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3368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消防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一空间内灭火的设备,为此此设备包括这样一种喷头,它能够产生一种穿透能力强的呈细散液雾形式的灭火介质且同时在喷头附近产生抽吸作用。
从公开物WO 92/20453、WO 92/22353和WO 94/16771中可知晓这样的设备。实践已经证明,这些公开的设备对灭火十分有效。为防止灭火液体的液滴尺寸变得过大,WO 94/08659中描述了一种在其中将气体混入灭火液体中的设备。由于混入了气体,可以在排空蓄液器的过程中使液滴尺寸始终较小。
在某些空间如用于计算机和其它机器的房间中,除了那些贵重机器外,还装有成捆的电缆,它们在失火的情况下造成了严重破坏。电缆通常具有PVC的塑料外壳。如果在这样的房间内失火且电缆着火的话,则会生成有毒的烟气且这些有毒烟气不仅危害人体而且还破坏敏感的机器,如计算机。用于扑灭这样的失火的公知设备不能用少量水快速地灭火。使用除水基灭火介质外的某些介质如卤族物来灭火产生了对环境有害的化学产物,因此优选采用水基灭火介质。用于灭火的水量不大是很重要的,这是因为由此可使水造成的破坏轻微。
本发明涉及一种新型设备。根据需要,它具有简单的结构且可以非常有效地扑灭一空间如房间内的失火,因而在净化燃烧气体和烟气的同时,可以使灭火介质的用量很小。
为实现此目的,本发明设备的特征主要在于将喷头安装在一条在离空间的地面1m-10m处设有一吸孔而在地面附近设有一喷孔的管道上,由此将喷头布置成用来沿从吸孔到喷孔的方向喷流,以便在吸孔中产生抽吸作用。
为了在宽敞的空间内获得良好的效果,管道最好构成一个管系的一部分,此管系包括许多用于至少主要地沿地面从管系中喷射出雾状灭火介质的喷孔和多个吸孔,为此管系具有第一延伸管段、第二延伸管段和连接这两个延伸管段的中间管段,由此喷孔沿纵向设置在第二延伸管段上,而吸孔沿纵向设置在第一延伸管段上,由此使第二延伸管段布置在房间地面附近,而第一延伸管段布置在离地面1m-10m处。
在宽敞的空间内,此设备最好具有一与上述管系相隔一定距离地布置的另一个管系,从而使这两个管系位于房间的相对墙壁的附近。结果,在使烟气不在空间内混合的情况下,有效地吸走了烟气。为了在一个带有毛地板的房间内实现排烟和灭火,此设备还包括一个布置在毛地板中的管网,为此使至少一个喷头布置在所述管网中,以便将雾状灭火介质喷入管网中,由此管网包括用于从管网中喷射出雾气的喷孔和用于将烟气吸入管网中并且使灭火介质从喷孔流向其的吸孔,为此管网具有第一延伸管部、第二延伸管部和连接这两个延伸管部的中间管部,第一延伸管部至少大致平行地指向第二延伸管部,而且喷孔和吸孔沿延伸管部的纵向设置在其上。
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在从属权利要求2-19中提出。
本发明设备的最大优点是,可以用简单的设备灭火且同时有效地净化烟气。由于用极少量的灭火介质灭火,所以此设备也可以以“保护环境”的方式灭火,这将造成最低程度的材料损坏。
以下将参见附图具体描述本发明,其中

图1表示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图2更具体地表示图1的驱动机构;图3表示图2的局部;图4-图6示出了本发明局部的替换方式。
在图1中,标号100表示装有本发明消防设备的一个房间。所示房间100是一间用于安放计算机101、102的房间且它具有通向房间毛地板23的开口103-105。但是,此房间原则上可以是任何类型的房间。毛地板23中装有许多用于计算机101、102和其它机器(未示出)的电缆(未示出)。开口103-105用于计算机101、102的电缆且给计算机通入冷风。本发明特别适用于安装有易受烟尘和/或水损坏的贵重机器的房间。参考标号200、300表示设置在房间100的天花板附近的热敏喷淋器。这些喷淋器最好是一种能够产生穿透能力强的或穿透力量大的细散液雾状灭火介质且同时在喷头附近产生抽吸作用的喷淋器。由于具有穿透能力,灭火介质能够进入失火所在区。这样的喷淋器已记载于出版物WO 92/20453、WO 92/22353和WO94/16771中。
