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494350发布日期:2020-07-14 17:23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消防设备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



背景技术:

在铝合金生产制作的过程中,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工作现场是否设置消防灭火物品以及消防灭火物品的数量尤为重要,方便灭火时使用,缩短救火时间。消防器材一般为零散放置,这样既不美观,而且消防器材零散分布时不便于检查维修,出现火灾等意外时,也不便于寻找。若堆积在一起,会占用大量空间。

在搬运过程中,消防器材容易晃动产生噪音,质量较轻的消防器材甚至掉落,损坏消防器材;为了使消防器材放置稳固需要人工用绳子将消防器材固定放置,当需要使用消防器材时还需要人工解开绳子将消防器材松开,如此比较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消防设施取放不便和运输不便的问题,达到消防设施便于取放和运输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包括底座,底座底面设有移动机构,底座顶面从左向右依次设有放置柜、放置筒和消防沙箱,放置柜前面开口,放置柜内设有传送机构,传送机构上设有悬挂机构,放置筒内设有夹紧机构。

如上所述的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所述的移动机构包括万向轮、螺孔、螺杆和锁止底板,底座底面边角处分别设有万向轮,底座顶面左侧设有螺孔,螺孔内螺纹安装螺杆,螺杆下端轴承安装锁止底板,锁止底板能够与地面接触。移动机构不仅方便灭火使用,而且还具备锁止功能,提高使用的稳定性,消除安全隐患。

如上所述的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所述的传送结构包括支撑轴、齿轮和链板,放置柜内前后两侧分别轴承安装支撑轴,支撑轴上固定安装齿轮,齿轮外周共同设有链板,链板与齿轮啮合。传送结构能够将先放置的物品进行移动,以便余出空间继续放置,扩大存储量,使用方便。

如上所述的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所述的悬挂机构包括去除部、扭簧和悬挂杆,链板上设有去除部,去除部内前侧通过扭簧安装悬挂杆。悬挂机构上悬挂消防桶或者消防铲,悬挂机构不影响取放的便捷,且放置稳定,避免掉落的情况发生,使用安全。

如上所述的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所述的夹紧机构包括凹槽、弹簧和夹紧块,放置筒上部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凹槽,凹槽内侧固定连接弹簧的一端,弹簧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夹紧块,夹紧块一端为弧形结构。夹紧结构能够对灭火器起到固定作用,移动过程中对其进行保护,且夹紧块的结构不影响灭火器的取放,使用方便,固定效果好。

如上所述的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所述的放置筒设有数个,传送机构设有两组,悬挂机构设有数个。放置筒内放置灭火器,悬挂机构上悬挂消防桶和消防铲,该结构能够合理利用空间,对于较多数量的消防器材进行合理放置,避免杂乱,方便寻找,使用便捷。

如上所述的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所述的放置筒的高度为灭火器的三分之一,放置柜的高度为150cm,放置柜左侧设有把手。该结构的设置方便取放灭火器,且在移动本装置时不影响操作人员的视线,方便操作人员施力,使用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既实现了便于运输的功能,还实现了使用操作便利的功能,实用性强,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本实用新型布局合理,避免消防器材占用过多空间,方便取放,节省操作时间,以便及时展开救火工作,快速的将火灾扑灭。

本实用新型利用放置柜和放置筒,将消防器材稳固地固定在放置设备内,消防器材不易晃动,有效减少搬运磨损和撞击产生的噪音,保护消防器材,安全性高,操作简单。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a向视图的放大图;图3是图1的ⅰ局部放大图。

图中,底座1,移动机构2,万向轮2-1,螺孔2-2,螺杆2-3,锁止底板2-4,放置柜3,放置筒4,消防沙箱5,传送机构6,支撑轴6-1,齿轮6-2,链板6-3,悬挂机构7,去除部7-1,扭簧7-2,悬挂杆7-3,夹紧机构8,凹槽8-1,弹簧8-2,夹紧块8-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一种消防应急设施储存装置,如图所示,包括底座1,底座1底面设有移动机构2,底座1顶面从左向右依次设有放置柜3、放置筒4和消防沙箱5,放置柜3前面开口,放置柜3内设有传送机构6,传送机构6上设有悬挂机构7,放置筒4内设有夹紧机构8。实际使用过程中,悬挂机构7上放置消防桶和消防铲,放置筒4内设有灭火器,操作人员通过移动机构2将本装置移动至需要灭火处,移动过程中放置柜3能够限制消防桶和消防铲的晃动,避免其掉落影响使用,同时消除掉落后给其他随行人员造成的危险,同理放置筒4能够限制灭火器的晃动,避免其由于晃动造成的损伤,且消除移动过程中的噪音,提高使用感,操作人员一手握住消防铲或消防桶的挂环处,并将其向前移动,从而带动传送机构6移动,进而将消防器材的位置改变,方边取放,取放消防器材时互不影响,能够及时展开灭火作业;不使用时,操作人员能够将移动机构2锁定,且消防沙箱5的设计,使得本实用新型放置稳定,消除由于大风、不小心撞击等原因造成的本装置随意移动或者倾倒现象,提高放置的安全性,消除安全隐患。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既实现了便于运输的功能,还实现了使用操作便利的功能,实用性强,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本实用新型布局合理,避免消防器材占用过多空间,方便取放,节省操作时间,以便及时展开救火工作,快速的将火灾扑灭。本实用新型利用放置柜和放置筒,将消防器材稳固地固定在放置设备内,消防器材不易晃动,有效减少搬运磨损和撞击产生的噪音,保护消防器材,安全性高,操作简单。

