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雾与干粉联合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775197发布日期:2022-10-12 08:13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雾与干粉联合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属于消防灭火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水雾与干粉联合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2.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高压细水雾还具有穿透性,可以解决全淹没和遮挡的问题,还可以防止火灾的复燃,高压单流体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a类、b类、c类和电气类火灾。但是在实际的使用中我们发现,现有的干粉灭火剂和水雾灭火剂大部分都是分开进行的,例如公告号为cn205943290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多功能汽车自动灭火教学装置,其高压细水雾灭火器与高效超细干粉灭火器是分开设置的,但是这种分开设置在使用时会受到使用场合的限制,灭火效果不够好。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提高灭火效果。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水雾与干粉联合灭火装置,包括推车、水雾灭火结构、干粉灭火结构和联合结构,所述推车上设置水雾灭火结构和干粉灭火结构,所述水雾灭火结构和干粉灭火结构输出端通过联合结构连通。
6.所述水雾灭火结构包括水雾灭火结构本体和水雾喷嘴,所述水雾灭火结构本体的输出端连接所述水雾喷嘴。
7.所述联合结构包括联合管道、罩体和联合阀门,所述联合管道一端与干粉灭火结构输出端连通,另一端与封闭的罩体连通,所述水雾喷嘴贯穿罩体,设置在罩体内的水雾喷嘴上设有通粉孔,所述联合管道上设有联合阀门。
8.该灭火装置不仅能够实现水雾单独灭火或干粉灭火剂单独灭火,还能够实现水雾与干粉灭火剂的联合灭火,应用场合广,灭火效果好。
9.优选地,所述水雾灭火结构本体包括水箱、水管、水泵和雾化器,所述水箱设置在推车上,所述水箱通过水管连接所述雾化器,所述水管上设有水泵,所述雾化器远离水管的一端连接所述水雾喷嘴。
10.优选地,所述干粉灭火结构包括干粉罐、干粉管、干粉电磁阀、干粉喷嘴和压缩气罐,所述干粉罐设置在推车上,干粉罐通过干粉管连接干粉喷嘴,所述联合管道与干粉管连通,所述联合管道与干粉喷嘴之间的干粉管上设有干粉电磁阀,所述干粉罐还与压缩气罐连通。
11.优选地,所述干粉灭火结构还包括搅拌装置,所述搅拌装置包括搅拌电机、搅拌轴和搅拌叶,所述搅拌电机固定在干粉罐顶部,所述搅拌电机的输出端伸入干粉罐并连接所述搅拌轴,所述搅拌轴上设置有多个搅拌叶。
12.优选地,所述干粉喷嘴还通过连接杆与水雾喷嘴连接。
13.优选地,还包括移动装置,所述移动装置包括竖向移动结构和水平移动结构,所述竖向移动结构设置在推车上,所述竖向移动结构的移动端连接所述水平移动结构,所述水平移动结构的输出端连接所述水雾灭火结构本体的输出端,能够实现水雾喷嘴和干粉喷嘴竖向和水平方向的移动,满足不同高度和不同角度的火源的灭火。
14.优选地,所述竖向移动结构包括套筒、齿条、固定件、第一电机和第一齿轮,所述套筒内设置有能够竖向移动齿条,所述套筒外壁通过固定件连接所述第一电机,所述套筒靠近第一电机的位置开设有开口,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端连接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伸入开口与齿条啮合。
15.优选地,所述水平移动结构包括第二电机、第二齿轮、第三齿轮和轴套,所述第二电机固定在齿条顶部侧端,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端连接第二齿轮,所述齿条顶部套设有轴套,所述轴套外部固定有与第二齿轮啮合的第三齿轮,所述轴套顶部固定所述水雾灭火结构本体的输出端。