此套设备包括两个在房间100的端墙处彼此间隔一段距离地设置在毛地板23上方的矩形管系3a′、3b′,因而和喷淋器200、300同一类型的喷头1a′、2a′、1b′、2b′设置在所述管系中,即高压下的喷头能够产生穿透能力强的细散液雾型灭火介质且在喷头附近同时产生负压。喷头1a′、2a′、1b′、2b′最好是如出版物WO 92/20453、WO 92/22353和WO 94/16771所公开的那种喷头。
管系3a′包括第一延伸管段910a′、第二延伸管段811a′和连接这两个延伸管段且其中装有相应的喷头1a′、2a′的中间管段12a′、13a′。第二延伸管段811a′具有许多喷孔45a′,如3-10个喷孔,而第一延伸管段910a′具有许多吸孔67a′,如3-10个吸孔。喷孔45a′沿管段811a′的纵向布置而吸孔67a′沿管段910a′的纵向布置。吸孔67a′的作用是将烟气吸入管网3a′中。
管段811a′刚好布置在地板面24的上方,以便基本沿地板方向喷射液雾。管段910a′布置在离地板面24上方约3米处。上述距离当然可以根据应用情况而改变。管段811a′和910a′间约1米-5米的距离对大多数实际应用场合来说是很有效的,但如果房间很高的话,则上述间距可扩至10米左右。管段910a′、811a′大致位于同一平面内,此平面基本横向于地板面24。
管段910a′、811a′是用塑料制成的且其直径可为例如100mm-150mm。喷孔和吸孔的直径最好为5mm-40mm。
管系3b′的结构与管系3a′的结构相似且相对于房间的墙壁和地板面24铺设管系3a′和3b′的方式是相同的。相应部件用相同的参考标记表示,除了在参考标记中用“b”取代了“a”之外。管系3b′的工作方式与管系3a′相同。
其整体由标号3表示的矩形管网设置在房间100的毛地板23中,毛地板的上表面24由虚线表示。与喷头1a′、2a′、1b′、2b′同一类型的两个喷头1、2设置在管网3中。
管网3包括第一延伸管部910和第二延伸管部811。第一延伸管部910大致位于与管段910a′、811a′相同的平面内;而第二延伸管部811基本上位于与管段910b′、811b′相同的平面内。管部910、811的直径可以例如为100mm-150mm,而且所述管部是用塑料制成的。管部910、811在其端部与其上装有喷头1的第一中间管部12和其上装有喷头2的第二中间管部13相连。喷头1和2分别设置在管部12和13的中间,但可以想象出这些喷头可以位于管网3的其它位置上。将喷头1和2设置成可沿相反的方向喷流,这样喷头1向管部811喷射,而喷头2向管部910喷射。第一管部910具有四个喷孔5和四个吸孔6。管部910上的喷孔5通过一塞子106与吸孔6隔开。第二管部811相应地具有四个喷孔4和四个吸孔7以及一个塞子107。将喷孔4设置成可向吸孔6喷射灭火介质,将喷孔5设置成可向吸孔7喷射灭火介质。喷孔4、5和吸孔6、7的直径最好为5mm-40mm,而这取决于例如孔4-7的数目和用途。
作为将灭火介质供给喷淋器200、300和喷头1a′、2a′、1b′、2b′以及喷头1、2的动力源,此设备包括一个由参考数字14表示且包括蓄液器15、15′的驱动机构。所述蓄液器包括三个体积都为50l的压力容器16′和两个体积都为10l的压力容器16a、16b。压力容器16′、16a、16b中装有由水基液体如含或不含添加剂的水组成的灭火液体。在排空容器和开始灭火前,压力容器16′的大约百分之八十盛有灭火液体。压力容器的数目和大小可根据房间100的用途和大小而改变。在房间较宽敞的情况下,通常要求压力容器具有较大的体积。在小房间的情况下,压力容器16a、16b的体积例如可以减半。
分别向喷淋器200、300和喷头1a′、2b′及喷头1、2供应灭火介质的压力容器16′、16a、16b通过导管108与一体积为50l1的气瓶21相连。压力容器16′配有一根相应的供液竖管17′。气瓶21的体积是根据房间的体积和其它因素选定的。气体是压力为200巴的氮气。可以采用一个具有不同压力的气瓶21在开始灭火前,压力通常为100巴-300巴。采用氮气的优点是可以获得适当的灭火液体重量,由此液体可以先沉到地面上,随后灭火介质中的气体成分可上升并由此减少房间100中的氧气含量并通过这种方式灭火或至少控制火势。除了氮气外,可以采用其它的不可燃气体,如氩气或二氧化碳。
