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木质素纤维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木质素纤维投放装置。
背景技术:
沥青玛蹄脂碎石路面(简称sma),是一种由沥青、纤维、矿粉和少量细集料组成的沥青马蹄脂填充间断级配粗集料骨架间隙而形成的沥青混合料,由于sma路面抗滑、抗车辙等性能优良,与传统的ac类沥青路面相比,具有优良的高温性、耐久性、表面特性及低温抗裂性,因此在高速公路、重交通道路、红绿灯交叉口、机场跑道、桥梁铺装、车站与货物装卸区等工程中广泛使用。
木质素纤维是sma的稳定剂,它能使sma在拌和、储存、运输、摊铺及碾压过程中保持稳定,并最终发挥优良的性能。同时也是sma路面混合料配比中不可缺少的添加剂,具有吸油、防止沥青滴漏,增加沥青混合料吸附力,提高路面温度稳定性及整体性的作用;因此其在沥青混合料中的比例对稳定sma路面质量影响巨大,因此在施工sma沥青路面必须确保纤维的投料量。
在sma路面施工历程中,木质素纤维添加先后经历了人工称量投送,机械辅助投放和机械定时投料等阶段;人工投料及机械辅助投放方式需要大量人工配合、劳动强度大,效率低下和严重影响产能等原因,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设计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木质素纤维投放装置。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木质素纤维投放装置,包括投放装置、螺旋送料器、加料仓和控制箱,所述投放装置的一侧设有螺旋送料器,所述螺旋送料器的下端设有加料仓,所述螺旋送料器的上端下侧的出料口与设于投放装置上表面的进料斗连接,所述投放装置的内部上方设有两对应设置的粉碎辊,两粉碎辊的输入端与设于投放装置外侧电机的输出端通过皮带连接,所述主动辊的下方设有滑料板,所述滑料板的中间位置设有输料管,所述输料管的下方设有挡板,所述投放装置的内部一侧设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表面一端固定连接有电磁铁,所述电磁铁通过弹簧连接有吸引块,所述吸引块固定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端的另一端与挡板固定连接,所述投放装置的内部下方设有鼓风机,所述鼓风机的出风口连接有吹料管,所述吹料管的上表面连接有加料口,所述加料口与输料管对应,所述投放装置的一侧设有控制箱。
进一步的,位于投放装置两侧的两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反。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箱的内部设有时间控制器和蓄电池。
进一步的,所述蓄电池通过时间控制器与电磁铁电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滑料板为锥形结构。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如下:
1.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木质素纤维投放装置,通过在投放装置的内部上端设有粉碎辊,所述粉碎辊的下方设有输料管,所述输料管的下方设有挡板,所述挡板通过强力弹簧连接有吸引块,所述吸引块通过弹簧与电磁铁电性连接,该种设计,可实现对木质素纤维的量的控制,实现定时投放,从而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并且提高投放量的精准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装置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投放装置;2、螺旋送料器;3、加料仓;4、控制箱;5、鼓风机;6、支撑板;7、电磁铁;8、弹簧;9、吸引块;10、吹料管;11、加料口;12、挡板;13、连接杆;14、滑料板;15、电机;16、粉碎辊;17、进料斗;18、输料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列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下面结合图1对本发明的一种木质素纤维投放装置的结构作详细的描述:一种木质素纤维投放装置,包括投放装置1、螺旋送料器2、加料仓3和控制箱4。
所述投放装置1的一侧设有螺旋送料器2,所述螺旋送料器2的下端设有加料仓3,所述螺旋送料器2的上端下侧的出料口与设于投放装置1上表面的进料斗17连接,所述投放装置1的内部上方设有两对应设置的粉碎辊16,两粉碎辊16的输入端与设于投放装置1外侧的电机15的输出端通过皮带连接,所述主动辊16的下方设有滑料板14,所述滑料板14的中间位置设有输料管18,所述输料管18的下方设有挡板12,所述投放装置1的内部一侧设有支撑板6,所述支撑板6上表面一端固定连接有电磁铁7,所述电磁铁7通过弹簧8连接有吸引块9,所述吸引块9固定连接有连接杆13,所述连接端13的另一端与挡板12固定连接,所述投放装置1的内部下方设有鼓风机5,所述鼓风机5的出风口连接有吹料管10,所述吹料管10的上表面连接有加料口11,所述加料口11与输料管18对应,所述投放装置1的一侧设有控制箱4,位于投放装置1两侧的两电机15的转动方向相反,所述控制箱4的内部设有时间控制器和蓄电池,所述蓄电池通过时间控制器与电磁铁7电性连接,所述滑料板14为锥形结构。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木质素纤维从加料仓进入,通过螺旋送料器2提升进入投放装置1,粉碎辊16对物料进行粉碎,粉碎后的物料进入输料管18,输料管的下方设有挡板12,当输料管18的物料达到一定量时,时间控制器控制电磁铁推动挡板12,使得物料进入吹料管10,吹料管10通过鼓风机吹出。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