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全天候玻璃反光道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77773阅读:96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公路用全天候玻璃反光道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交通工程器材,是一种固定于公路路面上的突起反光标记。
目前,国内公路特别是高级公路(如高速公路)、城市立交桥桥面、市区道路所用的反光标记,即道钉有塑料道钉、陶瓷道钉和玻璃道钉等。塑料反光道钉存在易老化、易磨损、易破裂和易集尘等缺点,需经常更换,陶瓷反光道钉夜间反光效果不好。本申请人的实用新型专利ZL93241762.0提供了一种由两个园台组合而成的玻璃基体和附着在其侧面曲面及底面上的反光膜组成的全方位玻璃反光路标,这种路标夜间可将汽车前照灯产生的入射光进行多次反射和折射,并将一部分光汇集于反光路标的上半园台上,使其产生发光体效果,光线明亮、柔合不刺眼,且安装简便,耐磨牢固,但这种反光道钉在白天由于玻璃透明而不易看清楚,往往需要于路面应设标记的地方再涂敷有色漆作为路标显示标记,这种涂敷的漆易磨损,需要经常涂敷,给施工和交通造成很多不便。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昼夜均能清晰显示道路标线的全天候玻璃反光道钉,基体材质为玻璃,外形设计采用轴对称结构,由两个园台组合而成的玻璃基体(1)和附着在其侧面曲面及底面表面的反光膜(2)组成,特征在于在两个圆台过渡台阶处增加一层着色层(3),该着色层(3)可以是黄色、红色、白色等常用的路标色彩,可根据交通标志要求而定,着色层(3)于路面水平面呈一定角度,角度可为3°—15°,该玻璃反光道钉在夜间,可将汽车前照灯产生的入射光经上半圆台玻璃表面产生折射进入玻璃基体(1)内,然后由下半圆台表面的金属反射层(2)反射,再由上半圆台表面折射进行光路变化后,反射进入司机视野,白天,则由于其着色层(3)为非透明带色材料制作,可以清晰可见,从而,使该玻璃反光道钉具有昼夜均能显示路标的功能,故称之为全天候玻璃反光道钉。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和实施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玻璃基体,(2)为反光膜,(3)为着色层。玻璃基体(1)由两个曲面园台组合而成,在下圆台侧面与底面外表面上镀金属反射层(2),特征在于在两个圆台过渡台阶上增加一层着色层(3),该着色层(3)可固定在过渡台阶上,也可在过渡台阶上涂敷所需要的着色材料以形成着色层(3),该着色层(3)为一斜面,为增加该反光道钉的有效视野,又不影响夜间反光的效果,该着色层(3)的倾角范围不易过大,以和路面水平面呈3°—15°为宜,具体角度按所选玻璃的折射率确定。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安装示意和原理图,由图可见,使用时本玻璃反光道钉着色层(3)以下的部分埋入路面上露出着色层(3)以上的部分,白天,本道钉露在路面上的凸起部分,由于玻璃透明,不易看清楚,增加了其着色层(3)后,由于其着色层(3)为非透明带色材料,所以明显,清晰可见,解决了白天不易看清楚的缺陷,在夜间,由于汽车前照灯产生的入射光经上半圆台玻璃表面产生折射进入玻璃基体(1)内,然后由下半圆台表面的金属反射层(2)反射、再由上半圆台表面折射进行光路变化后反射进入司机视野,从而产生反光指示路标的作用。
因此,本实用新型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反光效果都适当,反光清晰但不刺眼,在车行道标线不复杂的路段可完全取代标线漆。且耐磨、耐蚀、牢固,比标线漆耐久性长数倍乃至几十倍。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实施例玻璃基体(1)由透明强化玻璃构成,H1=16mm,H2=5mm,H3=28mm,φ1=30mm,φ2=60mm,φ3=100mm,φ4=80mm,φ5=60mm,φ6=50mm,反光膜(2)镀金属铝,再镀氧化铝保护层,着色层(3)涂敷有色硅酸盐材料,颜色根据公路交通标线需要而定,可以是黄色、白色和红色等。
权利要求1.一种公路用全天候玻璃反光道钉,由两个曲面圆台组合而成的玻璃基体(1)和附着在其侧面曲面及底面上的反光膜(2)组成,其特征在于在两圆台过渡台阶上增加着色层(3),该着色层(3)可固定在两曲面圆台过渡台阶上。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天候玻璃反光道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着色层(3)和路面水平面呈3°—15°角。
3.按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全天候玻璃反光道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着色层(3)也可以是涂敷在两圆台过渡台阶上的有色涂料涂敷层。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公路用玻璃反光道钉,由两个圆台组合而成的玻璃基体(1)和附着在其侧面曲面及底面上的反光膜(2)组成,其特征是在两圆台过渡台阶上增加着色层(3)。该着色层可固定在两曲面圆台过渡台阶上,也可以是涂敷在其过渡台阶上的有色涂料涂敷层。该反光道钉既可在夜间对车灯光线进行折射和反射显示车道分界线,也可在白天通过着色层显示车道分界线,具有安装简便、耐磨牢固和昼夜显示双重功能等优点。
文档编号E01F9/06GK2230323SQ94247330
公开日1996年7月3日 申请日期1994年12月13日 优先权日1994年12月13日
发明者张毅 申请人: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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