移动机构2方便操作人员移动本装置,但是需要防止不使用时本装置随意移动,所述的移动机构2包括万向轮2-1、螺孔2-2、螺杆2-3和锁止底板2-4,底座1底面边角处分别设有万向轮2-1,底座1顶面左侧设有螺孔2-2,螺孔2-2内螺纹安装螺杆2-3,螺杆2-3下端轴承安装锁止底板2-4,锁止底板2-4能够与地面接触。使用时,操作人员能够通过万向轮2-1移动本装置至需要灭火的附近,节省灭火时间;不使用时,操作人员转动螺杆2-3,螺杆2-3与螺孔2-2螺纹配合,因此螺杆2-3沿螺孔2-2上下移动,螺杆2-3向下移动时带动锁止底板2-4向下移动,直至锁止底板2-4与地面接触,锁止底板2-4选用较粗糙的材料,增大锁止底板2-4与地面之间的摩擦力,又消防沙箱5具有一定的重量,因此能够避免万向轮2-1随意移动。移动机构2不仅方便灭火使用,而且还具备锁止功能,提高使用的稳定性,消除安全隐患。

传送机构6能够带动消防器材移动,便于取放不同位置的消防器材,所述的传送结构6包括支撑轴6-1、齿轮6-2和链板6-3,放置柜3内前后两侧分别轴承安装支撑轴6-1,支撑轴6-1上固定安装齿轮6-2,齿轮6-2外周共同设有链板6-3,链板6-3与齿轮6-2啮合。传送结构6能够将先放置的物品进行移动,以便余出空间继续放置,扩大存储量,使用方便。

其中,所述的悬挂机构7包括去除部7-1、扭簧7-2和悬挂杆7-3,链板6-3上设有去除部7-1,去除部7-1内前侧通过扭簧7-2安装悬挂杆7-3。悬挂机构7上悬挂消防桶或者消防铲,放置时,操作人员拿住消防桶或者消防铲的挂环,并将其放置于去除部7-1下方,接着将消防桶或者消防铲挂环向上移动,将悬挂杆7-3向上移动,接着消防桶或者消防铲挂环向前移动,悬挂杆7-3在扭簧7-2的作用下恢复原位置,操作人员手松干,消防桶或者消防铲挂环挂在悬挂杆7-3上,悬挂杆7-3的支撑力大于消防桶或者消防铲的重力,确保放置稳定。悬挂机构7不影响取放的便捷,且放置稳定,避免掉落的情况发生,使用安全。

其中,所述的夹紧机构8包括凹槽8-1、弹簧8-2和夹紧块8-3,放置筒4上部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凹槽8-1,凹槽8-1内侧固定连接弹簧8-2的一端,弹簧8-2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夹紧块8-3,夹紧块8-3一端为弧形结构。放置筒4内放置灭火器,灭火器沿放置筒4向下移动,夹紧块8-3在弹簧8-2的作用下与灭火器紧密接触,从而将灭火器固定住,避免移动过程中灭火器收到撞击而损坏等。夹紧结构8能够对灭火器起到固定作用,移动过程中对其进行保护,且夹紧块8-3的结构不影响灭火器的取放,使用方便,固定效果好。

另外,所述的放置筒4设有数个,传送机构6设有两组,悬挂机构7设有数个。放置筒4内放置灭火器,悬挂机构7上悬挂消防桶和消防铲,该结构能够合理利用空间,对于较多数量的消防器材进行合理放置,避免杂乱,方便寻找,使用便捷。

还有,所述的放置筒4的高度为灭火器的三分之一,放置柜3的高度为150cm,放置柜3左侧设有把手。该结构的设置方便取放灭火器,且在移动本装置时不影响操作人员的视线,方便操作人员施力,使用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尽管通过参考附图并结合优选实施例的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实质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在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内/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