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摘管调钩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06311阅读:60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摘管调钩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铁路机车车辆解体的辅助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摘管调钩工具。
背景技术
车站制动员在进行调钩作业时,通常只能依靠人力并借助撬棍等简易工具来操作,存在安全隐患。当铁路车辆的车钩发生抵死情况时,由于无法正常缓解抵死程度,因此存在车钩调不动、调不开等问题;同时,调钩和摘管作业也需要一并完成,但由于没有统一的专用工具,使得制动员在进行摘管作业时,需要更换其他工具,从而影响了作业效率。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方便携带,能一并完成摘管和调钩作业, 缓解车钩抵死的摘管调钩工具。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摘管调钩工具,用于摘管排风和调整车钩钩位,包括撬棍,所述撬棍前端上侧设置有撬点;在所述撬棍头部与所述撬点同一直线方向上固定连接有支点,所述支点与所述撬点之间的距离为车钩钩舌圆孔与车钩钩舌基座之间的距离;所述撬棍前端还固定连接有摘管器。所述摘管调钩工具还包括拨点,所述拨点位于所述撬棍的尾部,呈扁平型的铲状。所述摘管调钩工具还包括把手,所述把手固定在与所述摘管器同一直线方向的所述撬棍中部。所述摘管器头部为弧状,所述摘管器尾部固定在所述撬棍前端下侧。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携带方便,使摘管排风和调钩作业时间大幅度减少,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并且解决了车钩调不动、调不开的问题,提升了作业安全系数。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摘管调钩工具的正视图;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说明。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摘管调钩工具,用于摘管排风和调整车钩钩位,包括撬棍5,撬棍5前端上侧设置有撬点3 ;在撬棍5头部与撬点3同一直线方向上固定连接有支点2,支点2与撬点3之间的距离为车钩钩舌圆孔与车钩钩舌基座之间的距离;撬棍5前端还焊接了摘管器4,摘管器4头部为弧状,摘管器4尾部固定在撬棍5 前端下侧;撬棍5的尾部设置有拨点1,拨点1呈扁平型的铲状;在与摘管器4同一直线方
3向的撬棍5中部还焊接了把手6。当使用本实施例的摘管调钩工具进行调钩作业时,作业人员将铁路机车车辆摘管调钩器的撬点3插入车钩钩舌的圆孔内或钩舌内侧,支点2抵住钩舌的座基,用力提开车钩销使车钩处于开锁状态,然后握住撬棍5用力拨动,撬动钩舌,即可打开钩舌实现连挂。若发生两车辆车钩抵死无法撬开钩舌的情况,作业人员可将铁路机车车辆摘管调钩工具的拨点1插入到钩舌与上钩耳之间进行拨动,缓轻抵死程度,使车钩处于开锁位置, 然后再按上述步骤进行操作打开车钩。当使用本实施例的摘管调钩工具进行提钩作业时,作业人员将铁路机车车辆摘管调钩工具的拨点1 一端从钩锁链的内侧窜入置于提钩杆的上端,然后向上撬动即可实现提钩。当使用本实施例的摘管调钩工具进行摘管作业时,作业人员将铁路机车车辆摘管调钩工具的摘管器4钩住制动软管的连接器,用手扶着把手6,向上提起摘管调钩工具,即可摘开风管。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具体实施方式
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 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权利要求1.一种摘管调钩工具,用于摘管排风和调整车钩钩位,包括撬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撬棍前端上侧设置有撬点;在所述撬棍头部与所述撬点同一直线方向上固定连接有支点,所述支点与所述撬点之间的距离为车钩钩舌圆孔与车钩钩舌基座之间的距离;所述撬棍前端还固定连接有摘管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摘管调钩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还包括拨点,所述拨点位于所述撬棍的尾部,呈扁平型的铲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摘管调钩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还包括把手,所述把手固定在与所述摘管器同一直线方向的所述撬棍中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摘管调钩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摘管器头部为弧状,所述摘管器尾部固定在所述撬棍前端下侧。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铁路机车车辆解体的辅助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摘管调钩工具,用于摘管排风和调整车钩钩位,包括撬棍,撬棍前端上侧设置有撬点;在撬棍头部与撬点同一直线方向上固定连接有支点,支点与撬点之间的距离为车钩钩舌圆孔与车钩钩舌基座之间的距离;撬棍前端还固定连接有摘管器,摘管器头部为弧状,摘管器尾部固定在撬棍前端下侧。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携带方便,使摘管排风和调钩作业时间大幅度减少,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并且解决了车钩调不动、调不开的问题,提升了作业安全系数。
文档编号B25B27/00GK202241092SQ201120378638
公开日2012年5月30日 申请日期2011年10月9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9日
发明者何建武, 刘正胜, 周文, 张斌, 彭立, 李佳状, 牛德雄, 蒋秋林 申请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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