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地漏预埋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09156发布日期:2018-07-24 22:00阅读:23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漏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多功能地漏预埋盒。



背景技术:

地漏是指地面与排水管道系统连接的排水器具,是连接排水管道系统与室内地面的重要接口,作为住宅中排水系统的重要部件,它的性能好坏直接影响室内空气的质量,对卫浴间的异味控制非常重要。

现有的地漏预埋盒一般为硬质塑料材质的固定式盒体结构,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埋盒的厚度,实际装修时,由于地漏的边缘厚度不同,用户在挑选相适应的地漏时极为麻烦;与此同时,现有的地漏预埋盒的排水接口的直径无法根据排水管直径的不同进行改变,适用性较差,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地漏预埋盒,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地漏预埋盒,包括盒体和卡接在盒体内部胶垫套;所述胶垫套是由底板、第一圆柱体和第二圆柱体依次固定连接而成的一体式结构;所述底板的中间位置开设有与第一圆柱体的圆形截面直径相同的第一圆形开口,第一圆柱体和第二圆柱体均为中空结构,且第一圆柱体的一端与圆形开口连通,第一圆柱体的另一端开设有与第二圆柱体截面直径相同的第二圆形开口,第二圆柱体的一端与第二圆形开口连通;所述胶垫套底板上还固定安装有凸边,凸边为正方形的环状结构;所述盒体的内侧开设有与凸边相互配合的第一卡槽,盒体的内部从里到外还依次开设有与第一圆柱体相互配合的第二卡槽以及与第二圆柱体相互配合的第三卡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胶垫套的材质为橡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圆柱体圆形截面的直径大于第二圆柱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圆柱体的高度小于第二圆柱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板为正方形的板状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圆柱体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接口,接口为环形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圆柱体上的接口向外伸出第三卡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增设胶垫套,使预埋盒盒体适应各种边缘厚度同的地漏,同时利用卡边和第一卡槽相嵌,使地漏盒在使用过程中据用更为优异的密封性;同时当胶垫套安装在盒体内部后,接口伸出盒体底部开设的第三卡槽,从而能够在预埋盒胶垫套上套接小于预埋盒底部接口的排水管,增加预埋盒的适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多功能地漏预埋盒的正视图。

图2为多功能地漏预埋盒中胶垫套的正视图。

图3为多功能地漏预埋盒中盒体的正视图。

图4为多功能地漏预埋盒中胶垫套的侧视图。

图中:1-盒体、2-胶垫套、3-底板、4-凸边、5-第一圆柱体、6-第二圆柱体、7-第一卡槽、8-第二卡槽、9-第三卡槽、10-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多功能地漏预埋盒,包括盒体1和卡接在盒体1内部胶垫套2;所述胶垫套2的材质为橡胶,胶垫套2是由底板3、第一圆柱体5和第二圆柱体6依次固定连接而成的一体式结构,第一圆柱体5圆形截面的直径大于第二圆柱体6,第一圆柱体5的高度小于第二圆柱体6;所述底板3为正方形的板状结构,且底板3的中间位置开设有与第一圆柱体5的圆形截面直径相同的第一圆形开口,第一圆柱体5和第二圆柱体6均为中空结构,且第一圆柱体5的一端与圆形开口连通,第一圆柱体5的另一端开设有与第二圆柱体6截面直径相同的第二圆形开口,第二圆柱体6的一端与第二圆形开口连通,第二圆柱体6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接口10,接口10为环形结构,以便套接排水管;所述胶垫套2底板3上还固定安装有凸边4,凸边4为正方形的环状结构,以便胶垫套2的安装;所述盒体1的内侧开设有与凸边4相互配合的第一卡槽7,盒体1的内部从里到外还依次开设有与第一圆柱体5相互配合的第二卡槽8以及与第二圆柱体6相互配合的第三卡槽9,以便胶垫套2稳定地安装在盒体1的内部;所述第二圆柱体6上的接口10向外伸出第三卡槽9,以便排水管的安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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