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具体的说是待机状态下消耗功率较低的控制门开关的控制系统。
技术背景
门机是指控制门开关的系统,门机控制的门包括:移门、闸门、卷门、翻板门、车库门、工业门、商业用门、家用门等。
现有技术中,门机可有为外接设备供电的电源端口。一旦接入外接设备,电源端口就持续性为所有的外接设备提供电力;如果关闭电源端口,就切断了所有外接设备的电源。
待机状态下,为需要常供电的外接设备供电的同时,待机状态下可关闭电源的外接设备也就接通了电源。
现有技术的不足在于:不能将门机的待机功率进一步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控制/降低门机待机功率的技术方案如下。
待机:是指门机不接收任何人为或外置设备的触发,最终达到的状态。
一种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包括至少两个电源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端口是为外接设备提供电源的端口;至少有一个电源端口是门机待机状态下有功率输出的电源端口;至少有一个电源端口是门机待机状态下没有功率输出的电源端口。
通过将电源端口分为待机下输出功率与不输出功率两种;如果外接设备在门机待机时需要电源,就将电源接在有功率输出的电源端口上;如果外接设备在门机待机时不需要电源,就将电源接在没有功率输出的电源端口上,该电源端口在门机处于非待机状态下才会有功率输出,从而节约了接在该电源端口上的设备的功率消耗。
一种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包括至少一个待机电源端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机电源端口是为外接设备提供电源的端口;待机电源端口在门机待机状态下为外接设备提供电源;至少有一个或者每一个待机电源端口在门机待机时的额定/最大输出功率不超过1瓦特。
所述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的特征在于:多个/全部的待机电源端口在门机待机时的额定/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超过1瓦特。
所述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的特征在于:所述待机电源端口在门机处于非待机时的输出功率可以小于1瓦特,也可以大于等于1瓦特。因为本发明的目的是控制待机状态下的功耗,所以待机电源端口在非待机状态下的输出功率可以不受限制。
所述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的特征在于:所述待机电源端口待机时的输出电压和非待机时的输出电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所述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还包括非待机电源端口,其特征在于:非待机电源端口是为外接设备提供电源的端口,当门机处于待机时的输出功率为零的电源端口。
非待机电源端口设计为待机时关闭功率输出,即认为是待机时的功率输出为零。如果不能完全关闭功率输出,认为是硬件缺陷。
当门机处于非待机时,并不意味着非待机电源端口的输出功率大于零,根据设计要求,可一直大于零,可一直为零,也可一段时间为零一段时间不为零。
所述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的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端口是可以接收外置设备信号的端口。电源端口不单纯是指提供电源的端口,也可以是兼顾电源输出和接收信号的端口。
所述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的特征在于:对比两个所述电源端口的额定/最大输出功率/电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所述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的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端口是位于所述门机外壳的内部,也可以位于外壳的外部。
电源端口位于门机外壳的内部,是指只有打开门机外壳才能看见的电源端口;电源端口位于门机外壳的内部,是指不用打开门机外壳就能看见的电源端口。
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外接设备是指,当该设备/模块从门机系统中移除后,门机系统依然能够控制门的开关/运行,只是门机系统不再具备该设备/模块的功能;而本发明所述的“电源端口”是指为这些设备/模块提供电力的端口。
所述具有电源端口的低待机功耗门机的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端口是输出电压范围为3-36伏特的端口。
以上所述的“电源端口”包括“待机电源端口”和“非待机电源端口”。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通过两种电源端口选择性对外接设备供电,或者/并且通过控制门机待机状态下的电源端口输出功率,从而达到控制/降低门机待机功率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示意图。
附图只包括本发明必要特征的简略示意图,并且未按比例绘制。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附图1,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控制板101是整个门机的主控制系统,控制板101上有待机电源端口102,和非待机电源端口103。
待机电源端口102:门机待机状态下输出功率为0.5瓦特的8伏特电源端口。
非待机电源端口103:门机待机状态下不输出任何功率;非待机状态下输出24伏特的电压,或者当控制板101需要电源接在该接口上的设备工作时,非待机电源端口103才有功率输出。
需要持续工作的外接设备的电源线接在待机电源端口102上,待机状态下不需要工作的外接设备的电源线接在非待机电源端口103上,从而在门机待机时节约了不必要外接设备所消耗的功率。
需要理解到的是:上述实施例虽然对本发明做了比较详细的文字描述,但是这些文字描述,只是对本发明设计思路的简单文字描述,而不是对发明设计思路的限制,任何不超出本发明思路的组合、增加或修改,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