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和具备其的电动吸尘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736875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和具备其的电动吸尘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根据姿态施加动作锁定的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和具备该电池卡脱机构的电动吸尘器。
【背景技术】
[0002]在用户手持使用的手持吸尘器、吹风机、电动螺丝刀等便携电动器具中有电池驱动式便携电动器具。例如,在专利文献I中提出了电池驱动式手持吸尘器。
[0003]专利文献I的手持吸尘器构成为电池能装拆地安装于吸尘器主体的后部所配置的把手的下部。具体地,在吸尘器主体的把手下部设有左右一对在前后方向延伸的导轨,另一方面,在电池设有能滑动地卡止到上述一对导轨的卡止凸部。而且,在吸尘器主体的下部设有凹部,另一方面,在电池设有包括卡止爪的电池卡脱机构,上述卡止爪能卡脱地卡止到凹部。
[0004]电池卡脱机构构成为具备:上述卡止爪,其设为能从电池的箱体外面突出、缩回;弹起部件,其对卡止爪向使其从箱体外面突出的方向施力;以及拆卸按钮,通过按压拆卸按钮,由此使卡止爪抵抗弹起部件的作用力而从箱体外面缩回来使卡止爪从凹部脱离。
_5] 现有技术文献
[0006]专利f献
[0007]专利文献1:(日本国)特开2013 — 90959号公报【实用新型内容】
[0008]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
[0009]在专利文献I的手持吸尘器中,当从吸尘器主体拆下电池时,用一只手支撑吸尘器主体,用另一只手一边按压拆卸按钮一边抓住电池使其滑动。在这种情况下,用户自然地进行一边看着电池一边按压拆卸按钮的动作,因此即使手持吸尘器倾斜,电池也不会由于自重而落下。
[0010]另外,作为电池卡脱机构,还考虑与专利文献I的情况相反的结构。S卩,在这种情况下,在电池侧设有凹部,在吸尘器主体侧设有包括卡止爪的电池卡脱机构。
[0011]在吸尘器主体侧设有电池卡脱机构的手持吸尘器中,当从吸尘器主体拆下电池时,用一只手一边支撑吸尘器主体一边按压拆卸按钮,用另一只手抓住电池使其滑动。在这种情况下,能一边用单手抓住吸尘器主体的把手一边按压拆卸按钮,因此当手持吸尘器倾斜时,如果没有抓住电池,则电池会由于自重而滑动后从导轨脱落。因此,有可能电池由于用户的这种拆卸方法而脱落,或者在吸尘中拆卸按钮会碰到用户的身体或物体而使电池意外地脱落而破损。此外,该问题在电池驱动式吹风机或电动螺丝刀等便携电动器具中也是相同的。
[0012]本实用新型就是鉴于这种问题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能根据使用时的便携电动器具的姿态自然地施加动作锁定而防止电池落下的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和具备该电池卡脱机构的电动吸尘器。
_3] 用于解决问题的方案
[0014]这样,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设于电池驱动式电动器具主体,具备:卡止部、弹起部、卡止解除按钮部以及动作锁定部,
[0015]上述卡止部具有卡止爪,上述卡止爪能卡脱地卡止到装配于电动器具主体的电池的凹部,
[0016]上述弹起部对上述卡止爪向使其卡止到电池的凹部的方向以弹起的方式施力,
[0017]上述卡止解除按钮部通过被向上述卡止部的方向按压,由此使上述卡止爪抵抗上述弹起部的作用力而向从电池的凹部脱离的方向移动,
[0018]上述动作锁定部设为能根据电动器具主体的姿态向锁定方向或者锁定解除方向移动,
[0019]上述动作锁定部通过向上述锁定方向移动,由此使上述卡止部或者上述卡止解除按钮部的动作锁定,且上述动作锁定部通过向上述锁定解除方向移动,由此使上述卡止部或者上述卡止解除按钮部的动作锁定被解除。
[0020]此外,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谓“卡脱”意味着上述卡止部的卡止爪相对于电池凹部的卡止和脱离。
[0021]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它观点,提供具备上述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的电动吸尘器。
[0022]实用新型效果
[002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由于根据使用时的便携电动器具的姿态,当动作锁定部已向锁定方向移动时,使卡止部或者卡止解除按钮部的动作锁定,因此,即使按压卡止解除按钮部不抓住电池要将其拆下时,卡止解除按钮部也不会动作,即使卡止解除按钮部碰到用户的身体或物体,卡止解除按钮部也不会动作。因此,能够防止电池意外地脱落而破损的故障。
[0024]此外,当用户有意识地操作便携电动器具以使动作锁定部向锁定解除方向移动时,卡止解除按钮部才能动作,因此,能按压卡止解除按钮部使卡止爪从电池的凹部脱离来拆下电池。
【附图说明】
[0025]图1是表示具备本实用新型的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且连接有带刷吸嘴的电动吸尘器的实施方式I的左侧视图。
[0026]图2是连接有顶端细的吸嘴的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左侧视图。
[0027]图3是连接有吸入口体的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左侧视图。
[0028]图4是安装有单挂带的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左侧视图。
