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44543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一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托架,具体为一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



背景技术:

通常施工单位在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梁拆除过程中为了防止拆除的梁体掉落伤人,或者在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梁拆除过程中发生局部梁体垮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会在拆除梁体的下部采取支撑构件,一般都是采用钢管搭设满堂脚手架来确保施工安全,虽然可以达到安全施工的效果,但是同时此方式存在一些弊端:满堂脚手架采用的钢管扣件用量多,满堂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人工用量多,引起造价很高;由于人工搭设脚手架所以工期较长,会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满堂脚手架需要严格计算并且要现场管理到位,如果管理不到位,搭设质量不好,会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综上所述,采用满堂脚手架的方式不能满足现代快速施工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可以有效解决实际应用中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过程使用满堂脚手架在拆除成本、进度及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一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包括托架本体,所述托架本体由底座、液压千斤顶、钢制托板和防护栏杆组成,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四个钢制滚轮,所述底座的一侧设有拉杆,所述底座的上部设有两个所述液压千斤顶,两个所述液压千斤顶的顶端均与所述钢制托板的底部相连,所述钢制托板顶部的两侧均设有若干栏杆插孔,所述防护栏杆通过栏杆插孔与所述钢制托板相连。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防护栏杆的高度为1.1m。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钢制滚轮上均设有制动开关。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钢制托板的宽度大于梁段的宽度。

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相比较传统的满堂脚手架系统而言,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在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度,节约施工造价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在支撑系统的发展与普及将会对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一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的主视图;

图2是本发明一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的侧视图;

图3是本发明钢制托板的俯视图;

图中:1、钢制滚轮;2、拉杆;3、底座;4、液压千斤顶;5、钢制托板;6、防护栏杆;7、栏杆插孔;8、托架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如图1-3所示,本发明一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包括托架本体8,托架本体8由底座3、液压千斤顶4、钢制托板5和防护栏杆6组成,底座3的底部设有四个钢制滚轮1,在地面可以拖动自由行走,底座3的一侧设有拉杆2,底座3的上部设有两个液压千斤顶4,液压千斤顶4可以根据梁底距离钢制托板5的高度而调节其高度,增加支架的适用性,两个液压千斤顶4的顶端均与钢制托板5的底部相连,钢制托板5顶部的两侧均设有若干栏杆插孔7,防护栏杆6通过栏杆插孔7与钢制托板5相连。

防护栏杆6的高度为1.1m,能够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钢制滚轮1上均设有制动开关,用于控制钢制滚轮1的移动和固定。

钢制托板5的宽度大于梁段的宽度,提供人工操作的空间。

具体的,使用液压千斤顶4、底座3和托板5加工而成的可调节高度、可移动的一种新型托架。其中这种新型托架的底座安装有四个具有自稳定钢制滚轮1,在地面由通过拖动拉杆2可以拖动其自由行走,在托架支撑梁段时候,通过制动开关使四个钢制滚轮1固定不动。待梁段割除吊运走后,解除钢制滚轮1制动,拖动进行下一个拆除梁段下面,实现快速周转。液压千斤顶4可以根据梁底距离钢制托板5的高度而调节其高度,增加支架的适用性。钢制托板5用于顶托梁段的底部,顶撑被割除的梁段,直至梁段被吊运走。钢制托板5的宽度大于梁宽每侧0.6米,提供人工操作面,并设置高度1.1米的防护栏杆6,防护栏杆6通过插入钢制托板5上的栏杆插孔7进行安装固定,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该种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相比较传统的满堂脚手架系统而言,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在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度,节约施工造价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可调节托架在支撑系统的发展与普及将会对深基坑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拆除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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