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洗手台,尤其涉及一种卡扣式洗手台。
背景技术:
洗手台又称洗面台或盥洗台等,其是一种常用的卫浴产品。洗手台通常包括台面以及洗手池,其中,现有的洗手池一般通过强力胶粘贴在台面的背面,如此虽然在一定时间内能够保证二者牢固连接。但是,在长时间使用后,台面与洗手池之间存在脱离的风险。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卡扣式洗手台,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卡扣式洗手台,其包括:台面以及洗手池;
所述台面的中间区域设置有开口,所述洗手池的边缘通过卡扣组件安装于所述台面的底面,且所述洗手池与所述开口相对应,所述卡扣组件固定于所述台面的底面,并靠近所述洗手池的边缘设置,且所述卡扣组件为所述洗手池的边缘提供支撑作用力,所述洗手池的边缘与所述台面的底面之间还填充有强力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的改进,所述卡扣组件分布于矩形的四个顶角位置处,四个卡扣组件共同为所述洗手池提供支撑作用力。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的改进,所述卡扣组件包括螺钉、卡扣以及螺母,所述螺母固定于所述台面的底面上,所述螺钉一端螺接于所述螺母中,所述卡扣固定于所述螺钉上,且所述卡扣的一端位于所述洗手池的边缘的下方,并与所述洗手池的边缘的底部相抵靠。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的改进,所述台面的底面设置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具有安装空间,所述螺母收容安装于所述安装座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的改进,所述螺母为锥形螺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的改进,所述卡扣为L形,L形卡扣通过紧固螺丝固定于所述螺钉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的改进,所述卡扣的两侧均设置有紧固螺丝。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的改进,所述卡扣上开设有腰形孔,所述螺钉穿过所述腰形孔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能够保证台面与洗手池之间进行牢固地连接,即使在长时间时候后,二者也不会发生分离,避免了洗手池出现下沉的现象。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一具体实施方式的仰视图;
图2为图1中卡扣组件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包括:台面10以及洗手池20。
所述台面10的中间区域设置有开口,所述洗手池20的边缘通过卡扣组件30安装于所述台面10的底面,且所述洗手池20与所述开口相对应。
其中,所述卡扣组件30用于支撑并固定所述洗手池20。具体地,所述卡扣组件30固定于所述台面10的底面,并靠近所述洗手池20的边缘设置,且所述卡扣组件30为所述洗手池20的边缘提供支撑作用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加台面10和洗手池20之间连接的强度,所述洗手池20的边缘与所述台面10的底面之间还填充有强力胶。
优选地,所述卡扣组件30分布于矩形的四个顶角位置处,四个卡扣组件30共同为所述洗手池20提供支撑作用力。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可设置更多数量的卡扣组件30,且多个卡扣组件30可以其他方式排列于台面10的底面。
进一步地,所述卡扣组件30包括螺钉31、卡扣32以及螺母33,其中,所述螺母33固定于所述台面10的底面上,所述螺钉31一端螺接于所述螺母33中,所述卡扣32固定于所述螺钉31上,且所述卡扣32的一端位于所述洗手池20的边缘的下方,并与所述洗手池20的边缘的底部相抵靠。
上述实施方式中,所述台面10的底面设置有安装座50,所述安装座50具有安装空间,所述螺母33收容安装于所述安装座中。优选地,所述安装座50为大理石安装座。此外,所述螺母33为锥形螺母,通过采用锥形螺母有利于提供更大的作用力。
为了实现所述卡扣32与螺钉31之间的固定,所述卡扣32上开设有腰形孔,所述螺钉31穿过所述腰形孔设置。同时,所述卡扣32优选为L形,此时,L形卡扣32通过紧固螺丝34固定于所述螺钉31上。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式洗手台能够保证台面与洗手池之间进行牢固地连接,即使在长时间时候后,二者也不会发生分离,避免了洗手池出现下沉的现象。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