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园林用指路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49665发布日期:2020-01-21 19:11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园林用指路牌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指路牌,具体为一种园林用指路牌。



背景技术:

指路牌,为方便市民出行、导示、辩分方向等,在道路两旁或绿化带上建设的交通设施。由于城市公交的日益发达,指路牌已发展成为城市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专利cn201810105660.4一种园林用指路牌,包括有支柱等;支柱底部左右两侧对称式设置有通孔,支柱下部设置有圆形凹槽,圆形凹槽位于通孔上方,支柱下部设置有扎根装置,扎根装置位于圆形凹槽内,扎根装置与通孔配合,支柱顶端设置有圆柱箱,圆柱箱顶壁设置有导孔,圆柱箱内设置有圆杆,圆杆穿过导孔,圆杆上部设置有指路板,其中,扎根装置包括锥子、第一支架、第一接触轮和第一螺母等,通过人手转动第一螺母,带动第一支架移动,从而实现锥子插入地下或实现锥子的拔起。

在上述专利文件中,通过手动转动螺母带动第一支架移动,当对指路牌进行多次的固定和拆卸后,会导致螺母与支柱之间发生滑丝现象,从而不能将指路牌有效固定在地面上。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园林用指路牌,解决了上述专利文件公开的园林用指路牌不能有效、牢靠地固定在地面上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园林用指路牌,包括支柱,所述支柱包括依次相连的顶柱、圆台柱和底板,其中,所述顶柱的下部的两侧上分别设有一侧板,所述侧板上设有扎根装置,所述扎根装置包括:

锥子,所述锥子与所述侧板、底板滑动配合,且所述锥子的底部能够伸入地下;

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位于所述锥子的外侧,且所述驱动机构设置在位于所述侧板下端对应的第一安装板上,所述驱动机构能够驱动所述锥子进行上下移动;

锁定机构,所述锁定机构位于所述锥子的内侧,且所述锁定机构设置在位于所述底板上端对应的第二安装板上,所述锁定机构能够对所述锥子的位置进行锁定。

进一步地,所述驱动机构包括:

转动手柄,所述转动手柄设置在对应的第一安装板的后侧上;

转杆,所述转杆的一端与所述转动手柄同轴设置,所述转杆的另一端具有导向块;

第一摆杆,所述第一摆杆的一端枢接在位于对应的锥子外侧的凸耳上,且所述第一摆杆与所述导向块的导向槽滑动配合;

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摆杆的另一端相铰接,所述第一连杆的另一端枢接在对应的第一安装板上。

更进一步地,所述锁定机构包括:

驱动杆,所述驱动杆的一端通过一对弹簧与所述底板相连,所述驱动杆的另一端具有齿条,且所述齿条与位于所述第二安装板上的一对导向座滑动配合;

齿轮,所述齿轮设置在所述第二安装板上,且所述齿轮与所述齿条啮合连接;

凸轮,所述凸轮与所述齿轮同轴设置;

联动机构,所述联动机构与所述凸轮相配合,且所述联动机构的锁定杆能够伸入位于所述锥子内侧的锁定槽内,以对所述锥子的位置进行锁定。

更进一步地,所述联动机构还包括第二摆杆和第二连杆,所述第二摆杆的一端设有滚轮,所述滚轮的外周抵压在所述凸轮上,所述第二摆杆的中部枢接在所述第二安装板上,所述第二摆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杆的一端相铰接,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枢接在所述锁定杆上。

更进一步地,所述驱动杆还包括连接杆和基板,所述连接杆连接在所述齿条的下端上,所述基板连接在所述连接杆的下端上,所述基板的下端设有一对上轴,所述弹簧的一端与所述基板相连,且所述弹簧的一端套设在对应的上轴上。

更进一步地,所述基板的下端通过一短杆连接有操作球头,且所述操作球头位于一对上轴之间。

更进一步地,所述锁定槽的底壁上设有磁铁,所述磁铁能够将所述锁定杆的内端吸合在所述锁定槽的底壁上。

更进一步地,所述锁定杆与位于所述第二安装板上的一对横板滑动配合。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由于本发明的扎根装置包括驱动机构和锁定机构,驱动机构能够驱动锥子发生移动,锁定机构能够对锥子的位置进行锁定,因而能够将本发明可靠地固定在地面上,且能够延长本发明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g处的放大视图。

图3为图1中h处的放大视图。

图4为图3中i处的放大视图。

图5为图3中j处的放大视图。

图6为图3中k处的放大视图。

附图中:顶柱10,圆台柱20,底板30,侧板40,第一安装板50,第二安装板60,弹簧70,导向座80,磁铁90,横板100,第一枢接板110,第二枢接板120,第三枢接板130,滑槽140,下轴150,锥子1,凸耳11,锁定槽12,转动手柄2,转杆3,导向块31,导向槽311,第一摆杆4,第一连杆5,驱动杆6,齿条61,连接杆62,基板63,上轴64,短杆65,操作球头66,齿轮7,凸轮8,联动机构9,锁定杆91,第二摆杆92,第二连杆93,滚轮9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得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文中将结合本发明具体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一种园林用指路牌,包括支柱,所述支柱包括依次相连的顶柱10、圆台柱20和底板30,其中,所述顶柱10的下部的两侧上分别设有一侧板40,所述侧板40上设有扎根装置,所述扎根装置包括锥子1、驱动机构和锁定机构,所述锥子1与所述侧板40、底板30滑动配合,且所述锥子1的底部能够伸入地下,所述驱动机构位于所述锥子1的外侧,且所述驱动机构设置在位于所述侧板40下端对应的第一安装板50上,所述驱动机构能够驱动所述锥子1进行上下移动,所述锁定机构位于所述锥子1的内侧,且所述锁定机构设置在位于所述底板30上端对应的第二安装板60上,所述锁定机构能够对所述锥子1的位置进行锁定,从而能够将该园林用指路牌牢靠地固定在地面上。

