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45768发布日期:2018-06-08 20:58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



背景技术:

现在建筑在处理雨水时,均是将雨水全部通过下水管,并没有对雨水进行合理的利用,一部分的雨水被收集使用时往往混入较大的颗粒,倒置后期雨水被使用时,损坏设备,满足不了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包括弧形接板,所述弧形接板的底部联通有若干个第一导水管,所述第一导水管的底部连接有连接弯管,所述连接弯管远离第一导水管的一端连接有第二导水管,所述弧形接板的底部连接有漏斗容器,所述漏斗容器的顶部开口处内壁连接有斜向过滤网,所述第二导水管的底部位于斜向过滤网的顶部,所述漏斗容器的底部连接有第三导水管,所述第三导水管的底部连接有储水容器,所述储水容器的底部连通有第四导水管,所述第四导水管的底部连接有水平导水管,所述水平导水管的管体上开设有若干个漏水孔,漏斗容器的底部一侧开设有通孔,通孔内连接有下水管。

优选的,所述漏斗容器的顶部内壁开设有卡槽,斜向过滤网包括网架和滤网,网架的四侧固定卡设在卡槽内,滤网固定连接有网架的内壁一侧,网架的内部一侧开设有竖直通孔,竖直通孔位于下水管的竖直上方。

优选的,所述弧形接板的顶部开设有弧形开口,且弧形接板的底部连接有若干个第一固定支架。

优选的,所述储水容器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第二固定支架。

优选的,所述第二导水管斜向设置,且第二导水管与斜向过滤网所在的平面相互垂直。

优选的,所述第四导水管连接有开关阀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将雨水经过斜向过滤网进行过滤,将较大的颗粒或是杂物过滤进入下水管,并将一定量的雨水进行收集在储水容器内,并通过水平导水管的漏水孔,缓慢的渗出,对建筑周围的植物进行灌溉,当储水容器内储满雨水时,雨水在漏斗容器中进入下水管,本实用新型通过对雨水进行过滤收集,并能够将雨水合理利用,从而合理的利用了资源,保护了设备,减少了人们的灌溉成本,满足了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使用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的主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的部分的主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的部分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弧形接板、2第一导水管、3连接弯管、4第二导水管、5漏斗容器、6斜向过滤网、7第三导水管、8储水容器、9第四导水管、10水平导水管、11漏水孔、12下水管、13第一固定支架、14第二固定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建筑用雨水收集装置,包括弧形接板1,弧形接板1的底部联通有若干个第一导水管2,第一导水管2的底部连接有连接弯管3,连接弯管3远离第一导水管2的一端连接有第二导水管4,弧形接板1的底部连接有漏斗容器5,漏斗容器5的顶部开口处内壁连接有斜向过滤网6,第二导水管4的底部位于斜向过滤网6的顶部,漏斗容器5的底部连接有第三导水管7,第三导水管7的底部连接有储水容器8,储水容器8的底部连通有第四导水管9,第四导水管9的底部连接有水平导水管10,水平导水管10的管体上开设有若干个漏水孔11,漏斗容器5的底部一侧开设有通孔,通孔内连接有下水管12,漏斗容器5的顶部内壁开设有卡槽,斜向过滤网6包括网架和滤网,网架的四侧固定卡设在卡槽内,滤网固定连接有网架的内壁一侧,网架的内部一侧开设有竖直通孔,竖直通孔位于下水管12的竖直上方,弧形接板1的顶部开设有弧形开口,且弧形接板1的底部连接有若干个第一固定支架13,储水容器8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第二固定支架14,第二导水管4斜向设置,且第二导水管4与斜向过滤网6所在的平面相互垂直,第四导水管9连接有开关阀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下雨时,雨水在弧形接板1被收集,依次经过第一导水管2、连接弯管3和第二导水管4,通过斜向过滤网6进行过滤,将较大的颗粒或是杂物过滤进入下水管12,并将一定量的雨水进行收集在储水容器8内,储水容器8储满雨水后,雨水在漏斗容器5内进入下水管12,晴天时,打开开关阀门,雨水通过水平导水管10上的漏水孔11对周围植物进行灌溉,本实用新型通过对雨水进行过滤收集,并能够将雨水合理利用,从而合理的利用了资源,保护了设备,减少了人们的灌溉成本,满足了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使用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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