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应急器材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530768发布日期:2020-04-24 21:43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移动式应急器材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应急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式应急器材柜。



背景技术:

应急器材柜是存放应急救援器材的专用柜,专供事故状态下应急作用。传统技术中,应急柜一般为长方体的柜体结构,内部设置多个存储隔间用于存放不同类别的物品。而且传统的应急柜一般会设置柜门使柜体整体会更整齐。但是如此设置的传统的移动式应急器材柜的空间利用率较低,不便于人们携带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传统的移动式应急器材柜的空间利用率较低,不便于人们携带使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移动式应急器材柜。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提供的一种移动式应急器材柜,包括柜体;柜体内的中部设有挂载面板;挂载面板为中空,且顶部开口的结构;

柜体相对的两侧设置有侧壁,两个侧壁之间为开口结构;柜体的其中一开口侧设有第一卷帘门;

柜体内的相对两侧壁相对应的均设有第一滑槽组,第一滑槽组沿柜体的侧壁延伸到挂载面板的中空结构中,第一卷帘门的相对两侧通过第一滑槽组与柜体内的相对两侧壁滑动连接。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柜体的其中另一开口侧设有第二卷帘门;

柜体内的相对两侧壁相对应的还均设有第二滑槽组,第二滑槽组沿柜体的侧壁也延伸到挂载面板的中空结构中,第二卷帘门的相对两侧通过第二滑槽组与柜体内的相对两侧壁滑动连接。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第一滑槽组整体为“u”型结构;

第一滑槽组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滑槽、第二滑槽和第三滑槽;

第一滑槽和第三滑槽均为直线结构;第二滑槽为弧形结构;

第一滑槽设于柜体的一开口侧,且两端分别朝柜体的顶部和底部方向延伸;

第二滑槽设于柜体内的一侧壁的上部;

第三滑槽设于挂载面板的内部,且两端分别朝挂载面板的顶部和底部方向延伸;

第二滑槽组和第一滑槽组的结构相同。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挂载面板包括第一承重板;第一承重板的相对两侧分别与柜体内的相对两侧壁固定连接;

第一承重板为方形板状结构;第一承重板所在平面与柜体的一侧壁所在平面相互垂直;

挂载面板还包括第二承重板;第二承重板的相对两侧分别与柜体内的相对两侧壁固定连接;

第二承重板与第一承重板的结构相同;第二承重板所在平面与第一承重板所在平面相互平行,且第二承重板与第一承重板之间留有预设距离。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第一承重板远离第二承重板的一侧面可拆卸连接有多个悬挂支撑件;第二承重板远离第一承重板的一侧面可拆卸连接有多个悬挂支撑件。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第一承重板和第二承重板均开设有多个安装孔,且安装孔两两间隔设置;

每个悬挂支撑件均包括“几”字型的底座和折弯结构的挂钩;

挂钩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底座的中部,另一端为折弯结构;底座的两脚边各设有一个安装孔。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柜体整体为长方体结构;柜体外的底部设置有移动装置。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柜体的底部四角处均设置有一个移动装置,且移动装置为定向轮或万向轮。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柜体的长宽高的比例为96:71:190。

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柜体外的一侧壁固定有一个以上第一把手,另一侧壁固定有两个以上第二把手;

第一把手为长条结构,且两端分别朝柜体的相对两开口侧方向延伸;

第二把手为长条结构,且两端分别朝柜体的顶部和底部方向延伸。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应急器材柜通过设置挂载面板,便于挂载应急器材。当对应急器材进行运输时,第一卷帘门位于柜体的一开口侧,如此,有效防止应急器材从柜体内脱落至柜体外。当需要取用应急器材时,第一卷帘门能够沿第一滑槽组滑动至挂载面板的内部,使得第一卷帘门能够收纳于挂载面板的内部,进而有效地提高了空间的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移动式应急器材柜一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移动式应急器材柜另一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移动式应急器材柜又一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悬挂支撑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具体实施例中悬挂支撑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又一具体实施例中悬挂支撑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符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或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衔接”、“铰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照图1、图2和图3,所述应急器材柜包括柜体110,柜体110内的中部设有挂载面板120,挂载面板120为中空,且顶部开口的结构。柜体110相对的两侧设置有侧壁,两个侧壁之间为开口结构。柜体110的其中一开口侧设有第一卷帘门130。柜体110内的相对两侧壁相对应的均设有第一滑槽组140,第一滑槽组140沿柜体110的侧壁延伸到挂载面板120的中空结构中,第一卷帘门130的相对两侧通过第一滑槽组140与柜体110内的相对两侧壁滑动连接。

