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以及设置有该冲击吸收器的车门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4211715发布日期:2023-05-17 19:50阅读:41来源:国知局
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以及设置有该冲击吸收器的车门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一种车身的车门。更具体地,本申请涉及一种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以及包括该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的车门机构。


背景技术:

1、车辆车门包括:铰接至车身或立柱的常规车门,通过向上转动车门来打开或关闭的剪刀式车门(或兰博门),向上且向外来打开或关闭车门的蝴蝶式车门或鸥翼式车门,沿车身的纵向方向来打开或关闭车门的滑动车门,前车门和后车门的打开关闭方向相反的客车箱车门(或后铰接门,suicide door),以及所使用的各种形式的车门。

2、在对开式车门(opposing door)的情况下,当车门关闭时,车门板和密封条可能没有完全地匹配。因此,车门晃动的情况可能会出现、车门和车身之间的碰撞可能会出现,并且噪声可能会出现。

3、本申请的背景技术部分中所包括的信息仅仅旨在加深对本申请的一般背景技术的理解,而不应当被视为承认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该信息构成已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的各个方面致力于提供一种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以及包括该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的车门机构,所述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配置为用于在关闭对开式车门时吸收冲击,从而防止车门的晃动。

2、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可以包括第一主体、联接至第一主体的第二主体和弹性部分,其中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能够在其间相对地移动,所述弹性部分布置在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之间以弹性地支撑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

3、第一主体可以安装于车门,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进一步包括安装于第二主体的一个端部的冲击吸收器。

4、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可以包括安装于第二主体的引导部分。

5、所述引导部分可以包括轴承。

6、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机构可以包括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

7、所述第一主体可以安装于车门。

8、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机构可以进一步包括安装于第二主体的一个端部的冲击吸收器。

9、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机构可以进一步包括安装于第二主体的引导部分。

10、所述引导部分可以包括轴承。

11、所述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的第二主体安装有引导部分支架,所述轴承通过引导部分杆安装于引导部分支架。

12、所述冲击吸收器安装至引导部分支架的一端。

13、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机构可以进一步包括引导轨道,所述引导轨道用于引导引导部分的移动。

14、引导轨道可以包括:轨道门部分,其用于使引导部分从其插入或者从其分离;轨道斜面,其包括预定的斜率,用于沿车身的车身宽度方向以及车身长度方向引导引导部分;以及滑动部分,其用于沿车身长度方向引导引导部分。

15、引导轨道可以进一步包括接触部分,该接触部分突出地形成以与冲击吸收器选择性地接触。

16、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机构可以进一步包括用于将引导轨道安装至车身的引导轨道支架。

17、车门可以为对开式车门或者对开式摆动车门。

18、车门可以为后车门。

19、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可以安装于车门的下部。

20、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以及包括该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的车门机构,其能够在关闭对开式车门时通过吸收冲击来防止车门的晃动。

21、根据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以及包括该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的车门机构,其能够在关闭对开式车门时通过吸收冲击来抑制噪声产生,从而能够提高适销性。

22、此外,可以通过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获得或预料的效果将被直接或隐含地包括在本申请的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详细描述中。即,根据本申请各个示例性实施方案所预料的各种效果将被包括在稍后描述的详细描述中。

23、通过纳入本文的附图以及随后与附图一起用于解释本申请的某些原理的具体描述,本申请的方法和装置所具有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清楚或被更具体地阐明。



技术特征:

1.一种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安装于第二主体的引导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部分包括轴承。

5.一种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体安装于车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安装于第二主体的一个端部的冲击吸收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安装于第二主体的引导部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部分包括轴承。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的第二主体安装有引导部分支架,所述轴承通过引导部分杆安装于引导部分支架。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击吸收器安装至引导部分支架的一端。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引导轨道,所述引导轨道用于引导引导部分的移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轨道包括: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轨道进一步包括接触部分,所述接触部分突出地形成以与冲击吸收器选择性地接触。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用于将引导轨道安装至车身的引导轨道支架。

16.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为对开式车门或者对开式摆动车门。

1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为后车门。

1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安装于车门的下部。


技术总结
本申请涉及一种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以及设置有该冲击吸收器的车门机构,所述车门关闭冲击吸收器包括第一主体、第二主体和弹性部分,所述第二主体联接至第一主体,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能够在其间相对地移动,所述弹性部分布置在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之间以弹性地支撑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

技术研发人员:尹炯仁,任忠植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
技术研发日:20221124
技术公布日: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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