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泄洪引流用的渠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2677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泄洪引流用的渠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泄洪引流用的渠道。



背景技术:

在洪水泄洪过程中,需要对洪水的倾泻方向进行引导,以避免洪水泛滥,现有的引导办法主要是通过护板进行引流,但是护板的支撑强度较差,因此当单位时间的泄洪量较大时,护板很容易被冲塌,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泄洪引流用的渠道,本装置通过多个渠道模块的组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引流通道,方便泄洪,同时本装置中通过连接杆连接在两块板体之间,当洪水通过两块板体之间时,通过板体和限位套的配合完成板体的限位,避免板体被冲塌,起到较佳的引流泄洪效果。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泄洪引流用的渠道,包括两个以上呈前、后组合的渠道模块,及配合连接在两个相邻所述渠道模块之间的连接板,所述渠道模块包括两块对称设置的板体,所述板体的板面上设置有通孔,在两块所述板体之间配合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穿过所述通孔,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均延伸至所述通孔的外部,所述连接杆延伸至所述通孔外部的那一部分上套设有限位套,所述限位套与所述连接杆之间配合有螺丝,所述板体的外侧焊接设置有连接座,所述连接座与所述连接板之间配合有第一螺丝。

优选地,所述板体的内侧的靠近下部位置处设置有卡座,所述卡座与所述板体之间配合有第二螺丝,在所述卡座位置处设置有支撑用的框架,所述框架与所述卡座之间配合有第三螺丝。

优选地,所述板体的下表面与所述框架的下表面处于同一水平面。

优选地,所述限位套与所述板体的外壁之间配合有垫圈,所述垫圈为橡胶垫圈。

优选地,所述连接杆为空心钢制杆件,所述连接杆与所述通孔之间过渡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通过多个渠道模块的组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引流通道,方便泄洪,同时本装置中通过连接杆连接在两块板体之间,当洪水通过两块板体之间时,通过板体和限位套的配合完成板体的限位,避免板体被冲塌,起到较佳的引流泄洪效果,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安装较为方便,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两块相邻板体的组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泄洪引流用的渠道,包括两个以上呈前、后组合的渠道模块1,及配合连接在两个相邻所述渠道模块1之间的连接板2,所述渠道模块1包括两块对称设置的板体101,所述板体101的板面上设置有通孔102,在两块所述板体101之间配合有连接杆103,所述连接杆103穿过所述通孔102,所述连接杆103的两端均延伸至所述通孔102的外部,所述连接杆103延伸至所述通孔102外部的那一部分上套设有限位套104,所述限位套104与所述连接杆103之间配合有螺丝105,所述板体101的外侧焊接设置有连接座106,所述连接座106与所述连接板2之间配合有第一螺丝211。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板体101的内侧的靠近下部位置处设置有卡座107,所述卡座107与所述板体101之间配合有第二螺丝108,在所述卡座107位置处设置有支撑用的框架109,所述框架109与所述卡座107之间配合有第三螺丝(未图示)。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板体101的下表面与所述框架109的下表面处于同一水平面。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限位套104与所述板体101的外壁之间配合有垫圈122,所述垫圈122为橡胶垫圈。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连接杆103为空心钢制杆件,所述连接杆103与所述通孔102之间过渡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通过多个渠道模块的组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引流通道,方便泄洪,同时本装置中通过连接杆连接在两块板体之间,当洪水通过两块板体之间时,通过板体和限位套的配合完成板体的限位,避免板体被冲塌,起到较佳的引流泄洪效果,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安装较为方便,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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