16.优选地,还包括起吊装置,所述起吊装置包括固定座、卷扬机、钢丝绳、液压缸、摆杆、导向轮和吊钩,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推车上,所述固定座上铰接摆杆,所述固定座和摆杆之间铰接连接有液压缸,所述摆杆上安装有导向轮和卷扬机,所述卷扬机上缠绕有钢丝绳,所述钢丝绳绕过导向轮并固定所述吊钩。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8.1、该灭火装置不仅能够实现水雾单独灭火或干粉灭火剂单独灭火,还能够实现水雾与干粉灭火剂的联合灭火,应用场合广,灭火效果好。
19.2、通过竖向移动结构和水平移动结构的设置,实现了水雾喷嘴和干粉喷嘴竖向和水平方向的移动,满足不同高度和不同角度的火源的灭火。
20.3、通过起吊装置的设置,能够搬离现场遇到的障碍物。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水雾与干粉联合灭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水雾灭火结构和干粉灭火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23.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水雾喷嘴的结构示意图;
24.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水雾喷嘴的结构示意图;
25.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起吊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发明技术方案,现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27.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28.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
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9.参阅图1,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水雾与干粉联合灭火装置,包括推车1、水雾灭火结构2、干粉灭火结构3、联合结构4、移动装置5和起吊装置6,所述推车1上设置水雾灭火结构2、干粉灭火结构3、移动装置5和起吊装置6,所述水雾灭火结构2和干粉灭火结构3输出端通过联合结构4连通。
30.参阅图2,所述水雾灭火结构2包括水雾灭火结构本体21和水雾喷嘴22,所述水雾灭火结构21本体包括水箱211、水管212、水泵213和雾化器214,所述水箱211设置在推车1上,所述水箱211通过水管212连接所述雾化器214,所述水管212上设有水泵213,所述雾化器214远离水管211的一端连接所述水雾喷嘴22。具体的,通过水泵213将水箱内的水抽入水管212内,并通过雾化器214进行雾化后进入水雾喷嘴22进行水雾喷射,实现水雾灭火。
31.参阅图2,所述干粉灭火结构3包括干粉罐31、干粉管32、干粉电磁阀33、干粉喷嘴34、压缩气罐35和搅拌装置36,所述干粉罐31固定在推车1上,干粉罐31通过干粉管32连接干粉喷嘴34,所述干粉罐31还与压缩气罐35连通,所述搅拌装置36包括搅拌电机361、搅拌轴362和搅拌叶363,所述搅拌电机361固定在干粉罐31顶部,所述搅拌电机361的输出端伸入干粉罐31并连接所述搅拌轴362,所述搅拌轴362上设置有多个搅拌叶362,用于搅拌干粉罐31内的干粉灭火剂。具体的,通过启动压缩气罐35并打开干粉电磁阀33,干粉罐31的干粉灭火剂通过干粉管32输出,并通过干粉喷嘴34喷出,实现干粉灭火。
32.进一步的,所述干粉喷嘴34还通过连接杆7与水雾喷嘴22连接,使得干粉喷嘴34与水雾喷嘴22能够同时对准火源。
33.参阅图1和图3,所述联合结构4包括联合管道41、罩体42和联合阀门43,所述联合管道41一端与干粉管32连通,另一端与封闭的罩体42连通,所述水雾喷嘴22贯穿罩体42,设置在罩体42内的水雾喷嘴22上设有通粉孔221,所述联合管道41上设有联合阀门43。具体的,通过关闭干粉电磁阀33,开启联合阀门43,使得干粉管32内的干粉灭火剂由联合管道41进入罩体42,再通过通粉孔221进入水雾喷嘴22,与水雾喷嘴22内的水雾联合喷射,实现水雾与干粉灭火剂的联合灭火,灭火效果好,并且关闭联合阀门43,也能够实现水雾单独灭火或干粉灭火剂单独灭火,应用场合广。