参考数字115表示一个防止灭火介质经左侧的两个压力容器16′的供液竖管17′流向最靠右的压力容器16′但允许灭火介质回流的止回阀(见图2)。
在图2中具体地示出了驱动机构14;而图3示出了图2的一个局部。压力容器16′的供液竖管17′包括三个位于底部的侧开口18′,从而约70%的供液竖管部分位于侧开口上方,而约30%的供液竖管部分位于侧开口下方。在供液竖管17′的底部设有一个吸入口19′。
参见放大地示出了供液竖管17′的底部的图3,供液竖管17′的底部由一节流阀20′缩窄了。节流阀20′在供液竖管17′的底部形成且在供液竖管的侧开口18′的下方。由供液竖管17′上的一收缩管部形成节流阀20′。此收缩管部构成了一个直径d2为0.5mm的孔,而供液竖管17′的名义直径d1通常为8mm-15mm。节流阀20′的直径d2优选为0.2mm-4mm,且最佳为0.3mm-2mm。节流阀20′的直径d2的选择取决于诸多因素,如喷淋器200、300和喷头1a′、2a′、2b′的类型、喷头数目、气瓶21中的推动压力、气体种类、供液竖管17′的直径d1、侧开口18′的数目和大小以及此设备的设计用途即灭火类型。
压力容器16a、16b包括供气管120a、120b,气体通过所述供气管通入导管108中,以便将来自气瓶21的气体供给压力容器。
参考数字122表示一个防止流体从压力容器16b流向气瓶或压力容器16a的止回阀。
在使用前即在开始灭火之前,压力容器16a中盛有水。将供气管120a的出口121a设置成使之离位于压力容器16a底部的开口130a有一段足够大的距离,如20cm或30cm左右,由此通过所述开口130a将水从压力容器中排向一条通向喷头1、2的输出管110。大概要求有一段至少约为4cm的最小距离。要求设有这样的距离是为了使气体不会在压力容器16a中的水被排空之前流入开口130a。通向与喷头1、2连通的输出管110的导管由标号131a表示。
压力容器16b在排空前装有约80%的水(见图2)。在压力容器16b上部的储气空间中,以高压从气瓶21中输出氮气,从而在开始排空蓄液器15以前产生如140巴的压力。压力容器16b具有一根从压力容器自下而上地伸向输出管110的供液竖管17。至于供液竖管17,设有一个节流阀121。节流阀121的作用是产生对水而言足够大的流动阻力,从而压力容器16a中的水先被排空,随后才可开始通过节流阀排空压力容器16b。
压力容器16a用于净化烟尘和燃烧气体,而压力容器16b的作用是产生含有水滴和氮气的极其细散的水雾。
根据来自在房间100的天花板平面附近放置的烟雾探测器111的信号将图1所示的设备投入使用。所述信号使一个布置在气瓶21和压力容器16′、16a、16b之间的电磁阀109开启。可以想象出,此装置的喷淋器200、300可以是如WO 92/15370和WO 94/1677中所公开的压力平衡式喷淋器或者是由热启动的。当根据信号使电磁阀109开启时,氮气被送入压力容器16′、16b,在此容器中形成了例如140巴的初始压力。此压力形成于在压力容器上部的压力容器16′、16b的储气空间内。压力容器16′和16b的储气空间大约占压力容器体积的20%(见图2)。氮气起到了用于将水排出压力容器16′、16a的推进气体的作用。由于压力容器16a没有供水用的供液竖管,所以不可能出现水结冰的现象。而且通过来自气瓶21的压力将水确实地排出压力容器16a外。在压力容器16a中的水已被排空后,当来自压力容器16b的水因压力容器中的压力而经节流阀121流向导管131a并混入气体中时,气体同时开始经开口130a流入输出管110。流经压力容器16a的气体量与从压力容器16a流过来的水量之比例如为300∶1且适当地为100∶1-500∶1。这致使从喷头1、2产生了极其细小的水雾。在压力容器16b上部中的气压是最初使水流向输出管110的动力源。