在此实施例中,应急器材能够挂载在挂载面板120上,便于对应急器材的携带和运输,提高了应急器材的运输效率。此处,需要说明的是,应急器材可为消防用应急器材、交通运输用应急器材、地质灾害用应急器材、气象灾害用应急器材、电力维修或维护用应急器材、医疗用应急器材或其他。当对应急器材进行运输时,第一卷帘门130位于柜体的一开口侧。如此,有效防止应急器材从柜体110内脱落至柜体110外。其中,挂载面板120为中空,且顶部开口的结构。柜体110内的相对两侧壁相对应的均设有第一滑槽组140,当需要取用应急器材时,第一卷帘门130能够沿第一滑槽组140经挂载面板120的顶部滑动至挂载面板120的内部。如此,有效地提高了空间的利用率。整体上,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使得应急器材便于运输,有效提高了应急器材的运输效率。并且,在应急准备方面,具备突出地实用性和先进性。

在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柜体110的其中另一开口侧设有第二卷帘门。柜体110内的相对两侧壁相对应的还均设有第二滑槽组150,第二滑槽组150沿柜体110的侧壁也延伸到挂载面板120的中空结构中,第二卷帘门的相对两侧通过第二滑槽组150与柜体110内的相对两侧壁滑动连接。

具体地,当对应急器材进行运输时,第二卷帘门位于柜体110的另一开口侧。第一卷帘门130和第二卷帘门使得柜体110能够形成相对封闭的空间,有效防止了应急器材从柜体110内脱落至柜体110外。其中,柜体110内的相对两侧壁相对应的还均设有二滑槽组150,当需要取用应急器材时,第二卷帘门能够沿第二滑槽组150经挂载面板120的顶部滑动至挂载面板120的内部。如此,进一步地提高了空间的利用率。此处,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卷帘门130和第二卷帘门均为板状结构,且均能够进行折弯。

在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第一滑槽组140整体为“u”型结构。第一滑槽组140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滑槽141、第二滑槽142和第三滑槽143。其中,第一滑槽141和第三滑槽143均为直线结构,第二滑槽142为弧形结构。第一滑槽141设于柜体110的一开口侧,且两端分别朝柜体110的顶部和底部方向延伸。第二滑槽142设于柜体110内的一侧壁的上部。第三滑槽143设于挂载面板120的内部,且两端分别朝挂载面板120的顶部和底部方向延伸。如此,当需要将第一卷帘门130收纳于挂载面板120的内部时,第一卷帘门130能够依次沿第一滑槽141、第二滑槽142和第三滑槽143滑动至挂载面板120的内部。第二滑槽组150和第一滑槽组140的结构相同。第二滑槽组150也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滑槽141、第二滑槽142和第三滑槽143。当需要将第二卷帘门收纳于挂载面板120的内部时,第二卷帘门能够依次沿第二滑槽组150的第一滑槽141、第二滑槽142和第三滑槽143滑动至挂载面板120的内部。

在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挂载面板120包括第一承重板121,第一承重板121的相对两侧分别与柜体110内的相对两侧壁固定连接。其中,第一承重板121为方形板状结构,第一承重板121所在平面与柜体110的一侧壁所在平面相互垂直。如此,便于将应急器材挂载在第一承重板121上。挂载面板120还包括第二承重板122,第二承重板122的相对两侧分别与柜体110内的相对两侧壁固定连接。第二承重板122与第一承重板121的结构相同,第二承重板122所在平面与第一承重板121所在平面相互平行。如此,便于将应急器材挂载在第二承重板122上。并且,第二承重板122与第一承重板121之间留有预设距离,预设距离为100-200mm。如此,便于在第二承重板122与第一承重板121之间容纳第一卷帘门130和第二卷帘门。

