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门把手组件领域。特别地,本公开涉及一种提供通用底座的装置和方法,该通用底座(chassis)可以容纳多种锁眼盖(escutcheon)。
背景技术:
1、门把手组件是本领域公知的,用于安装在不同类型的门上。门把手组件通常包括具有锁定机构的可旋转把手、把手安装件(mount)和面板。门把手组件可用于安装在新制造的门上或当前安装的门上,这需要更换现有的门把手组件。此外,更换现有门把手组件可能不需要更换整个门把手组件,而是更换内部底座或整个内部和/或外部组件。
2、目前可用的门把手组件包括内部底座件和面板,它们被制造成装配在一起。因此,尽管门把手组件的一些部分可以被更换,但是典型地,这种更换是“同类更换”,因为底座典型地被设计成与该底座最初出售的相同面板类型一起使用。因此,如果用户希望改变门把手组件中使用的面板类型,通常必须更换整个组件。
技术实现思路
1、总的来说,本公开涉及一种装置和方法,用于提供可容纳各种锁眼盖的通用底座。
2、在第一方面,门把手组件包括底座、第一和第二锁眼盖以及锁闩组件。底座包括内部底座部分和外部底座部分。内部底座部分被构造为从门的第一侧延伸,并且包括至少一个装饰板,该装饰板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紧固件接合机构。外部底座部分被构造为从门的第二侧延伸,并且包括至少第二装饰板,该第二装饰板具有至少一个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第一锁眼盖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柱,该第一柱被构造为可移除地接合至少一个第一紧固件接合机构。第二锁眼盖具有至少一个第二柱,该第二柱被构造为可移除地接合至少一个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闩锁组件在外部底座部分和内部底座部分之间延伸。至少一个第一紧固件接合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能够可移除地与多个不同的锁眼盖接合。
3、另一方面,描述了一种用于安装门把手组件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闩锁组件至少部分地定位在门的横孔内。内部锁眼盖附接到内部底座部分的第一装饰板,外部锁眼盖附接到外部底座部分的第二装饰板。内部底座位于门内侧的钻孔处,并且内部底座包括可附接到内部把手的内部把手安装件。第一安装柱和第二安装柱朝向外部底座延伸并可与外部底座接合。外部底座部分位于门外侧的钻孔处。外部底座包括可附接到外部把手的外部把手安装件。外部闩锁安装件可旋转地附接到闩锁组件和内部底座部分。内部把手附接到内部把手安装件上,外部把手附接到外部把手安装件上。至少一个安装螺钉被插入并拧紧到相应的安装柱中,该安装柱从内部锁眼盖穿过内部底座部分延伸到外部底座部分。内部锁眼盖和外部锁眼盖可从内部底座部分和外部底座部分上移除。
4、另一方面,描述了一种门把手组件。门把手组件包括底座、内部锁眼盖、外部锁眼盖和闩锁组件。底座包括内部底座部分和外部底座部分。内部底座部分被构造为从门的第一侧延伸,并且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凹部和至少一个第一锁扣(catch)。外部底座部分被构造为从门的第二侧延伸,并且包括至少一个第二凹部和至少一个第二锁扣。内部锁眼盖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柱和至少一个第一悬臂,外部锁眼盖包括至少一个第二柱和至少一个第二悬臂。闩锁组件在外部底座部分和内部底座部分之间延伸。至少一个第一凹部被构造为与至少一个第一柱可移除地接合,并且至少一个第一锁扣被构造为与至少一个第一悬臂可移除地接合。至少一个第二凹部被构造为与至少一个第二柱可移除地接合,并且至少一个第二锁扣被构造为与至少一个第二悬臂可移除地接合。
5、在多个视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应的部件。这里阐述的范例示出了本发明的一实施例,并且这些范例不应被解释为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公开的范围。
1.一种门把手组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第一锁眼盖或第二锁眼盖中的至少一个是冲压玫瑰形或铸造玫瑰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至少一个第一紧固件接合机构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凹部,该至少一个第一凹部构造为与第一锁眼盖的至少一个第一柱可移除地接合,并且至少一个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包括至少一个第二凹部,该至少一个第二凹部构造为与第二锁眼盖的至少一个柱可移除地接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每个柱包括多个脊,该多个脊与相应的凹部形成摩擦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至少一个第一紧固件接合机构包括至少一个第一锁扣,该至少一个第一锁扣被构造为与第一锁眼盖的至少一个第一悬臂卡扣配合连接,并且至少一个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包括至少一个第二锁扣,该至少一个第二锁扣被构造为与第二锁眼盖的至少一个第二悬臂卡扣配合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至少一个第一和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各自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把手组件,还包括至少一个装饰板适配器,该装饰板适配器可移除地附接到第一锁眼盖或第二锁眼盖并构造为与第一或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接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至少一个第一柱或至少一个第二柱与至少一个装饰板适配器结合,并且其中第一和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包括至少一个凹部,该至少一个凹部被构造为与至少一个装饰板适配器的相应的至少一个柱接合。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第一和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包括至少一个锁扣,该至少一个锁扣构造为与至少一个装饰板适配器的至少一个悬臂接合。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至少一个装饰板适配器由弹性材料形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第一装饰板的至少一个第一紧固件接合机构包括第一螺纹接合机构,并且第二装饰板的至少一个第二紧固件接合机构包括能够与螺钉可移除地接合的第二螺纹接合机构。
12.一种安装门把手组件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内部装饰板适配器附接到第一装饰板,该内部装饰板适配器位于第一装饰板和内部锁眼盖之间,并将外部装饰板适配器附接到第二装饰板,该外部装饰板适配器位于第二装饰板和外部锁眼盖之间。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从第一装饰板移除该内部锁眼盖并将新的内部锁眼盖附接到第一装饰板,以及从第二装饰板移除该外部锁眼盖并将新的外部锁眼盖附接到第二装饰板。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从第一装饰板移除该内部锁眼盖,并将新的内部锁眼盖附接到第一装饰板,其中新的内部锁眼盖具有与所述内部锁眼盖不同的外观。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内部锁眼盖和新的内部锁眼盖都能够接合第一装饰板。
17.一种门把手组件,包括: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门把手组件,还包括被构造为接合内部装饰板和内部锁眼盖的内部装饰板适配器,以及被构造为接合外部装饰板和外部锁眼盖的外部装饰板适配器。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所述内部锁眼盖的至少一个第一凹部包括能够与第一螺钉可移除地接合的第一螺纹接合机构,并且其中所述外部锁眼盖的至少一个第二凹部包括能够与第二螺钉可移除地接合的第二螺纹接合机构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门把手组件,其中所述内部底座部分和所述外部底座部分能够与一个以上的锁眼盖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