与压力容器16a被排空的同时或稍迟一会儿(由定时器控制),压力容器16′被排空,由此水经供液竖管17′的吸入口19′和侧开口18′流入。当排空压力容器16′时,其水平面下降,结果造成用于容纳气体的压力容器储气空间的体积增大。离开供液竖管17′的气/水比例是根据压力容器16′内水平面的位置确定的。在开始时,侧开口18′和吸入口19′只通过节流阀20将水送入供液竖管17′中。气体不应在开始灭火时混入灭火液体中,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最初在吸孔6、7、67a′、67b′中需要的抽吸尚未完成。水被用于抽吸和净化燃烧气体或烟气并同时冷却火焰。当水平面到达侧开口18′的平面高度且例如从压力容器16′中喷射出11-31的水时,因氮气流经侧开口18′,所以氮气开始混入水中。接着,气压降至明显低于140巴的数值。由于压力容器16′中的气压与之相比已明显下降,获得小液滴如10μm-20μm所需的气体量较大。如果其它参数保持不变的话,则液滴尺寸随压力下降而增大。尽管气体混入灭火液体中,但由于在开始灭火时产生的强大的初始吸力仍然获得了较高速度的较小液滴,并且吸孔6、7、67a′、67b′能够理想地工作,从而介质从喷孔4、5、45a′、45b′流向吸孔6、7、67a′、67b′。如果不关闭阀109、160,则压力容器16′的排空一直持续到压力容器中的水被完全排空为止。
由于设有节流阀20′,结果在侧开口18′处形成了较大的供液竖管17′内、外部之间的压差P1-P2(见图3)。当压力容器16′内的水平面降低到侧开口18′下方时,这个例如可以是大约50巴的压差使氮气经侧开口18′充分地流入。由于气体可有效地流入侧开口18′,所以结果可以在灭火的最终阶段中获得从喷头1a′、2a′、1b′、2b′、200、300喷出的很小的如10μm-20μm或甚至小于10μm的喷流液滴。由于气体的混入充分,所以少量的水就已足够。
侧开口当然可以布置在供液竖管17′的不同高度上,由此可以通过侧开口的高度位置和大小获得所需的液滴尺寸和在排空过程中灭火介质的连续性。在这里,节流阀布置在最低的侧开口下方,由此在所有侧开口处获得了大压差,这对试图尽可能多地把气体混入液体中是有利的。但是,可以设想出可将侧开口全部设置在节流阀20′的上方和下方。但是,节流阀20′布置在最低的侧开口下方是很重要的,由此至少在这个最低的侧开口处可获得较大的压差,当水平面降至此侧开口高度时,这使气体经侧开口流入。
如果节流阀20′是由一个其直径d2与侧开口18′的直径相比足够小的孔构成的,则压差P1-P2变得很大,且流体可以通过侧开口流入。侧开口的直径优选为0.5mm-5mm,最好为1mm-3mm。在图1的实施例中,侧开口的直径为2mm。
压力容器16′中的供液竖管17′并非必须要有侧开口18′和节流阀20′。
通过管网3形成了两股在毛地板中沿相反方向并沿地板面流动的介质流,并且还通过管系3a′、3b′在房间100的上部中产生烟气抽吸现象,以下将对其进行描述。
当在烟雾探测器111向驱动机构14发出信号后使图1的设备投入工作中时,喷头1a′、2a′、1b′、2b′、200、300、1、2先开始喷射出没有添加氮气的雾状液流。喷头1a′、2a′、1b′、2b′沿管系3a′、3b′的中段喷射,从而使最初被净化的气体(由烟气和燃烧气体中净化出的气体)和后来含有水雾的氮气从喷孔45a′、45b′中排出。喷头1、2沿管网3的中间管部12、13喷射,从而使最初被净化的空气从喷孔4、5中排出,随后从喷孔4、5中喷出雾气。在喷头1a′、2a′、1b′、2b′、1、2喷射的同时,它们在喷头后方产生了强烈的抽吸作用并分别在吸孔6、7和67a′、67b′中产生了负压。烟尘被吸入吸孔中并被由喷头射出的雾状喷流吸收。所吸收的烟气再被管系3a′、3b′中的灭火介质吸收且被吸入管网3中。由于管系3a′、3b′和管网3吸入燃烧气体和烟气,房间100中的空气被如此有效地除去了烟尘和烟气,从而它们不会造成任何损坏和伤害。
为了收集烟尘残余物,中间管部12、13最好在其它直管部分中设有内凹入的空间(未示出)。此空间位于喷头1、2的压力侧。管系3a′、3b′可在下部具有一个如图5和6所示的且由参考数字200、200″″表示的收集器。
