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7869阅读:57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火器的检查工具,特别是一种用于查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是否正常的检查工具。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灭火器大多是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又分为储压式和储气瓶式,其中储压式干粉灭火器因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价格低廉得到广泛应用。储压式干粉灭火器包括瓶体、按压把手、保险销、压力仪表、虹吸管以及喷嘴;按压把手设置在瓶体上端,压力仪表设置在按压把手和瓶体之间用于指示瓶体内的气压;瓶体内盛装有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通过设置在瓶体内的虹吸管在按压把手打开的状态下从喷嘴
喷出,用于灭火。灭火器瓶体内的气压直接影响到灭火器的效率,当气压低于正常值时,便不能发挥其效力,因此在日常检修过程中,需要经常检查灭火器瓶体内的气压。但是在建筑物内,为保证陈设的整齐以及美观,灭火器通常成排放置在墙壁上开设的窗体内或者放置在箱体内,因此检查时就需要将灭火器拿出,并将其装有仪表的一侧朝外侧摆放,然后打开仪表的侧盖进行查看,使得检查的工作量变得很大,工作效率极其低下。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够不用移动灭火器即可随时查看压力表状态的检查工具。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工具,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一端设置有手柄,底板另一端的正面设置有反光镜。本实用新型的改进在于所述底板的正面还设置有照明灯,底板的背面设置有用于为照明灯提供电源的电池,所述手柄上设置有用于控制照明灯亮灭的开关,所述电池、开关与照明灯之间通过导线电连接。上述照明灯优选采用LED灯。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底板的背面还设置有用于保护电池及导线的护板。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如下。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够在不移动灭火器的情况下即可随时查看压力表的指示状态,了解灭火器瓶体内的气压,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当灭火器位于光线较暗的位置时,则可以通过打开本实用新型设置的照明灯,以保证能够准确地进行查看。本实用新型的照明灯采用LED灯,可以降低耗电量,提高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寿命。底板背面设置的护板,能够有效保护由电池导线构成的电路,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误碰后造成断路现象的发生。
图I :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图2 :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其中1.底板,2.手柄,3.反光镜,4.照明灯,5.开关,6.护板,7.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一种用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检查工具,包括底板1,底板的一端设置有手柄2。
底板的正面中部位置粘贴有反光镜3 ;底板的顶部设置有三个照明灯4,本实施例中照明灯采用节能节电的LED灯,LED灯嵌入在底板内;手柄上设置有开关5,用于控制照明灯亮灭的开关;底板的背面固定连接有电池7,用于为照明灯提供电源;上述电池、开关与LED灯之间通过导线电连接。底板的背面固定连接有护板6,电池和导线均位于护板6和底板I之间,用于保护电路,防止断路。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直接手握手柄,将反光镜对准压力表即可准确查看压力表的状态。当压力表上的指针位于标准气压误差允许的范围内时,可以继续使用;当压力表的指针位于其他范围内时,则表示灭火器瓶体内的气压异常,需要更换。在光线较差的地方可通过按压开关,打开LED灯,为工作人员提供充足的光线,进行查看,实用性较强。当然本实用新型不仅仅可以用于查看灭火器的压力表,还可以应用在视线不可及、且空间比较狭窄的地方进行其他工作的检查,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权利要求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I)的一端设置有手柄(2 ),底板另一端的正面设置有反光镜(3 )。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正面还设置有照明灯(4),底板的背面设置有用于为照明灯提供电源的电池(7),所述手柄上设置有用于控制照明灯亮灭的开关(5),所述电池、开关与照明灯之间通过导线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采用LED 灯。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任一项所述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I)的背面还设置有用于保护电池及导线的护板(6)。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工具,包括底板,底板的一端设置有手柄,底板另一端的正面设置有反光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够在不移动灭火器的情况下随时查看压力表的指示状态,了解灭火器瓶体内的气压,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文档编号A62C37/50GK202569272SQ20122020029
公开日2012年12月5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7日 优先权日2012年5月7日
发明者郑宏森, 何会州, 康之增, 赵建斌, 杨楠, 刘宏, 曹明, 韩晓娜 申请人:河北省电力公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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