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733961发布日期:2020-05-12 19:33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洁设备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



背景技术:

在厨房洗碗或者洗手间洗手,几乎是每个人每天都会面对的事。在清洗碗筷或洗手时,为将污垢去除干净,人们常需要添加洗洁精或洗手液等清洗液。然而,现有的洗洁精和洗手液等清洗液通常与水源分开设置,为将污垢更好地清洗干净,通常先将碗筷或手弄湿,然后再滴加清洗液易导致碗筷或手上的脏水滴落到台面或地板上,不仅造成其他物品被脏水污染,还易使地面打滑,给行人带来滑倒的危险,使用很不方便;此外,在使用洗洁精清洗碗筷等餐具时,人们有时候为了方便,直接将洗洁精滴加到餐具上,然后随意进行冲洗,由于洗洁精未经过稀释,有部分洗洁精很容易残留在餐具上,时间久了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该清洁用混液装置可安装在水龙头上,通过打开水龙头可将自来水和清洗液混合在一起,可直接采用混合液进行清洗碗筷或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易污染地面。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包括用于投放清洗液的上盖、混液筒、基座和分液器;所述混液筒上下两端分别与上盖和基座可拆卸连接;所述基座横向设置有进水腔和出水腔,基座上端纵向设置有第一进水孔和第一出水孔;所述分液器包括与基座上端紧贴的挡片和固定于所述挡片下端的连接杆;所述基座纵向设置有连接孔,连接杆紧密嵌入连接孔内;所述挡片纵向设置有第二进水孔和第二出水孔;所述进水腔的进水端与输水管连通;所述第一进水孔下端与进水腔连通,其上端与第二进水孔连通,清水依次经过进水腔、第一进水孔和第二进水孔流入混液筒内与清洗液混合;所述基座下端设置有与出水腔连通的出液孔;所述第一出水孔上端与第二出水孔连通,其下端与出水腔连通,混合液依次经过第二出水孔、第一出水孔、出水腔和出液孔从混液筒内向下流出。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进水孔和第二出水孔上端的挡片上均纵向固定有用于限制清洗液过快从混液筒内流出的留液管。

进一步的,所述挡片上端径向固定有多个用于提高挡片抗变形能力的加强筋。

进一步的,所述基座下端设置有用于提高混液效果的下盖;所述下盖上端与基座可拆卸连接;所述下盖底端设置有多个用于喷出混合液的喷液孔。

进一步的,所述下盖上端与连接杆对应的位置固定有连接管;所述连接杆从上到下穿过连接孔紧密嵌入连接管内,一连接螺丝纵向穿过连接杆并与下盖螺纹连接将基座、分液器和下盖锁紧在一起。

进一步的,所述下盖上端固定有下定位管,基座下端固定有上定位管,通过下定位管从下到上紧密嵌入上定位管内以确定基座与下盖的安装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管内壁纵向固定有定位块;所述连接杆下端开设有定位槽,通过定位块紧密嵌入定位槽使第一进水孔和第一出水孔分别与第二进水孔和第二出水孔对齐。

进一步的,所述下盖上端固定有用于将混合液集中的围挡;所述围挡位于出液孔下端;所述喷液孔位于围挡内。

进一步的,所述混液筒上下两端分别与上盖和基座螺纹连接;所述下盖上端与基座紧密卡合;所述混液筒与上盖、基座的连接处均设置有密封圈;所述基座与下盖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圈。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可安装在水龙头上,通过打开水龙头可将自来水和清洗液混合在一起,可有效稀释清洗液,可直接采用混合液进行清洗碗筷或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易污染地面,清洗效果好,且清洗液不易残留在餐具上。

2、本实用新型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清洗液的密度通常比自来水大,放入混液筒后容易沉积在底部,通过留液管可先使上层的清洗液与自来水混合,并排出混合后的混合液进行清洁使用,可有效防止清洗液未与自来水混合就直接排放出来,使用效果好。

3、本实用新型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混合液进入下盖后,通过多个喷液孔的分液作用,可进一步将自来水与清洗液混合,可有效提高自来水与清洗液的混合效果。

4、本实用新型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通过连接螺丝可使基座、分液器和下盖紧密的锁紧在一起;同时,上盖、混液筒、基座、分液器和下盖为可拆卸连接,结构简单,不仅便于加工成型,降低生产成本,还便于对混液装置进行拆卸清洗,使用方便。