当压力容器16a′、16b′、16′中的灭火液体被排空后,从房间100和毛地板23中除去了烟尘和烟气,毛地板中充满含氮气的雾状灭火介质,且房间特别是房间的下部充有随后会沉向地面的雾状喷射液。由于灭火介质中的水的缘故,在毛地板23中的灭火介质雾气和在地板面24附近的灭火介质雾气较重,且喷入毛地板23中的和在房间地面上方的灭火介质雾气首先存留在毛地板中和房间的地面处,分别扑灭无焰火。通常在数分钟后,水缓慢地下沉并从水中释放出氮气,氮气因为比空气轻而开始在房间中上升。当氮气上升时,它在上升的路途中扑灭了所有可能仍在房间中发烟燃烧的着火区。有趣的是,氮气将由于“烟囱效应”进入计算机101、102中,以致氮气沿着就象是烟囱的计算机上升。氮气经开口103-105流入计算机101、102。当氮气进入计算机101、102并沿计算机升高时,熄灭了计算机内所有可能的无焰火。
根据上述情况,也可以用以下文字来描述系统的工作情况1.在第一阶段内,通过只经喷头1、2、1a′、1b′、2a′、2b′以高压喷射水,从房间中吸走了烟尘、烟气和热量。当喷射水时,产生了强烈的抽吸作用且被吸入管网3和管系3a′、3b′的烟尘必须经过在管网和管系中得到净化的水雾。当只通过管网喷射出水雾(即不含氮气)且水雾必须经过至少一个弯管时,水雾又转变成被收集在罐(未示出)中或被排入下水道中的水,于是,防止了污水进入放有敏感的电器设备的房间中。管网和管系中的一个网或网格(未示出)可产生与弯管(弧形管)相同的效果,以防止含灭火气体的烟气被喷入房间和毛地板空间中。于是,通过喷孔4、5、45a′、45b′从管网和管系中喷出经净化的空气(不含烟气、烟尘和水)。
2.当气体被送入水雾中且使用蓄液器15、15′时,水滴被进一步细化,由此获得了更高的速率并由此能够在不重新转变成水的情况下流过弯管。在这种情况下,混有气体的灭火流体能够从管网3和管系3a′、3b′中流出且扑灭火苗。
3.在毛地板23中的灭火是通过将气体混入水雾中而实现的,所述混合使水/气混合物重于空气。在毛地板中的压力增大了,且当获得足够大的浓度时,水/气混合物经通气口103,105升入计算机中。另一个原因是,氮气/水的混合物比房间上部的温度低,所以混合物升向较暖的空间部分。试验证明,设备或计算机越高,则灭火越快。在设备较高的情况下,烟囱效应较强。
因此,总而言之,图1的系统如此发挥作用,即通过喷射水雾吸走并净化烟气,随后通过喷射含有较多氮气和很少量水的雾气来改变雾气的成分。雾气中的水分使氮气向下沉到地面上。当水进一步下沉时,氮气从雾气中逸出并上升,它熄灭了任何仍可能发烟燃烧的火。无需电流来启动此设备,这是很有优势的,因为着火时,电流并不总是可以得到的。
在上文中,只参见一个实施例地描述了本发明。但要指出的是,可以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对本发明的细节作出各种修改。因此,例如管系和管网的形状和尺寸是可变的,且喷头的数目是可变的,吸孔和喷孔数目也可改变。中间管部和管段的吸孔和喷孔数目可以例如是2-20个。还可以想象出,中间管部可具有(特别是如果中间管部较长)多于一个的喷头,所述喷头能够产生穿透能力强的细散水雾状灭火介质且同时在喷头附近产生抽吸作用。由于以适当间距前后设置这些喷头且将它们布置成适于在同一方向上喷射,通过所述抽吸强化了细散的水雾。还可以设想出,可以将一个或多个喷头设置在第一延伸管段和第二延伸管段中,这些喷头代替了设置在中间部上的喷头或补充到上述喷头中。第一延伸管段无需与第二延伸管段平行,尽管平行结构简单,在房间内占据很少的空间且产生了良好的结果。当使用带有蓄液器的灭火介质源时,例如可以象一个开设在位于供液竖管最低端的管壁上的孔那样构成节流阀。供液竖管中的侧开口的数目可以大于图中所示的侧开口数目。还可以想象到的是,可能只有一个侧开口。在房间或空间上部的抽吸机构即管系可能只是一根在上端配有吸孔且在底端配有一弯管(用于防止水流入房间)和喷孔的立管。但是为了获得更均匀的分布,最好在天花板的高度上使用一根较长的管子,而在地面上使用一根较短的管子。至于小房间,在房间内设一根管就够了。大房间需要在管的各端配有带双喷头的两根或两根以上的管。应该指出的是,可以利用一个不带蓄液器的驱动机构来实现本发明。但是,根据图1和所附权利要求的内容所述的蓄液器特别适用于产生本发明所要求的细散液雾。