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连接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属于建筑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桩是埋入土中的柱形杆件,其作用是将上部结构的荷载传递到深部较坚硬、压缩性小的土层或是岩层上;桩基础是基桩和联接于桩顶的承台共同组成。若桩身全部埋于土中,承台底面与土体接触,则称为低承台桩基;若桩身上部露出地面而承台底位于地面以上,则称为高承台桩基。桥梁基础是桥梁下部结构与地基接触的部分称为基础;桥梁最下部的结构。它直接坐落在岩石或土地基上,其顶端连接桥墩或桥台,合称为桥梁下部结构。桥梁基础的作用——是承受上部结构传来的全部荷载,并把它们和下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因此,为了全桥的安全和正常使用,要求地基和基础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使其不产生过大的水平变位或不均匀沉降。目前在建筑工业化领域,桥梁桩基混凝土灌注前需要清孔,清孔采用泥浆泵及泥浆管将合格的泥浆置换桩基内泥浆,桩基内泥浆检验合格(泥浆比重及泥浆砂率)后,准备灌注混凝土。导管与泥浆泵连接是否快捷,决定桩基内沉淀厚度能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但现有的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无法快速的连接导管与泥浆泵,同时无法减少桩基沉淀厚度,造成使用麻烦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的现有的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无法快速的连接导管与泥浆泵,同时无法减少桩基沉淀厚度,造成使用麻烦的问题,提供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包括泥浆管、导管、连接钢管、第一连接口和第二连接口,所述泥浆管的底部连接有所述连接钢管,所述连接钢管的底部连接有所述导管,所述导管与所述连接管连接处为所述第一连接口,所述泥浆管与所述连接管连接处为第二连接口。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连接钢管与所述导管通过机械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连接钢管与所述泥浆管通过粗铁丝绑扎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连接口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二连接口的内径。
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是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将导管与泥浆管相结合,减少清孔后导管与泥浆泵分离增加的时间。能够保证桩基沉淀厚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时避免安放泥浆管与钢筋笼卡死的情况,提供了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本发明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易于维护,具有很好的推广使用价值。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第一连接口剖面图;
图3是本发明的第二连接口剖面图;
图中:1、泥浆管;2、导管;3、连接钢管;4、第一连接口;5、第二连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包括泥浆管1、导管2、连接钢管3、第一连接口4和第二连接口5,泥浆管1的底部连接有连接钢管3,连接钢管3的底部连接有导管2,导管2与连接管3连接处为第一连接口4,泥浆管1与连接管3连接处为第二连接口5。
连接钢管3与导管2通过机械连接。有利于连接钢管3与导管2的连接稳定。
连接钢管3与泥浆管1通过粗铁丝绑扎连接。有利于连接钢管3与泥浆管1的连接稳定。
第一连接口4的内径大于第二连接口5的内径。能够保证桩基沉淀厚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时避免安放泥浆管1与钢筋笼卡死的情况。
该装置是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当需要用该装置时,桥梁桩基终孔验孔合格后,安放钢筋笼并固定,然后安放导管2,将导管2与泥浆管1相结合,减少清孔后导管2与泥浆泵分离增加的时间。能够保证桩基沉淀厚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时避免安放泥浆管1与钢筋笼卡死的情况,制作一个下口能与导管2连接,上口与泥浆管1连接连接钢管3。连接钢管3与导管2采用机械连接,连接钢管3与泥浆管1采用粗铁丝绑扎,将泥浆管1与导管2连接,清孔合格后,直接拆除连接钢管3,立马进行混凝土灌注。
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是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将导管与泥浆管相结合,减少清孔后导管与泥浆泵分离增加的时间。能够保证桩基沉淀厚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时避免安放泥浆管与钢筋笼卡死的情况,提供了一种灌注桩导管与泥浆泵连接装置。本发明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易于维护,具有很好的推广使用价值。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