的内画层3粘结。
空心壳体1上有用于在其内壁2上设置内画层3及施工发光层4以后可以封闭的工艺孔5。壳体1的内壁2为易于作画的磨砂的表面;壳体1的工艺孔5可以为3-20毫米直径的园孔或其他形状的孔。孔的大小视壳体1的外径而定,外部体积大的,孔一般大些,因作画时,颜料用得适当多些,孔小了作画时间较多。工艺孔5的大小还视画师的水平。当水平高时,工艺孔5则可以小些,便于封闭后只留极小的痕迹。
内画层3为有粘性的色彩画料制作成内画层3;该内画层3可以是连续的或间断的画层。也就是说,色彩画料可以不涂满内壁2。由内壁画形成的内画层3的层面,它是极薄的一层。用于作画的可以是油漆,或加有发光材料的作画颜料,所有作画材料均具有粘性,自行粘结在内壁2上。
发光层4为发光材料经涂于空心壳体1内壁2及内壁上的内画层3上而形成的发光层4,其厚度可以是0.01-10毫米。发光材料本身可以是磷光材料或荧光材料,还可以是其它发光性的无公害的发光材料。当本实用新型为小的工艺品时,发光层4的材料可以充满空心壳体1的内部空间,此时,发光层4为一实体。
另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是悬挂式的夜明装饰工艺品,该实施例可为偏形饰品。一般来说,本实用新型的夜明装饰工艺品的壳体1的外部形状除球形外,还可以是蛋形、园盘形、建筑物立体形、及方盒形。
所述的发光层,其材料为每次感光后在一定时间内能发光的材料。材料越好,感光时间即使较短,取消光源后、装饰工艺品发光时间同样很长。
权利要求1.一种夜明装饰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它由透明空心壳体及内画层和发光层组成;内画层在壳体的内壁与发光层之间;发光层与壳体的内壁及粘在该内壁上的内画层粘结。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饰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各种立体形的空心壳体上有用于在其内壁上设置内画层及施工发光层后可以封闭的工艺孔。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饰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壳体内壁为易于作画的磨砂的表面;壳体上的工艺孔可以为3-20毫米直径的园孔或其他形状的孔。
4.按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装饰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内画层为有粘性的色彩画料制作成内画层,该内画层可以是连续的或间断的画面层。
5.按上述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装饰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发光层为发光材料经涂于空心壳体内壁上及内壁上的内画层上而形成的发光层,其厚度可以是0.01-10毫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夜明装饰工艺品,属于装饰珠宝类。该装饰工艺品由透明空心壳体及内画层和发光层组成,内画层在壳体的内壁与发光层之间;发光层与壳体的内壁及粘在该内壁上的内画层粘结。内画层是具有内画技术的画师画在内壁上形成的内画层,其优点在于:透明发光,具有内画;且发光层、内画层封闭在壳体内,可以永久保存而不变质,具有极好的观赏和收藏价值。
文档编号A47F11/00GK2318922SQ9724159
公开日1999年5月19日 申请日期1997年12月11日 优先权日1997年12月11日
发明者徐华松 申请人:徐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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