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防喷淋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84248发布日期:2021-02-26 19:27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消防喷淋头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消防喷淋头。


背景技术:

[0002]
消防喷淋头用于消防喷淋系统,当发生火灾时,水通过喷淋头溅水盘洒出进行灭火,常用于室内吊顶。
[0003]
现有的消防喷淋头主要包括螺纹管、玻璃体、玻璃体固定件、溅水盘、挡水板,其中螺纹管与玻璃体固定件一体铸造而成,玻璃体固定件上需要开孔,用于安装溅水盘通过铆钉穿过开孔内,如果在加工时开孔问题,导致整个螺纹管与玻璃体固定件报废,这样增加了生产成本,而且螺纹管与玻璃体固定件整体铸造工艺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新颖,成本低的消防喷淋头。
[0005]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一种消防喷淋头,包括螺纹管、挡水板、扼臂柱、溅水盘、玻璃体,螺纹管为竖直设置,挡水板堵塞在螺纹管出水口的底端,扼臂柱两端弯折后与螺纹管下端焊接一起,扼臂柱中部设有一通孔,该通孔内设有铆钉,铆钉上设有内螺纹,玻璃体一端抵在挡水板上,另一端通过抵紧螺栓穿过铆钉固定,玻璃体内填充有膨胀液体,溅水盘呈水平设置在扼臂柱上由铆钉固定。
[0006]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挡水板中部设有与玻璃体一端配合的定位槽一,所述抵紧螺栓端部设有与玻璃体另一端配合的定位槽二。
[0007]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螺纹管一端侧面设有平整面,平整面通过滚压而成。
[0008]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螺纹管采用管材加工成而成。
[0009]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扼臂柱采用金属片冲压而成。
[0010]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将螺纹管和扼臂柱独立冲压制成,再通过焊接方式把螺纹管与扼臂柱之间的接触端通过焊接成一体,这样可以节省整体加工工艺,降低成本,同时加工简单,不易造成废品率多。
附图说明
[0011]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为明显:
[0012]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3]
其中:1—螺纹管,2—挡水板,3—扼臂柱,4—溅水盘,5—玻璃体,6—铆钉,7—抵紧螺栓,8—定位槽一,9—定位槽二,10—通孔,11—平整面。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5]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0016]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也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17]
本实施例的一种消防喷淋头,如图1所示,包括螺纹管1、挡水板2、扼臂柱3、溅水盘4、玻璃体5,螺纹管1为竖直设置,螺纹管采用管材加工制成的,同时在螺纹管1一端侧面设有平整面11,平整面11通过滚压而成,该平整面上设有永久性字体,挡水板2堵塞在螺纹管1出水口的底端,扼臂柱采用金属片冲压而成,扼臂柱3两端弯折后与螺纹管1下端焊接一起,扼臂柱3中部设有一通孔10,该通孔10内设有铆钉6,铆钉6上设有内螺纹,玻璃体一端抵在挡水板上,另一端通过抵紧螺栓7穿过铆钉固定,玻璃体5内填充有膨胀液体,溅水盘4呈水平设置在扼臂柱上由铆钉固定,挡水板2中部设有与玻璃体5一端配合的定位槽一8,所述抵紧螺栓7端部设有与玻璃体5另一端配合的定位槽二9,便于安装和存放,溅水盘4套设在抵紧螺栓7上,本实用新型主要将螺纹管1和扼臂柱3独立冲压制成,再通过焊接方式把螺纹管与扼臂柱之间的接触端通过焊接成一体,这样可以节省整体加工工艺,降低成本,同时加工简单,不易造成废品率多。
[0018]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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