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665768发布日期:2020-05-08 14:29阅读:1316来源:国知局
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城市综合管廊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城区和开发区等新建或现有道路下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已经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趋势。但是在一些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需求的地区,道路沿线仅有少量的110kv电力线路(2回以下),1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通信电缆的数量也不多,道路沿线规划的给水管管径也不大。如果采用支线型综合管廊,管廊的平面尺寸大、开挖深,成本投入大,不仅会造成管廊内部空间的浪费,而且会造成投资浪费;如果采用传统的缆线型综合管廊,管廊内通常只放置电力电缆和通信电缆,且电力电缆多为1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不能满足110kv电力线路和给水管线入廊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将1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通信电缆、110kv电力电缆以及给水管一并纳入综合管廊的缆线型综合管廊。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包括综合管廊的标准段以及间隔设置在标准段之间的接头井,标准段与接头井均限制有综合舱以及电缆室,综合舱内均固定安装有通信电缆、110kv以下电力电缆以及给水管,标准段的电缆室内安装有110kv电力电缆以及填沙,接头井的电缆室安装有110kv电力电缆、填沙以及110kv电力电缆接头,接头井的宽度大于标准段的宽度尺寸。

可选的,综合舱与电缆室之间均设置有活动盖板,用于综合管廊内部检修。

可选的,综合舱顶部均设置有盖板,用于密封综合管廊。

可选的,标准段的综合舱水管下方设置有固定在综合管廊内壁一侧上的三角支架,通信电缆以及110kv以下电力电缆的下方在综合管廊远离三角支架一侧的内壁上固定设置有与通信电缆以及110kv以下电力电缆数量匹配的若干个第一支架。

可选的,接头井的水管下方设置有与标准段匹配的三角支架,通信电缆以及110kv以下电力电缆的下方固定设置有与标准段匹配的若干个第二支架。

可选的,接头井顶部不超过盖板的位置在综合管廊两内壁之间设置有横担,横担上固定悬接有立柱,立柱在横担上的位置与标准段固定第一支架的内壁位置匹配,且每个第二支架固定安装在该立柱上。

可选的,接头井综合舱的横担到活动盖板的高度大于立柱的长度,便于活动盖板的开启。

可选的,接头井的电缆室内的110kv电力电缆接头下砌有固定台柱。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将1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通信电缆纳入管廊,同时将110kv电力电缆和给水管也一并纳入综合管廊,有利于地下综合管线的集中运营和管理。

2、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无需设置照明、消防、监控、通风等附属设施,占地尺寸小、开挖浅、投资节省、施工成本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广利用。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目标和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进行阐述,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基于对下文的考察研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从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中得到教导。本实用新型的目标和其他优点可以通过下面的说明书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优选的详细描述,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标准段的断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接头井的断面图。

附图标记:综合舱1、盖板2、通信电缆3、110kv以下电力电缆4、活动盖板5、电缆室6、110kv电力电缆7、给水管8、110kv电力电缆接头9、横担10、立柱11、第一支架12、第二支架13、三角支架14、填沙15。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构想,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请参阅图1~图2,为一种缆线型综合管廊,包括综合管廊的标准段以及间隔设置在标准段之间的接头井,标准段与接头井均限制有综合舱1以及电缆室6,综合舱1与电缆室6之间均设置有活动盖板5,用于综合管廊内部检修,综合舱1顶部均设置有盖板2,用于密封综合管廊,综合舱1内均固定安装有通信电缆3、110kv以下电力电缆4以及给水管8,标准段的电缆室6内安装有110kv电力电缆7以及填沙15,接头井的电缆室6安装有110kv电力电缆7、填沙15以及110kv电力电缆接头9,接头井的宽度大于标准段的宽度尺寸。

本实施例中,标准段的综合舱1水管下方设置有固定在综合管廊内壁一侧上的三角支架14,通信电缆3以及110kv以下电力电缆4的下方在综合管廊远离三角支架14一侧的内壁上固定设置有与通信电缆3以及110kv以下电力电缆4数量匹配的若干个第一支架12;接头井的水管下方设置有与标准段匹配的三角支架14,通信电缆3以及110kv以下电力电缆4的下方固定设置有与标准段匹配的若干个第二支架13,接头井顶部不超过盖板2的位置在综合管廊两内壁之间设置有横担10,横担10上固定悬接有立柱11,立柱11在横担10上的位置与标准段固定第一支架12的内壁位置匹配,且每个第二支架13固定安装在该立柱11上,横担10到活动盖板5的高度大于立柱11的长度,便于活动盖板5的开启,接头井的电缆室6内的110kv电力电缆接头9下砌有固定台柱。

本实用新型将1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4和通信电缆3纳入管廊,同时将110kv电力电缆7和给水管8也一并纳入综合管廊,有利于地下综合管线的集中运营和管理。

本实用新型采用浅埋方式布置在人行道或道路旁绿化带下方,无需设置照明、消防、监控、通风等附属设施,占地尺寸小、开挖浅、投资节省、施工成本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广利用。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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