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定位放线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10172发布日期:2023-01-20 13:05阅读:42来源:国知局
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定位放线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管廊施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定位放线架。


背景技术:

2.管廊施工过程中,在开挖好的基坑中,需要确定基坑的中心线,在对管廊混凝土成型浇筑过程中,也需要基于该中心线对此进行施工,但是目前缺少一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心线定位的放线架。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定位放线架,用以实现在管廊施工过程中,能够根据测量结果对管廊基坑中的中心线进行确定并放线,利用确定的中心线并对基坑中安装的模具中心进行对齐的目的。
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定位放线架,包括:框架、加强杆和支撑杆,所述框架为方钢焊接而成的方形架体,所述框架的内部设有支撑杆和中心定位杆,所述支撑杆和所述中心定位杆相互垂直设置;所述支撑杆和所述中心定位杆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框架的内壁;所述支撑杆和所述中心定位杆的中心线和所述框架的中心线重合设置。
5.优选地,所述框架的两侧分别对称设有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u型架、顶板和转杆,所述转杆的一端转动连接顶板,所述顶板远离所述转杆的一面用于顶在管廊基坑内壁;所述转杆的另一端设有螺杆,所述框架上设有螺孔,所述螺孔和所述螺杆相互配合设置,所述框架的内壁设有u型架,所述u型架的u型槽口朝向所述螺杆。
6.优选地,所述螺杆上设有顶片,所述顶片在所述u型架的u型槽口中往复运动;所述顶板上设有活动槽,所述转杆上设有活动块,所述活动块位于所述活动槽内转动设置;所述转杆的外壁设有向外凸起的手柄。
7.优选地,所述中心定位杆上设有中心放线孔,所述中心放线孔用于在管廊基坑撒放中心线。
8.优选地,所述中心定位杆的上表面设有中心线撒放装置,所述中心线撒放装置位于所述中心放线孔的其中一侧。
9.优选地,所述中心线撒放装置包括:料盒、推板和推杆,所述料盒架设在所述中心放线孔的其中一侧,所述料盒靠近所述中心放线孔的一侧设有出料口;所述料盒与所述出料口相对的一面设有第二贯穿孔,所述第二贯穿孔用于所述推杆贯穿设置,所述推杆位于所述料盒内的一端设有推板,位于所述料盒外的一端设有手柄。
10.优选地,所述料盒远离出料口的一端间隔设有立板,所述立板上设有第二贯穿孔,所述第二贯穿孔和所述料盒的第二贯穿孔的轴向中心线重合设置;所述第二贯穿孔用于所述推杆贯穿设置。
11.优选地,所述推杆的手柄和所述立板之间设有弹簧,所述推板靠近所述料盒内底
面的一端设有板梳,所述框架的下表面设有多个支腿。
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定位放线架,包括:框架、加强杆和支撑杆,所述框架为方钢焊接而成的方形架体,所述框架的内部设有支撑杆和中心定位杆,所述支撑杆和所述中心定位杆相互垂直设置;所述支撑杆和所述中心定位杆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框架的内壁;所述支撑杆和所述中心定位杆的中心线和所述框架的中心线重合设置。
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定位放线架,使用时,所述框架用于支放在开挖好的管廊基坑中,根据施工要求人工测量或利用全站仪、基准仪对中心线进行确定,再利用所述中心定位杆进行中心线找准,接着利用石灰或中心线在基坑中将确定好的中心线进行标记。施工时,所述中心定位杆与管廊基坑的延伸方向垂直设置。在管廊施工过程中,所述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放线架能够在管廊施工过程中对管廊底板、管廊立墙进行施工过程中针对管廊基坑的中心线进行找准的目的。
14.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所写的说明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15.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16.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调节机构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活动槽和活动块连接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中心线撒放装置结构示意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板梳结构示意图;