5、本实用新型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通过上定位管和下定位管,可快速找准基座与下盖的安装位置,再通过定位槽和定位块,可快速找准分液器的安装角度将第一进水孔和第一出水孔分别与第二进水孔和第二出水孔对齐,可有效提高安装速度和安装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时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时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基座俯视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基座仰视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分液器俯视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分液器仰视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下盖俯视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下盖仰视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拆除下盖后的剖切结构示意图。

图中附图标记表示为:

1、上盖;2、混液筒;3、基座;30、进水腔;31、出水腔;32、第一进水孔;33、第一出水孔;34、连接孔;35、出液孔;36、上定位管;4、分液器;40、挡片;400、第二进水孔;401、第二出水孔;41、连接杆;410、定位槽;42、留液管;43、加强筋;44、连接螺丝;5、下盖;50、喷液孔;51、连接管;510、定位块;52、下定位管;53、围挡;6、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10,一种清洁用混液装置,包括用于投放清洗液的上盖1、混液筒2、基座3和分液器4;所述混液筒2上下两端分别与上盖1和基座3可拆卸连接;所述基座3横向设置有进水腔30和出水腔31,基座3上端纵向设置有第一进水孔32和第一出水孔33;所述分液器4包括与基座3上端紧贴的挡片40和固定于所述挡片40下端的连接杆41;所述基座3纵向设置有连接孔34,连接杆41紧密嵌入连接孔34内;所述挡片40纵向设置有第二进水孔400和第二出水孔401;所述进水腔30的进水端与输水管(图中未画出)连通;所述第一进水孔32下端与进水腔30连通,其上端与第二进水孔400连通,清水依次经过进水腔30、第一进水孔32和第二进水孔400流入混液筒2内与清洗液混合;所述基座3下端设置有与出水腔31连通的出液孔35;所述第一出水孔33上端与第二出水孔401连通,其下端与出水腔31连通,混合液依次经过第二出水孔401、第一出水孔33、出水腔31和出液孔35从混液筒2内向下流出。

如图2、图6和图10所示,所述第二进水孔400和第二出水孔401上端的挡片40上均纵向固定有用于限制清洗液过快从混液筒2内流出的留液管42。

如图2、图6和图10所示,所述挡片40上端径向固定有多个用于提高挡片40抗变形能力的加强筋43。

如图1、图3和图9所示,所述基座3下端设置有用于提高混液效果的下盖5;所述下盖5上端与基座3可拆卸连接;所述下盖5底端设置有多个用于喷出混合液的喷液孔50。

如图2至图10所示,所述下盖5上端与连接杆41对应的位置固定有连接管51;所述连接杆41从上到下穿过连接孔34紧密嵌入连接管51内,一连接螺丝44纵向穿过连接杆41并与下盖5螺纹连接将基座3、分液器4和下盖5锁紧在一起。

如图2、图3、图5、图8和图10所示,所述下盖5上端固定有下定位管52,基座3下端固定有上定位管36,通过下定位管52从下到上紧密嵌入上定位管36内以确定基座3与下盖5的安装位置。

如图2、图3、图6、图7和图8所示,所述连接管51内壁纵向固定有定位块510;所述连接杆41下端开设有定位槽410,通过定位块510紧密嵌入定位槽410使第一进水孔32和第一出水孔33分别与第二进水孔400和第二出水孔401对齐。

如图2、图8和图9所示,所述下盖5上端固定有用于将混合液集中的围挡53;所述围挡53位于出液孔35下端;所述喷液孔50位于围挡53内。

如图1、图2、图3和图10所示,所述混液筒2上下两端分别与上盖1和基座3螺纹连接;所述下盖5上端与基座3紧密卡合;所述混液筒2与上盖1、基座3的连接处均设置有密封圈6;所述基座3与下盖5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圈6。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如下:

首先,将进水腔30的进水端与水龙头上的输水管(图中未画出)连通;接着,打开上盖1,将清洗液添加到混液筒2内,再合上上盖1;然后,打开水龙头,自来水从输水管上依次经过进水腔30、第一进水孔32和第二进水孔400流入混液筒2内与清洗液混合;最后,伴随着混合液增多,混液筒2内的压力增大,混合液依次经过第二出水孔401、第一出水孔33、出水腔31和出液孔35从混液筒2内向下流出,并在围挡53的围流作用下从下盖5上的喷液孔50喷出;当关闭水龙头切断供水时,伴随着混合液减少,混液筒2内的压力减少,混合液停止从喷液孔50喷出;因此,该清洁用混液装置可安装在水龙头上,通过打开水龙头可将自来水和清洗液混合在一起,可直接采用混合液进行清洗碗筷或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易污染地面,清洗效果好,且清洗液不易残留在餐具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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