34.参阅图4,所述移动装置5包括竖向移动结构51和水平移动结构52。
35.所述竖向移动结构51包括套筒511、齿条512、固定件513、第一电机514和第一齿轮515,所述套筒511内设置有能够竖向移动齿条512,所述套筒511外壁通过固定件513连接所述第一电机514,所述套筒511靠近第一电机514的位置开设有开口5111,所述第一电机514的输出端连接第一齿轮515,所述第一齿轮515伸入开口5111与齿条512啮合,所述齿条512顶部设置有水平移动机构42。
36.所述水平移动结构52包括第二电机521、第二齿轮522、第三齿轮523和轴套524,所述第二电机521固定在齿条512顶部侧端,所述第二电机521的输出端连接第二齿轮522,所述齿条512顶部套设有轴套524,所述轴套524外部固定有与第二齿轮522啮合的第三齿轮523,所述轴套524顶部固定所述雾化器214。
37.具体的,通过驱动第一电机514,通过第一齿轮515转动带动齿条512竖向移动,从
而带动水平移动机构42竖向移动,进而带动水雾喷嘴22和干粉喷嘴34竖向移动,通过驱动所述第二电机521,通过第二齿轮522带动第三齿轮523转动,从而带动轴套524在齿条512上转动,进而带动固定在轴套524顶部的雾化器214转动,进而带动水雾喷嘴22和干粉喷嘴34转动,实现了水雾喷嘴22和干粉喷嘴34竖向和水平方向的移动,满足不同高度和不同角度的火源的灭火。
38.参阅图5,所述起吊装置6包括固定座61、卷扬机62、钢丝绳63、液压缸64、摆杆65、导向轮66和吊钩67,所述固定座61固定在推车1上,所述固定座61上铰接摆杆65,所述固定座61和摆杆65之间铰接连接有液压缸64,所述摆杆65上安装有导向轮66和卷扬机62,所述卷扬机62上缠绕有钢丝绳63,所述钢丝绳63绕过导向轮66并固定所述吊钩67。当遇到障碍物或现场需要搬离物体时,通过吊钩67勾住物体,然后通过卷扬机62拉动钢丝绳63将物体提升,然后再通过液压缸64带动摆杆65转动,从而将物体再次提起,通过推车2将物体移动到指定的位置,这样可方便的对现场进行清障作业,保证后期灭火工作的顺利。
39.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为:当遇到障碍物或现场需要搬离物体时,通过吊钩67勾住物体,然后通过卷扬机62拉动钢丝绳63将物体提升,然后再通过液压缸64带动摆杆65转动,从而将物体再次提起,通过推车2将物体移动到指定的位置,然后再将该装置移动至火源位置。
40.然后根据火源位置,驱动第一电机514,通过第一齿轮515转动带动齿条512竖向移动,从而带动水平移动机构42竖向移动,进而带动水雾喷嘴22和干粉喷嘴34竖向移动,通过驱动所述第二电机521,通过第二齿轮522带动第三齿轮523转动,从而带动轴套524在齿条512上转动,进而带动固定在轴套524顶部的雾化器214转动,进而带动水雾喷嘴22和干粉喷嘴34转动,使得水雾喷嘴22和干粉喷嘴34对准火源。
41.当需要水雾与干粉灭火剂的联合灭火时,通过水泵213将水箱内的水抽入水管212内,并通过雾化器214进行雾化后,同时关闭干粉电磁阀33,开启联合阀门43,使得干粉管32内的干粉灭火剂由联合管道41进入罩体42,再通过通粉孔221进入水雾喷嘴22,与雾化器214后进入水雾喷嘴22内的水雾联合喷射,实现水雾与干粉灭火剂的联合灭火。
42.当需要水雾单独灭火时,关闭干粉电磁阀33和联合阀门43,开启水泵213将水箱内的水抽入水管212内,并通过雾化器214进行雾化后进入水雾喷嘴22进行水雾喷射,实现单独的水雾灭火。
43.当需要干粉灭火剂单独灭火时,关闭水泵213和联合阀门43,启动压缩气罐35并打开干粉电磁阀33,干粉罐31的干粉灭火剂通过干粉管32输出,并通过干粉喷嘴34喷出,实现单独的干粉灭火剂灭火。
44.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45.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示发明的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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