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在一空间(100)内灭火的设备,为此此设备包括这样一种喷头(1a′,1b′,2a′,2b′;1;1;1;2),它能够产生穿透能力强的细散液雾形灭火介质且同时在喷头附近产生抽吸效果,其特征在于,喷头(1a′,1b′,2a′,2b′;1;1;1;2)布置在一条在离房间地面(24)1m-10m处有吸孔(67a′,67b′)而在地面附近有喷孔(45a′,45b′)的管子(3a′,3b′;3″;3;3″″)上,喷头由此被布置成沿从吸孔到喷孔的方向喷流,以便在吸孔中产生抽吸作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子构成一个管系(3a′;3;3;3)的一部分,此管系包括许多用于至少基本沿地面(24)从管系中喷射出雾状灭火介质的喷孔(45a′;45;45;45)和许多用于将烟气吸入管系中的吸孔(67a′;67″;67;67 ),为此此管系具有一第一延伸管段(910a′;910a;910a;910a)、一第二延伸管段(811a′;811a;811a;811a)以及连接这两个延伸管段的中间管段(12a′,13a′;13a;13a;12a,13a),由此喷孔(45a′;45;45;45)沿纵向布置在第二延伸管段(811a′;811a;811a;811a)上,而吸孔(67a′;67″;67;67)沿纵向布置在第一延伸管段(910a′;910a;910a;910a)上,第二延伸管段(811a′;811a;811a;811a)由此布置在空间的地面(24)附近,而第一延伸管段(910a′;910a;910a;910a)布置在离地面(24)上方1m-10m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延伸管段(910a′;910a;910a;910a)至少大致平行地指向第二延伸管段(811a′;811a;811a;811a)。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此设备包括另一个管系(3b′),此附加管系包括许多用于至少主要地沿地面(24)从管系中喷射出雾状灭火介质的喷孔(45b′)和许多吸孔(67b′),为此这个管系具有一第一延伸管部(910b′)、一第二延伸管部(811b′)和一连接这两个延伸管部的中间管部(12b′,13b′),喷孔(45b′)由此沿纵向布置在第二延伸管部(811b′)中,而吸孔(67b′)沿纵向布置在第一延伸管部(910b′)中,由此第二延伸管部(811b′)布置在房间的地面(24)附近,而第一延伸管部(910b′)布置在离地面上方1m-10m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延伸管部(910b′)至少大致平行地指向第二延伸管部(811b′)。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以这样的间距距离管系(3a′)地布置附加管系(3b′),从而使这两个管系(3a′,3b′)位于房间(100)的对置墙壁的附近。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该设备可用于带有毛地板(23)的房间(100),其特征在于,此设备还包括一个布置在毛地板(23)中的管网(3),为此至少一个喷头(1,2)布置在管网中,以便将雾状灭火介质喷入管网中,管网为此包括用于从管网中喷雾的喷孔(4,5)和用于将烟尘和烟气吸入管网中并使灭火介质从喷孔流向其自身的吸孔(6,7),为此管网具有一第一延伸管部(910)、一第二延伸管部(811)和一连接这两个延伸管部的中间管部(12,13),第一延伸管部为此至少大致平行地指向第二延伸管段(811),且喷孔和吸孔沿延伸管部的纵向布置在这两个延伸管部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喷头(1,2)布置在中间管部(12,13)上。