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包括有控制模块,其特征是,包括有:
出入感应模块,用于感应公共区出入口处人员进出的状态,并将所产生的出入感应信号传递给控制模块;
公共响应模块,包括受控于控制模块、且用于公共区灭菌的第一紫外线照射模块,及受控于控制模块、且用于公共区除味的第一负离子发生模块和/或第一等离子发生模块;
蹲位感应模块,用于感应蹲位区处人员状态,并将所产生的蹲位感应信号传递给控制模块;
蹲位响应模块,包括受控于控制模块、且用于蹲位区灭菌的第二紫外线照射模块,及受控于控制模块、且用于蹲位区除味的第二负离子发生模块和/或第二等离子发生模块;
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接收并判断出入感应信号和蹲位感应信号,并根据判断结果控制公共响应模块和蹲位响应模块的工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公共响应模块还包括受控于控制模块、且用于公共区净化的第一臭氧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蹲位响应模块还包括受控于控制模块、且用于蹲位区净化的第二臭氧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还包括有水自洁模块,该水自洁模块包括带有密封系统的水箱、及高浓度臭氧发生器,该高浓度臭氧发生器通过管路延伸至水箱内部;在水箱下部开设有冲水口,该冲水口处设有用于控制冲水口启闭的启闭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水自洁模块还包括有开设于水箱上部的臭氧出气孔,该臭氧出气孔处设有用于制造水箱内外压力差的负压单元;水箱上部还开设有带单向阀的空气进气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水自洁模块还包括有臭氧外溢保护模块,该臭氧外溢保护模块包括:
内设回收室的壳体,该壳体表面设有与回收室相连通的回收进口和回收出口,该回收进口与水箱内部相连通;
安装于回收进口处的吸入单元;
安装于回收室内的电热分解器和紫外线分解器,该电热分解器和紫外线分解器位于回收进口和回收出口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臭氧外溢保护模块还包括安装于水箱外的臭氧检测探头,用于感应水箱外的臭氧浓度并产生相应的检测信号;
所述控制模块接收来自臭氧检测探头的检测信号,并产生用于控制臭氧发生器工作的控制信号;
所述控制模块和臭氧检测探头通过线路电联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臭氧外溢保护模块还包括:
用于感应水箱冲水状态的冲水捕捉单元,该冲水捕捉单元产生相应的捕捉信号;
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冲水捕捉单元的捕捉信号,并产生用于控制臭氧发生器工作的控制信号;
该控制模块通过线路与臭氧发生器和冲水捕捉单元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冲水捕捉单元为安装于水箱内的水位传感器,用于感应水箱内水位的变化、并产生相应的水位感应信号;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水位传感器的水位感应信号,并产生用于控制臭氧发生器工作的控制信号;该控制模块和水位传感器通过线路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水箱上设有用于控制启闭单元启闭的按键单元,所述冲水捕捉单元为安装于按键单元处的触控开关或红外感应开关,该触控开关或红外感应开关用于感应按键单元处的冲水动作、并产生相应的冲水动作信号;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水位感应信号或冲水动作信号,并产生用于控制臭氧发生器工作的控制信号;该控制模块和触控开关或水位传感器通过线路电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水箱上设有用于控制启闭单元启闭的按键单元,所述冲水捕捉单元为安装于按键单元处的限位开关,该限位开关用于感应按键单元的抵触、并产生相应的抵触信号;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抵触信号,并产生用于控制臭氧发生器工作的控制信号;该控制模块和限位开关通过线路电连接。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所述冲水捕捉单元为安装于冲水口处的流量阀,用于感应冲水口处的流量变化、并产生相应的流量感应信号,所述控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流量阀的流量感应信号,并产生用于控制臭氧发生器工作的控制信号;该控制模块和流量阀通过线路电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卫生间智能净化系统,其特征是:还包括有气味标识模块,该气味标识模块为精油挥发器;所述出入感应模块为用于感应公共区出入口处人员进出次数的计数器;所述蹲位感应模块为用于感应蹲位区处是否存在人员的红外感应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