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c管桩缓冲桩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561209阅读:2190来源:国知局
Phc管桩缓冲桩帽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PHC管桩,尤其涉及一种PHC管桩的桩帽。
【背景技术】
[0002]在PHC管桩施工中传统做法采用橡胶或木制缓冲桩垫,因在高频锤击下易产生变形膨胀导致桩帽筒体变形受到破坏,从而导致桩头易损坏,沉桩质量受到影响。而且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由于在锤击高压下产生的高温近300°C,而橡胶或木制缓冲垫的使用温度为200°C左右,因此经常发生缓冲垫燃烧现象,需拆卸锤头,更换缓冲垫,因而增加成本,降低了设备的使用效率。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旨在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PHC管桩缓冲桩帽。本发明缓冲效果好、耐打、不易变形的特点,可有效降低缓冲垫的更换频率,提高沉桩作业效率,相应也减少了桩头损坏所带来的维修成本。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一种PHC管桩缓冲桩帽,所述装帽包括上下笼口,与柴油锤的下冲击体接触部分为上笼口,与桩头接触部分为下笼口,上下笼口连接处采用连接箍连接,桩帽外周设有加强筋,它还包括自上而下的设在上下笼口连接处的锤垫层、上缓冲层,下缓冲层和挡板,所述上下缓冲层采用钢丝绳盘圆层叠而成,上笼口内盘叠厚度200mnT240mm ;下笼口内盘叠厚度100~140臟。
[0005]所述PHC管桩缓冲桩帽,所述下笼口内径比所打桩的桩径大20mnT30mm,确保桩周留有10mnTl5mm的间隙。
[0006]所述的PHC管桩缓冲桩帽,所述上笼口内钢丝绳盘叠10~12层,下笼口内钢丝绳盘叠5~7层。
[0007]本发明上下笼口均设置以钢丝绳盘圆层叠而成的缓冲装置,上笼口缓冲装置加盖钢板作为打击垫铁(锤垫),同时具备了耐打、不易变形、缓冲效果好和不燃烧性,有效解决了变形膨胀导致桩帽变形破坏从而导致桩头破坏这一技术难题,而且钢丝绳可利用主卷扬置换下来的废旧钢丝绳,大大节约了施工成本,由此提高了沉桩作业效率,也减少了桩头损坏所带来的维修成本。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所述桩帽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如图1所示,本发明PHC管桩缓冲桩帽分上下笼口两部分,主要采用壁厚30mm的钢管制作,上下笼扣四周设加强筋4。桩帽上部与柴油锤的下冲击体接触部分为桩帽上笼口 1,筒体深度宜取450mnT500mm,内径830mm ;桩帽下部与桩头接触部分为桩帽下笼口 2,筒体深度宜取350mnT400mm,下笼口内径应与所打桩的桩径相匹配,但下笼口内径应比桩径大20mnT30mm,确保桩周留有10mnTl5mm的间隙,保证桩头能自如套入桩帽;上、下笼口连接箍3宜用150mnT200mm厚钢板,直径850mm。
[0010]设置上、下笼口中的缓冲装置6,缓冲材料均采用Φ20钢丝绳盘圆层叠而成,上笼口内盘叠10~12层,总厚度200mnT240mm ;下笼口内盘叠5~7层,总厚度10(Tl40mm。上笼口钢丝绳上方为锤垫5,下笼口钢丝绳下方以挡板封口,挡板易取15mnT20mm厚钢板7。
[0011]锤垫5设置,锤垫设在桩帽的上部,与柴油锤的下冲击体接触,下部与钢丝绳接触,其厚度取150mnT200mm。
最后再加设桩垫,采用硬纸板、胶合板或布料制作的桩垫,桩垫厚度应均匀、软硬相宜,经锤击压实后的厚度应为120mnTl50mm。
【主权项】
1.一种PHC管桩缓冲桩帽,所述装帽包括上下笼口,与柴油锤的下冲击体接触部分为上笼口,与桩头接触部分为下笼口,上下笼口连接处采用连接箍连接,桩帽外周设有加强筋,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自上而下的设在上下笼口连接处的锤垫层、上缓冲层,下缓冲层和挡板,所述上下缓冲层采用钢丝绳盘圆层叠而成,上笼口内盘叠厚度200mnT240mm ;下笼口内盘叠厚度100~140臟。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PHC管桩缓冲桩帽,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笼口内径比所打桩的桩径大20mnT30mm,确保桩周留有10mnTl5mm的间隙。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PHC管桩缓冲桩帽,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笼口内钢丝绳盘叠10~12层,下笼口内钢丝绳盘叠5~7层。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PHC管桩。一种PHC管桩缓冲桩帽,所述装帽包括上下笼口,与柴油锤的下冲击体接触部分为上笼口,与桩头接触部分为下笼口,上下笼口连接处采用连接箍连接,桩帽外周设有加强筋,它还包括自上而下的设在上下笼口连接处的锤垫层、上缓冲层,下缓冲层和挡板,所述上下缓冲层采用钢丝绳盘圆层叠而成,上笼口内盘叠厚度200mm~240mm;下笼口内盘叠厚度100~140mm。本发明缓冲效果好、耐打、不易变形的特点,可有效降低缓冲垫的更换频率,提高沉桩作业效率,相应也减少了桩头损坏所带来的维修成本。
【IPC分类】E02D7/06, E02D5/58
【公开号】CN105317038
【申请号】CN201410291828
【发明人】尹兰宁, 刘强, 李义轩, 王旭, 魏宏超
【申请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0日
【申请日】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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