22.其中,1-框架,2-加强杆,3-支撑杆,4-中心定位杆,5-u型架,6-顶板,7-转杆,8-顶片,9-螺孔,10-手柄,11-活动槽,12-活动块,13-料盒,14-推板,15-推杆,16-弹簧,17-第二贯穿孔,18-出料口,19-板梳,20-支腿,21-立板,22-中心放线孔。
具体实施方式
23.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24.根据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定位放线架,包括:框架1、加强杆2和支撑杆3,所述框架1为方钢焊接而成的方形架体,所述框架1的内部设有支撑杆3和中心定位杆4,所述支撑杆3和所述中心定位杆4相互垂直设置;所述支撑杆3和所述中心定位杆4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框架1的内壁;所述支撑杆3和所述中心定位杆4的中心线和所述框架1的中心线重合设置。
25.使用时,所述框架1用于支放在开挖好的管廊基坑中,根据施工要求人工测量或利用全站仪、基准仪对中心线进行确定,再利用所述中心定位杆4进行中心线找准,接着利用石灰或中心线在基坑中将确定好的中心线进行标记。施工时,所述中心定位杆4与管廊基坑
的延伸方向垂直设置。在管廊施工过程中,所述管廊钢筋模具安装精准放线架能够在管廊施工过程中对管廊底板、管廊立墙进行施工过程中针对管廊基坑的中心线进行找准的目的。
26.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框架1的两侧分别对称设有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u型架5、顶板6和转杆7,所述转杆7的一端转动连接顶板6,所述顶板6远离所述转杆7的一面用于顶在管廊基坑内壁;所述转杆7的另一端设有螺杆,所述框架1上设有螺孔9,所述螺孔9和所述螺杆相互配合设置,所述框架1的内壁设有u型架5,所述u型架5的u型槽口朝向所述螺杆。
27.使用时,所述调节机构用于顶紧在管廊基坑中,或者是顶紧在管廊底板矮墙的内壁,并用于调节所述中心定位杆4的位置,从而实现所述中心定位杆4能够位于管廊基坑或管廊底板的中心线位置,并实现在管廊施工过程中能够基于中心线进行施工的目的。
28.在一个实施例中,
29.所述螺杆上设有顶片8,所述顶片8在所述u型架5的u型槽口中往复运动;所述顶板6上设有活动槽11,所述转杆7上设有活动块12,所述活动块12位于所述活动槽11内转动设置;所述转杆7的外壁设有向外凸起的手柄10。
30.所述调节机构工作时,首先握住手柄10,并对所述手柄10进行旋转,由于所述转杆7通过活动块12与顶板6的活动槽11转动连接,从而实现所述转杆7在转动时只会带着顶板6进行远离或靠近管廊基坑/管廊底板矮墙的内壁的目的,
31.所述u型架5由于限制所述转杆7在调节过程中的调节范围,减少在对转杆7或者顶板6往框架1内部调节尺寸较多的情况;即,所述u型架5由于限制所述转杆7或所述顶板6的调节范围,减少其转杆7或顶板6调节过程中出现无效调节的情况。
32.在一个实施例中,
33.所述中心定位杆4上设有中心放线孔22,所述中心放线孔22用于在管廊基坑撒放中心线。
34.所述中心放线孔22由于撒放石灰或者挂放中心定位线,从而实现施工过程中能够基于基准中心线进行施工的目的。
35.在一个实施例中,
36.所述中心定位杆4的上表面设有中心线撒放装置,所述中心线撒放装置位于所述中心放线孔22的其中一侧。
37.所述中心线撒放装置包括:料盒13、推板14和推杆15,所述料盒13架设在所述中心放线孔22的其中一侧,所述料盒13靠近所述中心放线孔22的一侧设有出料口18;所述料盒13与所述出料口18相对的一面设有第二贯穿孔17,所述第二贯穿孔17用于所述推杆15贯穿设置,所述推杆15位于所述料盒13内的一端设有推板14,位于所述料盒13外的一端设有手柄10。
38.所述料盒13远离出料口18的一端间隔设有立板21,所述立板21上设有第二贯穿孔17,所述第二贯穿孔17和所述料盒13的第二贯穿孔17的轴向中心线重合设置;所述第二贯穿孔17用于所述推杆15贯穿设置。
39.所述推杆15的手柄10和所述立板21之间设有弹簧16;所述推板14靠近所述料盒13内底面的一端设有板梳19,所述框架1的下表面设有多个支腿20。
40.工作时,所述料盒13由于存放石灰,通过推动所述推杆15,实现所述推杆15带着推板14进行推动,进一步实现所述推板14带着板梳19将料盒13内存放的石灰推向出料口18,再经由出料口18将石灰落入中心放线孔22,最后经中心放线孔22实现中心线撒放的目的。
41.所述立板21用于支撑所述推杆15在使用过程中其轴向中心线和所述料盒13内壁设置的第二贯穿孔17轴向中心线不会出现偏轴情况;所述弹簧16初始状态为拉伸状态,所述弹簧16用于拉开所述推杆15的手柄10与所述立板21的间距;
42.当需要进行放线时,推动手柄10,弹簧16压缩,所述推杆15向推板14方向运动,所述推板14就会带着板梳19在料盒13内活动,从而利用板梳19将料盒13内的石灰推向中心放线孔22,由此完成中心线放线的目的。
43.所述板梳19为多个间隔设置的凸起片,所述板梳19能够实现料盒13中部分石灰被推出的目的,减少每次放线过程中将料盒13内石灰一次推完的情况,实现了节省石灰的目的。
44.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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