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66809发布日期:2020-01-21 23:33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



背景技术:

目前小便斗多用于公共建筑的卫生间,现在有些家庭的卫浴间也装有小便斗,在一些地方小便斗的样式单一,不美观,大多数的小便斗都是为成年人定制的,而没有考虑到幼儿,这样导致幼儿或刚懂事的孩子小便时不方便,大多数小便器都是固定的,无法移动或调整高度,在遇到小便器装满时不方便倒掉,给使用者带来便,此外,就目前对儿童设置的小便器很少,生活中需要一些符合儿童的小便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研发一种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可便捷的对小便器进行自由拆卸,达到干净又卫生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可便捷的对小便器进行自由拆卸,达到干净又卫生的效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包括收集器本体,还包括安装座和连接件;所述安装座固定在墙体上,所述安装座上具有容纳连接件的中空腔体,所述安装座的上表面具有供所述连接件插入的条形滑槽;所述连接件的主体呈t型结构,其包括连接块和挡板,所述挡板通过连接块固定在所述收集器本体的背面,所述连接件插入所述安装座的条形滑槽内以使收集器本体固定在墙体上。

优选的,所述连接块的下方设有限位块,所述安装座上设有与所述限位块相配合的限位槽。

优选的,所述限位槽和限位块呈方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限位块为多个,均匀分布在所述连接块的下表面。

优选的,所述限位槽的数量和位置与所述限位块的数量和位置相应。

优选的,所述条形滑槽的端部设有端头板,所述端头板用于对连接块进行限位。

优选的,所述滑槽的高度大于所述连接块和限位块的高度之和。

优选的,所述挡板的高度大于所述滑槽的高度。

优选的,所述安装座通过黏胶层固定在所述墙体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中的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通过将连接件插入安装座内,以将小便收集器固定在墙体上,随时根据孩子的身高来定挂,通过对小便器的自由拆卸,既方便,又能清洗小便器,达到了讲卫生又干净的效果。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的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安装座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包括收集器本体100,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还包括安装座200和连接件400,连接件400插入安装座200内以使收集器本体100固定在墙体600上。

具体的,安装座200固定在墙体600上,优选通过黏胶层固定在墙体600上,安装座200上具有容纳连接件400的中空腔体,安装座200的上表面具有供连接件400插入的条形滑槽300,本实施例中的条形滑槽300的端部设有端头板700,端头板700用于对连接块410进行限位。

此外,连接件400的主体呈t型结构,其包括连接块410和挡板420,挡板420通过连接块410固定在收集器本体100的背面,连接件400插入安装座200的条形滑槽300内以使收集器本体100固定在墙体600上。

连接块410的下方设有限位块500,安装座200上设有与限位块500相配合的限位槽,优选的,限位槽和限位块呈方形结构,本实施例中的限位块500为多个,均匀分布在连接块410的下表面,限位槽的数量和位置与限位块的数量和位置相应。

本实施例中的滑槽300的高度大于连接块410和限位块500的高度之和,挡板420的高度大于滑槽300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使用时,将固定有连接件400的收集器本体100从安装座200的条形滑槽300内插入安装座200中,同时将限位块500限定在限位槽中,以防止收集器本体100产生位移,拆卸时,将收集器本体100抬起,限位块500从限位槽中拿出,将连接件从安装座200的滑槽内侧方滑出,即可将收集器本体100拆卸下来,方便使用。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中的可拆卸式小便收集器通过将连接件400插入安装座200内,以将小便收集器固定在墙体上,随时根据孩子的身高来定挂,通过对小便器的自由拆卸,既方便,又能清洗小便器,达到了讲卫生又干净的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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