[0029]图5是说明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使用状态的图。
[0030]图6是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左侧截面图。
[0031]图7(A)?⑶是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截面图,图7(A)是图6的A — A向视图、图7(B)是图6的B — B向视图。
[0032]图8是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分解图。
[0033]图9 (A)?(F)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装配部,图9 (A)是俯视图、图9 (B)是主视图,图9 (C)是左侧视图、图9(D)是后视图,图9(E)是右侧视图,图9(F)是仰视图。
[0034]图10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装配部的分解立体图。
[0035]图11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装配部的分解截面图。
[0036]图12(A)?(F)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图12(A)是俯视图、图12⑶是主视图、图12(C)是左侧视图、图12(D)是后视图、图12(E)是右侧视图、图12(F)是仰视图。
[0037]图13(A)?(F)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收纳壳体,图13(A)是俯视图,图13⑶是主视图,图13(C)是左侧视图,图13(D)是后视图,图13(E)是右侧视图,图13(F)是仰视图。
[0038]图14(A)?(F)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卡脱机构的卡止部件,图14(A)是俯视图,图14(B)是主视图,图14(C)是左侧视图,图14(D)是后视图,图14(E)是右侧视图,图14(F)是仰视图。
[0039]图15(A)?(F)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卡脱机构的壳体部,图15(A)是俯视图,图15(B)是主视图,图15(C)是左侧视图,图15(D)是后视图,图15(E)是右侧视图,图15(F)是仰视图。
[0040]图16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卡脱机构的侧截面图。
[0041]图17是表示实施方式I的电池卡脱机构的卡止部的卡止解除状态的侧截面图。
[0042]图18(A)?⑶是实施方式I的电池卡脱机构的侧截面图,图18(A)表示动作锁定前状态,图18(B)表示动作锁定完成状态。
[0043]图19是实施方式I的尘杯组件的分解图。
[0044]图20是实施方式2的电池卡脱机构的侧截面图。
[0045]图21是表示实施方式2的电池卡脱机构的卡止部的卡止解除状态的侧截面图。
[0046]图22 (A)?(B)是实施方式2的电池卡脱机构的侧截面图,图22 (A)表示动作锁定前状态,图22(B)表示动作锁定完成状态。
[0047]图23是表示实施方式2的电池卡脱机构的电池装配状态的侧截面图。
[0048]图24是表示实施方式2的电池卡脱机构的上下反转姿态的侧截面图。
[0049]图25是表示实施方式2的电池卡脱机构的上下反转姿态的电池装配状态的侧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50](实施方式I)
[0051]图1是表示具备本实用新型的便携电动器具的电池卡脱机构且连接有带刷吸嘴的电动吸尘器的实施方式I的左侧视图,图2是连接有顶端细的吸嘴的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左侧视图,图3是连接有吸入口体的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左侧视图,图4是安装有单挂带的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的左侧视图。
[0052]在此,在本说明书中,“前方”意味着电动吸尘器100的吸入口 11&1侧(参照图6),
“左右”意味着从后方观看水平状态的电动吸尘器100时的“左右”,“上下”意味着从前后左右观看水平状态的电动吸尘器100时的“上下”。此外,“水平状态”是指当以图6的A — A线为铅直线时电动吸尘器100的状态。
[0053]实施方式I的电动吸尘器100是无线型电动吸尘器,具备:吸尘器主体10,其具备电池卡脱机构30 ;以及尘杯组件20和电池B,其能装拆地装配于吸尘器主体10。此外,在实施方式I中,本实用新型的作为具备电池卡脱机构的便携电动器具例示无线型电动吸尘器的情况,但本实用新型的具备电池卡脱机构的便携电动器具不限于此。
[0054]该电动吸尘器100,如图1所示连接带刷吸嘴70或者如图2所示经由带刷吸嘴70连接顶端细的吸嘴80,由此能作为手持型电动吸尘器使用。
[0055]而且,如图3所示,经由带刷吸嘴70和连接管60连接吸入口体50,由此能作为长柄式电动吸尘器使用,并且通过安装肩挂带90还能作为肩背式电动吸尘器使用。
[0056]这种在各种方式下使用的电动吸尘器100根据使用状况而朝向各种方向,特别是如图5所示,当对高的位置进行吸尘时,电池B朝向下。此时,本实用新型的电池卡脱机构
30构成为使电池B不会从吸尘器主体10意外地脱落。
[0057]以下,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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