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一种土木工程用组合桩,特别是涉及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属于组合桩。
背景技术:
1、随着经济的进步,部分地区逐渐城市化,所以很多地区高楼建筑逐渐增多,在建筑工程中桩是必不可少的器件之一,桩指把桩打进地里,使建筑的地基稳固,但现如今的组合桩随着楼层的逐渐增高逐渐变的不够稳定,不同的地基需要不同的组合桩才能够固定。
2、现有技术中公开号为:cn 217839967 u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其通过设置滑杆,使得在使用装置时,可以手动拉动滑杆使其通过滑轨和卡轨在底板和垫板之间移动,调节其与柱体之间的距离,通过缓冲弹簧的设置,使得在使用装置时,缓冲弹簧可以为撑板受到的压力提供缓冲,并将压力均摊到垫板上。
3、但是其并不具备对桩体的延伸能力,桩体插接在土壤中仅通过桩尖和底板不能良好的保持平衡,在收到外部压力时容易出现倾斜或位置偏移,影响使用安全,同时其不具备对桩体的组合使用能力,不便于将多组桩体组合成一体使用,在对桩体长度有需求时,其不能进行快速组合,需要重新制定桩体尺寸或焊接多桩体,费时费力,因此,我们需要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和改造。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该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能够实现对桩体的扩展,增加其与土壤接触面积,避免了桩体在土壤中受力可能出现的倾斜和位置偏移问题,能够实现对不同桩体的快速连接,便于桩体组合使用,避免了桩体不便于组合使用、无法适应不同需求的问题。
2、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3、设计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包括装置本体,所述装置本体内设置有桩体,所述桩体上下端分别固定有上连接座和下连接座,所述桩体内部开设有中心槽且中心槽内转动设置有旋转轴,所述旋转轴上设置有若干齿轮且齿轮从上至下依次排列,若干所述齿轮外侧分别啮合有两组齿条杆,所述齿条杆前端连接有活动板且齿条杆和活动板均活动位于桩体内,所述上连接座与下连接座旋转连接。
4、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桩体侧壁上开设有收纳槽,所述活动板活动位于收纳槽内。
5、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便于活动板收缩至桩体侧壁中。
6、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旋转轴上端活动贯穿至上连接座外侧且其延伸部分设置有控制旋钮,所述下连接座中心开设有中心凹槽且中心凹槽与控制旋钮对应。
7、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便于通过控制旋钮带动旋转轴转动,同时便于将下连接座与上连接座对应连接。
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上连接座上设有弧形槽,所述下连接座上设有弧形卡板且弧形卡板对应弧形槽。
9、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便于将上连接座与下连接座进行旋转连接,避免其出现上下脱离的问题。
10、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弧形槽上设有第一螺孔,所述弧形卡板上设有第二螺孔,所述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位置对应且通过外部螺栓固定连接。
11、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便于对弧形槽和弧形卡板进行固定。
12、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活动板边缘为弧形结构且其边缘与桩体外壁结构相同。
13、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便于使活动板与桩体之间进行贴合。
14、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上连接座与下连接座直径均大于桩体。
15、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便于对桩体进行更加稳定的支撑。
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7、1、本实用新型通过装置内设置有控制旋钮、旋转轴、齿轮、齿条杆和活动板,使用时通过控制旋钮驱动旋转轴和齿轮转动,齿轮带动外侧啮合的齿条杆横向移动,齿条杆带动活动板同步运动,活动板向桩体外侧伸出,能够实现对桩体的扩展,增加其与土壤接触面积,避免了桩体在土壤中受力可能出现的倾斜和位置偏移问题。
18、2、本实用新型通过装置内设置有上连接座、下连接座、弧形槽和弧形卡板,使用时通过弧形卡板进入弧形槽缺口内,然后旋转弧形卡板使其完全进入弧形槽,此时第一螺孔与第二螺孔对应,通过螺栓将其连接即可,能够实现对不同桩体的快速连接,便于桩体组合使用,避免了桩体不便于组合使用、无法适应不同需求的问题。
19、参照后文的说明和附图,详细公开了本实用新型的特定实施方式,指明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应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在范围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在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条款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许多改变、修改和等同。
1.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包括装置本体(1),所述装置本体(1)内设置有桩体(2),所述桩体(2)上下端分别固定有上连接座(3)和下连接座(4),所述桩体(2)内部开设有中心槽(5)且中心槽(5)内转动设置有旋转轴(6),所述旋转轴(6)上设置有若干齿轮(7)且齿轮(7)从上至下依次排列,若干所述齿轮(7)外侧分别啮合有两组齿条杆(8),所述齿条杆(8)前端连接有活动板(9)且齿条杆(8)和活动板(9)均活动位于桩体(2)内,所述上连接座(3)与下连接座(4)旋转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桩体(2)侧壁上开设有收纳槽(10),所述活动板(9)活动位于收纳槽(10)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轴(6)上端活动贯穿至上连接座(3)外侧且其延伸部分设置有控制旋钮(11),所述下连接座(4)中心开设有中心凹槽(16)且中心凹槽(16)与控制旋钮(11)对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连接座(3)上设有弧形槽(12),所述下连接座(4)上设有弧形卡板(14)且弧形卡板(14)对应弧形槽(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槽(12)上设有第一螺孔(13),所述弧形卡板(14)上设有第二螺孔(15),所述第一螺孔(13)和第二螺孔(15)位置对应且通过外部螺栓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板(9)边缘为弧形结构且其边缘与桩体(2)外壁结构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工程用可调节的组合桩,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连接座(3)与下连接座(4)直径均大于桩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