如图2所示,所述驱动机构包括转动手柄2、转杆3、第一摆杆4和第一连杆5,所述转动手柄2设置在对应的第一安装板50的后侧上,所述转杆3的一端与所述转动手柄2同轴设置,且所述转杆3的一端枢接在位于所述第一安装板50前端的第一枢接板110上,所述转杆3的另一端具有导向块31,所述第一摆杆4的一端枢接在位于对应的锥子1外侧的凸耳11上,且所述第一摆杆4与所述导向块31的导向槽311滑动配合,所述第一连杆5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摆杆4的另一端相铰接,所述第一连杆5的另一端枢接在对应的第一安装板50上,具体是,所述第一连杆5的另一端枢接在位于所述第一安装板50前端的第二枢接板120上。

当需要将该园林用指路牌固定在地面上时,则需要使转动手柄2发生转动,转动手柄2带动转杆3转动,在第一连杆5的作用下,使第一摆杆4摆动,进而带动锥子1向下移动,从而能够将该园林用指路牌与地面相连。

如图3所示,所述锁定机构包括驱动杆6、齿轮7、凸轮8和联动机构9,所述驱动杆6的一端通过一对弹簧70与所述底板30相连,所述驱动杆6的另一端具有齿条61,且所述齿条61与位于所述第二安装板60上的一对导向座80滑动配合,所述齿轮7设置在所述第二安装板60上,且所述齿轮7与所述齿条61啮合连接,所述凸轮8与所述齿轮7同轴设置,所述联动机构9与所述凸轮8相配合,且所述联动机构9的锁定杆91能够伸入位于所述锥子1内侧的锁定槽12内,以对所述锥子1的位置进行锁定。

如图3、图5和图6所示,所述联动机构9还包括第二摆杆92和第二连杆93,所述第二摆杆92的一端设有滚轮94,所述滚轮94的外周抵压在所述凸轮8上,所述第二摆杆92的中部枢接在所述第二安装板60上,具体是,所述第二摆杆92的中部枢接在位于所述第二安装板60前端的第三枢接板130上,所述第二摆杆92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杆93的一端相铰接,所述第二连杆93的另一端枢接在所述锁定杆91上,所述锁定杆91与位于所述第二安装板60上的一对横板100滑动配合,具体是,一对横板100之间形成滑槽140,所述锁定杆91与所述滑槽140滑动配合。

如图4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驱动杆6还包括连接杆62和基板63,所述连接杆62连接在所述齿条61的下端上,所述基板63连接在所述连接杆62的下端上,所述基板63的下端设有一对上轴64,所述弹簧70的一端与所述基板63相连,且所述弹簧70的一端套设在对应的上轴64上,所述弹簧70的另一端套设在位于所述底板30上端对应的下轴150上。

当锥子1插入地面中时,需要对锥子1进行锁定,此时,应该向上推动驱动杆6,驱动杆6移动带动齿条61移动,进而带动齿轮7转动,从而使凸轮8发生转动,进而带动第二摆杆92摆动,在第二连杆93的作用下,使锁定杆91发生移动,使锁定杆91得一端伸入锁定槽12中,对锥子1的位置进行锁定,从而将该园林用指路牌牢靠地固定在地面上。

当需要对该园林用指路牌进行挪动时,首先推动驱动杆6,使齿条61急需带动齿轮7发生转动,进而使凸轮8转动,带动第二摆杆92发生反向摆动,在第二连杆93的作用下,使锁定杆91脱离锁定槽12,在一对弹簧70的作用下,驱动杆6复位,然后,转动手柄2发生转动,带动转杆3转动,在第一连杆5的作用下,使第一摆杆4发生反向摆动,使锥子1与地面分离,之后再对该园林用指路牌进行挪动。

实施例二:

如图4所示,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所述基板63的下端通过一短杆65连接有操作球头66,且所述操作球头66位于一对上轴64之间,由于设置了操作球头66,因而便于对驱动杆6进行操作。

实施例三:

如图6所示,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所述锁定槽12的底壁上设有磁铁90,所述磁铁90能够将所述锁定杆91的内端吸合在所述锁定槽12的底壁上,从而能够使锁定杆91与锥子1连接可靠,进而能够将该园林用指路牌牢靠地固定在地面上。

应当说明的是,本发明所述的实施方式仅仅是实现本发明的优选方式,对属于本发明整体构思,而仅仅是显而易见的改动,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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