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停靠功能的空中轨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828742发布日期:2023-01-04 09:39阅读: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停靠功能的空中轨道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空铁轨道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停靠功能的空中轨道。


背景技术:

2.空铁列车,又名空中轨道列车,是悬挂在空中轨道上并沿着该轨道运行的一种轨道车辆,其是一种轻型、中速、中运量的新型公共交通工具;现有的空铁列车轨道包括主轨道和若干支撑杆,所述主轨道通过支撑杆支撑在空中,车体则悬挂在主轨道下方,并沿主轨道移动。现有的车体只能从主轨道的起点站台到终点站台后,才能停靠。当车体想要在中途进行停靠、卸货、检修等操作时,是没办法实现的。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具有停靠功能的空中轨道,该轨道能够方便车体中途停靠、也方便使车体从主轨道脱离,方便后续的卸货和检修等操作。
4.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5.一种具有停靠功能的空中轨道,它包括主轨道和若干支撑杆,所述主轨道的左侧和/或右侧设置有若干副轨道;每个副轨道的一端与主轨道相连,另一端与支撑杆上端相连;所述副轨道与主轨道间存在夹角;每个副轨道内部均设置有升降轨道,所述升降轨道一端活动设置在支撑杆上,并可沿支撑杆上下移动,且升降轨道能够从副轨道底部嵌入副轨道内;当升降轨道嵌入副轨道内时,车体可从副轨道上移至升降轨道上。
6.进一步的,所述主轨道和副轨道位于同一平面内。
7.进一步的,所述副轨道呈弧形,使车体在主轨道上通过副轨道平滑转弯后离开主轨道。
8.进一步的,所述副轨道包括主体部和升降轨道容纳部;所述主体部与主轨道相连,升降轨道容纳部与支撑杆相连;所述主体部底部设置有车体连接轨道,所述升降轨道底部也设置有车体连接轨道,当升降轨道嵌入升降轨道容纳部时,所述主体部和升降轨道上的车体连接轨道相互对齐。
9.进一步的,所述主轨道、副轨道和升降轨道底部均开设有轨道安装槽,所述轨道安装槽分别沿主轨道、副轨道和升降轨道的延伸方向开设;所述轨道安装槽的左右内壁上分别平行设置有一条车体连接轨道;所述车体连接轨道用于悬挂车体,并使车体可在车体连接轨道上移动。
10.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杆上设置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轨道与升降机构相连,所述升降机构用于带动升降轨道沿支撑杆上下移动。
11.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杆侧面开设有升降槽,所述升降轨道一端插入升降槽内,并与支撑杆内部的升降机构相连,所述升降机构带动升降轨道沿升降槽上下移动。
12.进一步的,所述升降机构为气缸,所述气缸的一端与支撑杆底部固定连接,另一端
与升降轨道相连。
13.进一步的,所述升降机构为丝杆传动机构,所述丝杆传动机构包括丝杆和丝杆驱动电机,所述丝杆的上端伸出支撑杆,并与副轨道顶部转动连接,所述丝杆的下端与丝杆驱动电机相连,所述丝杆驱动电机固定设置在支撑杆底部;所述升降轨道一端穿过升降槽并匹配套设在丝杆上,当丝杆驱动电机带动丝杆转动时,所述升降轨道沿丝杆上下移动。
14.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5.由于副轨道的存在,主轨道上的车体,能够方便的行驶至副轨道上停靠,而不需要在起点或终点站台上才能停靠了,提高了轨道的灵活性;同时,由于升降轨道的存在,当车体行驶至升降轨道上时,升降轨道能够将车体下落至地面,则方便车体的卸货和检修,这些过程也可以不必在起点或终点站台处进行,进一步的提高了该轨道的灵活性。
附图说明
16.图1是主轨道的一侧设置副轨道时的结构图;
17.图2和3是副轨道和升降轨道的端面图;
18.图4是升降机构为气缸时,支撑杆、升降轨道和副轨道的连接结构图;
19.图5是升降机构为丝杆传动机构时,支撑杆、升降轨道和副轨道的连接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当然的,还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另外的,还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或者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3.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方案如下:
24.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停靠功能的空中轨道,它包括主轨道1和若干支撑杆3,所述主轨道1的左侧和/或右侧设置有若干副轨道2;每个副轨道2的一端与主轨道1相连,另一端与支撑杆3上端相连;所述副轨道2与主轨道1间存在夹角;每个副轨道2内部均设置有升降轨道4,所述升降轨道4一端活动设置在支撑杆3上,并可沿支撑杆3上下移动,且升降轨道4能够从副轨道2底部嵌入副轨道2内;当升降轨道4嵌入副轨道2内时,车体5可从副轨道2上移至升降轨道4上。
