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浴厕清洁用品技术领域,公开了一个系列的洁厕剂缓释清洁系统,简单实用。
背景技术:
当前厕所中不论是使用马桶还是蹲式厕盆,多会采用水箱进行冲水操作。为了保持厕所日常卫生,市场上普遍除了人工刷洗用洁厕剂还会使用一种水箱中投入式的固体洁厕块,这种洁厕块可以较长时间使用,保持马桶及厕盆的清洁,特别是可以清洗到人工刷洗难以触及到的一些冲水孔隙的污渍。
但是,现有的块状清洁剂溶解的速度不均一,整块投入水中,若有粘合不当,就会导致分成若干小块沉于水箱底部,加速溶解。亦有不少专利为解决这一矛盾进行了相关研究,如专利cn201621331223-一种马桶清洁剂缓释装置专利,cn205712382u一种马桶自洁装置和cn200920148701水性马桶清洁除臭剂定量释出装置都设计了定量加注液体洁厕剂的方案,也有一些专利设计了放置洁厕宝的装置等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将设计变得更加简洁实用,主要采用的是适当大小的多粒固体颗粒(直径在2mm-30mm),将其放置在合适大小的容器内,仅使小部分颗粒溶于水中,当底部的颗粒溶解,上部的颗粒将会自动下沉入水体再行溶解,这样基本上可以保持固体洁厕剂的溶解速度。若马桶长时间不用,可以将剩余的固体洁厕剂取出下次再用,不会造成过多的浪费,亦可设计一拉线或提升装置,可直接提升容器高度,使无洁厕剂溶于水箱水体,停止洁厕剂溶解,方便节约。
优选颗粒的直径在容器横向内径的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这样可以保持较好的颗粒溶水速度以及颗粒向下沉降速度。由于不同功能化学品制成颗粒状的溶解速度不同,将不同功能的颗粒如清洁颗粒、杀菌颗粒、溶解加速颗粒等混合使用,基本上可以保持较一致的溶解,另外可以用不同形状及颜色进行区别,使产品有多样的外观,这也是本发明相较市场上通用产品的优点之一。
为了防止可能的颗粒挂壁,颗粒流动不畅,也可以在容器上方加上牛顿力不大的弹簧(如示意图3所示)或简单的活塞,使颗粒能够及时向下沉降运动。
当发现洁厕剂不足时,可以随时往容易内添加新的颗粒状洁厕剂。
另外可以通过调节放置位置,调节容器浸入水体部分的长度可以变化溶解颗粒的数量与体积,从而达到调节洁厕剂溶水量的目的。
总之,本发明是易实现,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不高,而且使用方便。
为更好地解释本发明,现列举实施例如下:
附图说明:
图1本发明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各主要部件说明:11——挂钩;12——洁厕剂/洁厕球;13——装颗粒容器;14——小孔;15——密封盖
图2本发明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各主要部件说明:21——附着板;22——装颗粒容器;23——固定环;24——洁厕剂/洁厕球;25——带孔底板;26——插孔座;27——密封盖
图3本发明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各主要部件说明:31——装颗粒容器;32——弹簧伸缩套体;33——弹簧;34——洁厕剂/洁厕球;35——中空浮球块;36——通水口;37——密封盖
实施例1
一种洁厕剂缓释清洁系统,其特征在于含有大于4粒直径在2mm-30mm之间的颗粒状固体洁厕剂12及试管状容器13,试管状容器底部有与水箱水体连接的小孔14,14的孔径小于12的二分之一。13上部通过密封盖15进行密封,通过试管状容器13自带的挂钩11扣于水箱内管柱上,通过设计,使13下部的小部分溶于水箱水体中,部分洁厕剂颗粒充分与水体接触并逐步溶解,达到洁厕剂缓释于水箱水体的目的,当下部颗粒溶解后,上方颗粒将自动沉降并补充,不断有新的12溶解于水箱。
实施例2
一种洁厕剂缓释清洁系统,其特征在于含有大于4粒直径在2mm-30mm之间的颗粒状固体洁厕剂24及其漏斗状盛装容器22,装颗粒容器22上部分直径大于下部分,这样可以让容器可以盛载更多的24,而下部分溶于水体的部分直径变小更有利于溶解速度的控制。22的下部分的底部25是一带孔底板。该容器22通过一个固定环23插于插孔座26的方式进行固定,具体可以参看图2右侧的细节放大图。插孔座安装于附着板21上,而21可以通过插入水箱的管体或粘着于水箱壁等方式进行固定。22的上方是一密封盖27,打开密封盖可以随时补充洁厕剂。当底部的洁厕剂缓慢溶解到水体后,上方颗粒会自动沉降并补充,这样就不断有洁厕剂溶解于水箱的水体中了。
实施例3
一种洁厕剂缓释清洁系统,其特征在于含有大于4粒直径在2mm-30mm之间的颗粒状固体洁厕剂34及其漏斗状盛装容器31,装颗粒容器31上部分直径大下部分直径较多,可以装载更多的洁厕剂34,最底下是一锥形结构,并有通水口36,使水箱内的水可以进入溶解固体洁厕剂34,为了使34顺利流下,在容器的上方有放置一弹簧伸缩套体32,主要是为了提供向下的压力,使34能够及时补充,视洁厕剂的形状与配方可以调整32的弹簧33压力大小,或者并不采用33。
上述实施方式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实施例,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修改、添加或替换,也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