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27482发布日期:2020-03-20 06:30阅读:5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火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灭火凝胶是由固状粉末和水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瞬间形成粘度适中的胶体,所形成的胶体是高分子凝胶与水形成的螯合物。

该种灭火凝胶耐高温,受热失水速度慢。同时凝胶的粘度随着时间推移而增大,能在有限的空间内向上堆积,具有良好的挂壁和覆盖性能,能够在浮煤上形成一层致密、含水量高的保护层,不但阻止氧气与煤的接触,而且又具有很好的冷却降温性能,起到显著的防灭火效果。

现有技术中的灭火装置普遍为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和泡沫灭火器等,以上三种灭火设备虽然能对火源处进行抑制和熄灭,但是以上三种的灭火设备灭火效率不高,对于火势强烈或者火势较大的着火处无法使用或者需要耗费大量的灭火材料,在紧急时刻使用时因灭火效率低,容易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解决了现有的用于灭火设备灭火效率不高,火势强烈时发挥效果不好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收纳箱和电机,所述收纳箱的上表面一侧开设有开口,所述开口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堵块,所述收纳箱的内部固定连接有驱动块,所述驱动块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筋,所述连接筋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两端与收纳箱的内壁两侧固定连接;

所述驱动块的内部一侧活动安装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的下方活动连接有第二齿轮,所述驱动块的底部开设有旋转槽,所述旋转槽的内部活动安装有旋转板,所述第二齿轮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驱动轴,所述驱动轴的底部依次贯穿旋转板和驱动块的底部并位于收纳箱的内部下方,所述驱动轴的底部周向上固定连接有多个搅拌叶,所述第一齿轮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转轴,所述收纳箱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密封块,所述密封块的位于收纳箱内部的一侧中部固定连接有密封垫,所述转轴的一端依次贯穿密封垫和密封块并与电机的一侧活动连接,所述收纳箱的一侧底部固定连接有输送管。

可选的,所述收纳箱的一侧中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上表面一侧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的内部活动安装有安装块,所述安装块的一端贯穿安装槽的一侧并固定连接有存储箱。

可选的,所述安装槽与安装块相互适配,所述安装槽与安装块均为t型结构。

可选的,所述底板的下表面两侧对称活动安装有万向轮,所述万向轮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万向轮活动安装在底板下表面的四个拐角处。

可选的,所述开口与堵块相互适配,所述开口的内壁开设有内螺纹,所述堵块的底部外侧开设有外螺纹。

可选的,所述搅拌叶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搅拌叶以驱动轴的中心点为圆心呈环形阵列分布。

可选的,所述第一齿轮与第二齿轮均为伞齿轮,所述第一齿轮的底部与第二齿轮上表面一侧啮合连接。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一方面,通过开口能将灭火凝胶灌入收纳箱的内部,输送管的一端与收纳箱的底部一侧相连通,电机的设置,能通过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带动搅拌叶对收纳箱底部的灭火凝胶进行搅拌,使灭火凝胶更均匀,在输送管另一端的压把打开后,通过输送管能将灭火凝胶向外喷出,将火源扑灭。

(2)、该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另一方面,通过四个万向轮能方便收纳箱的移动,存储箱能通过安装块和安装槽的配合设置插接在固定块的内部,通过存储箱能对灭火凝胶进行密封储存,在对收纳箱填料时更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收纳箱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收纳箱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图2中a区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块结构俯视示意图。

图中:1、底板;2、收纳箱;3、电机;4、开口;5、堵块;6、驱动块;7、连接筋;8、支撑杆;9、第一齿轮;10、第二齿轮;11、旋转槽;12、旋转板;13、驱动轴;14、搅拌叶;15、转轴;16、密封块;17、密封垫;18、输送管;19、固定块;20、安装槽;21、存储箱;22、安装块;23、万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收纳箱2和电机3,收纳箱2的上表面一侧开设有开口4,通过开口4能将灭火凝胶灌入收纳箱2的内部,输送管18的一端与收纳箱2的底部一侧相连通,电机3的设置,能通过第一齿轮9和第二齿轮10带动搅拌叶14对收纳箱2底部的灭火凝胶进行搅拌,使灭火凝胶更均匀,在输送管18另一端的压把打开后,通过输送管18能将灭火凝胶向外喷出,将火源扑灭,电机3通过蓄电池驱动工作,开口4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堵块5,收纳箱2的内部固定连接有驱动块6,驱动块6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筋7,连接筋7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杆8,支撑杆8的两端与收纳箱2的内壁两侧固定连接;

驱动块6的内部一侧活动安装有第一齿轮9,第一齿轮9的下方活动连接有第二齿轮10,驱动块6的底部开设有旋转槽11,旋转槽11的内部活动安装有旋转板12,第二齿轮10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驱动轴13,驱动轴13的底部依次贯穿旋转板12和驱动块6的底部并位于收纳箱2的内部下方,驱动轴13的底部周向上固定连接有多个搅拌叶14,第一齿轮9的一侧固定连接有转轴15,收纳箱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密封块16,密封块16的位于收纳箱2内部的一侧中部固定连接有密封垫17,转轴15的一端依次贯穿密封垫17和密封块16并与电机3的一侧活动连接,收纳箱2的一侧底部固定连接有输送管18。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

收纳箱2的一侧中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块19,固定块19的上表面一侧开设有安装槽20,安装槽20的内部活动安装有安装块22,安装块22的一端贯穿安装槽20的一侧并固定连接有存储箱21,存储箱21能通过安装块22和安装槽20的配合设置插接在固定块19的内部,通过存储箱21能对灭火凝胶进行密封储存,在对收纳箱2填料时更方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

安装槽20与安装块22相互适配,安装槽20与安装块22均为t型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

底板1的下表面两侧对称活动安装有万向轮23,万向轮23的数量为四个,四个万向轮23活动安装在底板1下表面的四个拐角处,通过四个万向轮23能方便收纳箱2的移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

开口4与堵块5相互适配,开口4的内壁开设有内螺纹,堵块5的底部外侧开设有外螺纹,通过堵块5将开口4密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

搅拌叶14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搅拌叶14以驱动轴13的中心点为圆心呈环形阵列分布,通过四个搅拌叶14对收纳箱2内部的灭火凝胶搅拌均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技术方案:

第一齿轮9与第二齿轮10均为伞齿轮,第一齿轮9的底部与第二齿轮10上表面一侧啮合连接,第一齿轮9纵向转动,能带动第二齿轮10横向水平转动。

该文中出现的电器元件均与外界的主控器及220v市电电连接,并且主控器可为计算机等起到控制的常规已知设备。

综上所述,该基于凝胶灭火材料的灭火装置,使用时,使用者将能通过四个万向轮23的设置,通过对底板1进行推动,对收纳箱2的位置进行移动,方便快速移动至着火点,然后存储箱21通过安装块22和安装槽20的配合向上滑出,打开存储箱21,将存储箱21内的灭火凝胶通过开口4灌入收纳箱2的内部,然后通过堵块5将开口4闭合,在使用灭火凝胶的同时将电机3打开,电机3通过第一齿轮9纵向转动带动第二齿轮10横向水平转动,使驱动轴13底部的搅拌叶14对收纳箱2内部的灭火凝胶进行搅拌均匀,然后通过输送管18将灭火凝胶通过出口向外输送,对着火点进行覆盖熄灭。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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