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钢板桩组成的墙体与混凝土结构连接处防渗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1743阅读:130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由钢板桩组成的墙体与混凝土结构连接处防渗漏装置。



背景技术:

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连接相关处理较为少见,常见于钢板桩码头与钢板桩闸墙结构,刚性结构与混凝土连接处,常采用浇筑混凝土时把钢构件直接浇筑到混凝土结构中,后期与相邻钢构件进行焊接,使其连成整体,但是由于后期钢结构热胀冷缩与混凝土结构的不均匀沉降等原因,极易造成焊接处撕裂,破坏原有结构体系,使其墙后渗漏。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施工方法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安装简捷、钢板桩与混凝土之间柔性连接的由钢板桩组成的墙体与混凝土结构连接处防渗漏装置。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包括混凝土基体、钢板桩以及预埋在混凝土基体上且用于与钢板桩柔性衔接的预埋槽体钢构件;在预埋槽体钢构件上设置有右端开口的开口槽,钢板桩左端的T型头设置在开口槽内,在预埋槽体钢构件上设置有用于阻挡T型头向右运动脱离开口槽的横向约束凸缘,横向约束凸缘位于开口槽右端开口处,在开口槽内填充有沥青。

本实用新型在预埋槽体钢构件的左侧设置有与混凝土基体浇筑在一起的钢筋。

本实用新型钢板桩包括设置在T型头右端的柔性球面母头、与柔性球面母头铰接的柔性球面公头、左端与柔性球面公头连接的连接杆以及对称设置在连接杆两侧的侧翼柔性支撑;侧翼柔性支撑包括对称设置在连接杆两侧的斜面侧翼板、设置在斜面侧翼板的斜面上的导向套以及设置在导向套内的弹簧;弹簧的一端与预埋槽体钢构件的右端板面连接,弹簧的另一端与斜面侧翼板的斜面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1、本实用新型安装方便,经济实用,很好的解决了混凝土和钢板桩相接容易出现问题。2、其中灌注沥青后还能防止钢板桩和开口槽内部锈蚀,切止水效果好。3、因为钢板桩插入混凝土相对较多,所以该装置相对预埋件更可靠,不需要现场焊接。本实用新型把钢板桩与混凝土之间的刚性连接,过度到柔性连接,只对钢板桩施加水平约束,竖向约束被释放解决了板桩和混凝土体的沉降问题;横向约束释放后解决了钢板桩热胀冷缩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装置不仅安装简捷、高效,而且后期因两种结构产生较小的变形而不会导致其连接处破坏,保证后期使用耐久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混凝土基体;2、钢板桩;3、预埋槽体钢构件;4、钢筋;5、开口槽;6、侧翼柔性支撑;7、T型头;8、柔性球面母头;9、柔性球面公头;10、连接杆;11、斜面侧翼板;12、导向套;13、弹簧;14、横向约束凸缘。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混凝土基体1、钢板桩2以及预埋在混凝土基体1上且用于与钢板桩2柔性衔接的预埋槽体钢构件3;在预埋槽体钢构件3上设置有右端开口的开口槽5,钢板桩2左端的T型头7设置在开口槽5内,在预埋槽体钢构件3上设置有用于阻挡T型头7向右运动脱离开口槽的横向约束凸缘14,横向约束凸缘14位于开口槽5右端开口处,在开口槽5内填充有沥青。在预埋槽体钢构件3的左侧设置有与混凝土基体1浇筑在一起的钢筋4。钢板桩2包括设置在T型头7右端的柔性球面母头8、与柔性球面母头8铰接的柔性球面公头9、左端与柔性球面公头9连接的连接杆10以及对称设置在连接杆10两侧的侧翼柔性支撑6;侧翼柔性支撑6包括对称设置在连接杆10两侧的斜面侧翼板11、设置在斜面侧翼板11的斜面上的导向套12以及设置在导向套12内的弹簧13;弹簧13的一端与预埋槽体钢构件3的右端板面连接,弹簧13的另一端与斜面侧翼板11的斜面连接。

以船闸闸室钢板桩结构与闸首混凝土结构为例,该船闸闸室为分离式结构,两线船闸共用中间闸墙。东西两侧闸墙均为钢板桩结构,钢板桩为u型热轧钢板桩,规格为600mm×228mm。钢板桩和闸室墙相接有十三处。

闸首底板及闸首墙身模板支设过程中把该预埋槽体钢构件预埋在相应的位置(钢板桩与混凝土衔接处),并精确定位,用泡沫胶封闭预埋槽体钢构件和模板相接处缝隙,保证浇筑过程中混凝土浇不进入开口槽内。闸首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钢板桩施工,根据混凝土墙面和标准钢板桩的距离制作异型钢板桩,按照钢板桩的施工工艺延预埋槽体钢构件插打到设计标高,最后在预埋槽体钢构件中灌入沥青。预埋槽体钢构件由5片8mm厚钢板焊接而成,长度根据钢板桩与混凝土接触长度确定。通过横向约束凸缘14实现横向约束,通过沥青实现密封防锈与柔性连接。柔性球面母头8和柔性球面公头9提供柔性特别适合不稳地摇摆的环境,斜面侧翼板11受力方向设计合理,导向套12实现定位,弹簧13起到柔性缓冲连接。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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