25.由于上述结构,当车体5行驶至副轨道2时,便可在副轨道2上停靠,让出主轨道1,方便主轨道1上的其他车体5继续通行;车体5则不需要在起点和终点站台处才能停靠;当车体5要从主轨道1上卸下或检修时,车体5可以行驶至升降轨道4上,然后升降轨道4下移,使车体5降落至路面,则可以将车体5从整个轨道上拆下,方便卸货、检修等操作;当要将车体5安装回主轨道1时,则先将车体5悬挂在升降轨道4上,然后升降轨道4带动车体5上移,当升降轨道4嵌入副轨道2,且与副轨道2匹配对齐后,车体5便可从升降轨道4上移动至副轨道2上,然后在移动至主轨道1上,然后车体5便可在主轨道1上继续行驶。
26.如图1所示,所述主轨道1和副轨道2位于同一平面内,所述副轨道2呈弧形,使车体5在主轨道1上通过副轨道2平滑转弯后离开主轨道1。
27.如图2-5所示,所述副轨道2包括主体部21和升降轨道容纳部22;所述主体部21与主轨道1相连,升降轨道容纳部22与支撑杆3相连;所述主体部21底部设置有车体连接轨道9,所述升降轨道4底部也设置有车体连接轨道9,当升降轨道4嵌入升降轨道容纳部22时,所述主体部21和升降轨道4上的车体连接轨道9相互对齐。
28.由于升降轨道容纳部22的存在,升降轨道4能够完全或部分的嵌入副轨道2,这样便于主体部21和升降轨道4上的车体连接轨道9相互对齐。
29.所述主轨道1、副轨道2和升降轨道4底部均开设有轨道安装槽,所述轨道安装槽分别沿主轨道1、副轨道2和升降轨道4的延伸方向开设;所述轨道安装槽的左右内壁上分别平行设置有一条车体连接轨道9;所述车体连接轨道9用于悬挂车体5,并使车体5可在车体连接轨道9上移动。
30.如图2和3所示,上方的为副轨道2上的车体连接轨道9、下方的为升降轨道4上的车体连接轨道9,且图3中,车体5通过连接架11和车轮10悬挂在升降轨道4的车体连接轨道9上。当升降轨道4上移,则副轨道2和升降轨道4上的车体连接轨道9便可对齐,然后车体5便可移动至副轨道2上。
31.所述支撑杆3上设置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轨道4与升降机构相连,所述升降机构用于带动升降轨道4沿支撑杆3上下移动。
32.所述支撑杆3侧面开设有升降槽,所述升降轨道4一端插入升降槽内,并与支撑杆3内部的升降机构相连,所述升降机构带动升降轨道4沿升降槽上下移动。由于升降槽的存在,升降轨道4能够方便的插入支撑杆3内,与支撑杆3内部的升降机构相连,同时,升降槽也起着导向的作用,升降槽竖直设置,能始终使升降轨道4在竖直方向上移动。
33.所述升降机构为气缸6,如图4所示,所述气缸6的一端与支撑杆3底部固定连接,另一端与升降轨道4相连。
34.为了保证升升降轨道4伸的更长或缩的更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气缸6为多级伸缩气缸6。同时,如4所示,升降气缸6上端和升降槽上端是贯穿了整个支撑杆3的顶部,当气缸6将升降轨道4推出支撑杆3顶部后,则升降轨道4便可嵌入升降轨道容纳部22内。如果升降轨道容纳部22的深度足够深,则支撑杆3顶部可以直接插入升降轨道容纳部22内,气缸6和升降槽也可以不必贯穿支撑杆3的顶部,便可将升降轨道4推至升降轨道容纳部22内。
35.所述升降机构也可以为丝杆传动机构,如图5所示,所述丝杆传动机构包括丝杆7和丝杆驱动电机8,所述丝杆7的上端伸出支撑杆3,并与副轨道2顶部转动连接,所述丝杆7的下端与丝杆驱动电机8相连,所述丝杆驱动电机8固定设置在支撑杆3底部;所述升降轨道
4一端穿过升降槽并匹配套设在丝杆7上,当丝杆驱动电机8带动丝杆7转动时,所述升降轨道4沿丝杆7上下移动。由于丝杆7有自锁的功能,则升降轨道4不容易向下滑落。同时,如5所示,丝杆7上端和升降槽上端是贯穿了整个支撑杆3的顶部,当丝杆7将升降轨道4推出支撑杆3顶部后,则升降轨道4便可嵌入升降轨道容纳部22内。如果升降轨道容纳部22的深度足够深,则支撑杆3顶部可以直接插入升降轨道容纳部22内,丝杆7顶部可直接与丝杆7顶部转动连接,升降槽也可以不必贯穿支撑杆3的顶部,便可将升降轨道4推至升降轨道容纳部22内。
36.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优实施例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当然更不是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也就是说,但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主体设计思想和精神上作出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改动或润色,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致的,均应当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另外,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直接或间接的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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