在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柜体110整体为长方体结构,柜体110外的底部设置有移动装置170。具体地,柜体110的底部四角处均设有一个移动装置170,且移动装置170为定向轮或万向轮。在其中一具体实施例中,柜体110外的底部四角处可以均设置一个定向轮,使所述应急器材柜能够较快地实现移动。在其中另一具体实施例中,柜体110外的底部四角处也可以均设置一个万向轮,使得所述应急器材柜转向操作较为灵敏。在其中又一具体实施中,柜体110外的底部一侧可以设置两个所述定向轮,与其相对的另一侧设置两个所述万向轮,以便于既可以快速的实现移动,又可以使得所述应急器材柜转向较为便捷。在所述应急器材柜需要静止时,万向轮上设有制动装置,使得所述应急器材柜能够较稳定的停止前进。

在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柜体110的长宽高的比例为96:71:190。具体地,柜体110的长度为950-970mm,宽度为700-720mm。如此,能够保证所述应急器材柜运输应急器材时的机动性。柜体110的高度为1890-1910mm。如此,能够保证所述应急器材柜在运输应急器材时的稳定性。按照96:71:190的比例,能够满足所述应急器材柜能够搭载电梯的需求。柜体110外的一侧壁固定有第一把手180,另一侧壁固定有第二把手190。其中,第一把手180为长条结构,且两端分别朝柜体110的相对两开口侧方向延伸。第二把手190为长条结构,且两端分别朝柜体110的顶部和底部方向延伸。第一把手180大大方便了操作者拉动所述应急器材柜,第二把手190大大方便了操作者推动所述应急器材柜,进而提高了所述应急器材柜可操控性。而且,第一把手180为一个以上,第二把手190为两个以上。

参照图3和图4,在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第一承重板121远离第二承重板122的一侧面可拆卸连接有多个悬挂支撑件160,第二承重板122远离第一承重板121的一侧面可拆卸连接有多个悬挂支撑件160。应急器材能够挂载在悬挂支撑件160上。具体地,第一承重板121和第二承重板122均与悬挂支撑件160采用螺接,便于悬挂支撑件160的拆卸和安装。当悬挂支撑件160需要更换时,较为便捷。其中,第一承重板121和第二承重板122均开设有多个安装孔,且安装孔两两间隔设置。每个悬挂支撑件160均包括“几”字型的底座和挂钩。底座的两脚边各设有一个安装孔,通过安装孔使用螺丝连接悬挂支撑件160和第一承重板121以及通过安装孔使用螺丝连接悬挂支撑件160和第二承重板122。“几”字型的底座使得悬挂支撑件160和第一承重板121或第二承重板122连接时的稳固性较高。挂钩的一端固定于在底座的中部,另一端远离底座延伸并向上折弯。如此,当应急器材挂载在挂钩上时,不易掉落。根据实际经验确定,挂钩的长度为25-100cm时,挂载效果最佳。

参照图5,在本实用新型另一具体实施例中,悬挂支撑件160包括“几”字型的底座和两条折弯结构的挂钩。底座的两脚边各设有一个安装孔。两条折弯结构并列设置,且其一端均固定在底座的凸起面上,其另一端均远离底座延伸并向上折弯。两个挂钩相互分担载荷,使得应急器材能够更稳定地挂载在挂钩上。“几”字型底座的两脚边均为三角形结构,大大提高了悬挂支撑件160载重时的稳定性。

参照图6,在本实用新型又一具体实施例中,悬挂支撑件160包括“几”字型的底座和“ω”字型的挂钩。底座的两脚边均为三角形,大大提高了悬挂支撑件160载重时的稳定性。底座的两脚边各设有一个安装孔。另外,悬挂支撑件160具有多种结构,根据应急器材的形状需要,可在第一承重板121或第二承重板122上安装不同结构的悬挂支撑件。并且,多个悬挂支撑件160固定在第一承重板121或第二承重板122上后,可以相互配合使用,进而能够支撑或承载应急器材。在此,不限定悬挂支撑件160的具体结构。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一个具体实施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所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的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