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85716发布日期:2018-12-07 23:24阅读:48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公路隧道相关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



背景技术:

公路隧道,修筑在地下供汽车行驶的通道,一般还兼作管线和行人等通道,而在公路隧道出口处通常配合遮光棚使用,进而降低阳光对驾驶员眼部的刺激,且使用较为广泛。

目前使用的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稳固性较差,不方便工作人员进行安装与拆卸,进而影响后期的维修与保养,且在雨天落入遮光棚表面的雨水不能够统一进行处理,很容易聚集在遮光棚底部。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结构简单,便于工作人员固定遮光挡棚,工作效率高,且稳固性较好,安全可靠,能够对遮光挡棚表面的水进行统一处理并排出,操作方便快捷,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包括钢筋架和遮光挡棚,所述遮光挡棚位于钢筋架顶部,所述钢筋架顶端焊接有骨架,且骨架顶端端面固定连接有支柱,所述支柱顶端外侧焊接有定位钢套,且遮光挡棚通过支柱顶端的定位钢套与骨架固定连接,所述定位钢套与支柱之间焊接有固定扣。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钢套一端设置有活动管,且定位钢套与活动管之间铰链连接有阻尼转轴。

进一步地,所述活动管一端内腔设置有螺纹管,且定位钢套一端外侧套有紧固螺母,所述定位钢套外表面设置有外螺纹,且定位钢套通过活动管一端的螺纹管与紧固螺母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遮光挡棚两侧侧面壁固定连接有储水槽,且储水槽底端连通有排水管。

进一步地,所述钢筋架底端焊接有减震固定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通过利用支柱与定位钢套配合固定扣使用,能够有效增加定位钢套与支柱之间的牢固效果,通过利用定位钢套配合活动管一端的螺纹管插在定位钢套另一端的外侧进行螺旋连接,然后结合的紧固螺母,便于增加螺纹管与定位钢套之间的连接牢固性,避免产生松动,且便于工作人员安装与拆卸,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通过利用遮光挡棚两侧设置储水槽,便于将遮光挡棚表面的水进行统一处理,并通过储水槽底端的排水管排出,避免雨水聚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的钢筋架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的定位钢套结构示意图。

图中:1、钢筋架;2、遮光挡棚;3、储水槽;4、排水管;5、减震固定座;6、骨架;7、支柱;8、定位钢套;9、螺纹管;10、紧固螺母;11、外螺纹;12、活动管;13、固定扣;14、阻尼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包括钢筋架1和遮光挡棚2,所述遮光挡棚2位于钢筋架1顶部,所述钢筋架1顶端焊接有骨架6,且骨架6顶端端面固定连接有支柱7,所述支柱7顶端外侧焊接有定位钢套8,且遮光挡棚2通过支柱7顶端的定位钢套8与骨架6固定连接,所述定位钢套8与支柱7之间焊接有固定扣13。

其中,所述定位钢套8一端设置有活动管12,且定位钢套8与活动管12之间铰链连接有阻尼转轴14。

其中,所述活动管12一端内腔设置有螺纹管9,且定位钢套8一端外侧套有紧固螺母10,所述定位钢套8外表面设置有外螺纹11,且定位钢套8通过活动管12一端的螺纹管9与紧固螺母10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遮光挡棚2两侧侧面壁固定连接有储水槽3,且储水槽3底端连通有排水管4。

其中,所述钢筋架1底端焊接有减震固定座5。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公路隧道出口用遮光棚,工作时,通过利用钢筋架1顶端安装骨架6,便于支撑遮光挡棚2,且利用骨架6与遮光挡棚2之间设置支柱7配合顶端焊接的定位钢套8套在遮光挡棚2内侧壁,进而便于将遮光挡棚2固定在骨架6顶部,由于在柱7与定位钢套8 之间设置固定扣13,能够有效增加定位钢套8与支柱7之间的牢固效果,通过利用定位钢套8一端铰链连接活动管 12,且利用活动管12一端的螺纹管9插在定位钢套8另一端的外侧进行螺旋连接,然后在旋拧定位钢套8外侧的紧固螺母10,便于增加螺纹管9与定位钢套8之间的连接牢固性,避免产生松动,且便于工作人员安装与拆卸,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在遮光挡棚2两侧设置储水槽3,便于将遮光挡棚2表面的水进行统一处理,并通过储水槽3底端的排水管4排出,避免雨水聚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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