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管网(3)是矩形的,因此中间管部包括一第一中间管部(12)和一第二中间管部(13),这两个管部(12,13)大致平行且彼此间隔,由此喷头(1)设置在第一中间管部(12)上,此设备包括这样一种附加喷头(2),它能够产生穿透能力强的细散液雾状灭火介质且同时在附加喷头(2)附近产生抽吸作用,此附加喷头布置在第二中间管部(13)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延伸管部(910)包括吸孔(6)和喷孔(5),由此喷孔布置在第一延伸管部的第一段(9)上,而吸孔布置在第一延伸管部的第二段(10)中,第二延伸管部(811)包括喷孔(4)和吸孔(7),从而喷孔布置在第二延伸管部的第一段(8)上,而吸孔布置在第二延伸管部的第二段(11)上,由此第二延伸管部的喷孔被布置成至少基本上沿平行于中间管部(12,13)的方向向第一延伸管部的吸孔喷流,第一延伸管部的喷孔被布置成至少基本上沿平行于中间管部的方向向第二延伸管部的吸孔喷流。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延伸管部(910)和管系(3a′)的第一延伸管段(910a′)和第二延伸管段(811a′)被布置在至少基本相同的平面内,此平面基本上横向于地面(24);第二延伸管部(811)和附加管系(3b′)的第一延伸管段(910b′)和第二延伸管段(811b′)被布置在至少基本相同的平面内,此平面至少大致横向于地面(24)。
12.如权利要求3或1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管系(3a′)是矩形的,由此中间管段包括一第一中间管段(13a′)和一第二中间管段(12a′),这两个中间管段(12a′,13a′)大致平行且彼此间隔,喷头(1a′)由此布置在第一中间管段(13a′)上;此设备包括这样一种附加喷头(2a′),它能够产生穿透能力强的细散液雾状灭火介质且同时在附加喷头(2a′)附近产生抽吸作用,此附加喷头布置在第二中间管段(12a′)上。
13.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管系(3a′,3b′)的喷头(1a′,2a′,1b′,2b′)和管网(3)的喷头(1,2)与一个带有蓄液器(15,15′)的驱动机构(14)相连。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蓄液器(15,15′)包括至少一个带有一盛放灭火液体用的空间和一推进气体用的空间的压力容器(16a,16b,16′)。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气源(21,21′)与压力容器(16a,16b,16′)相连,以便为所述容器提供推进气体。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压力容器(16a,16b,16′)中的灭火液体是水基液体,且气源是由一个充有不可燃气体的耐压气瓶(21,21′)构成的。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瓶是一个充有30巴-300巴压力的氮气瓶(21,21′)。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用于管系(3a′,3b′)的蓄液器(15′)包括一个带一供液竖管(17′)的压力容器(16′),此供液竖管(17′)配有至少一个侧开口(18′)和一个位于压力容器下部且用于把灭火液体供入供液竖管并进而供给管系的喷头(1a′,2a′,1b′,2b′)的吸入口(19′),供液竖管(17′)为此在低于所述的至少一个侧开口的区域内有一个节流阀(20′)。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管网(3)的喷头(1,2)被布置成由蓄液器(15)启动,所述蓄液器与用于管系(3a′,3b′)的蓄液器(15′)分开且它包括两个耐压瓶(16a,16b),其中一个耐压瓶(16a)用于将其液体成分完全地排入一输出管(110),所述输出管通向管网的喷头(1,2),随后将另一个耐压瓶(16b)设置成可被排空,从而使来自气瓶的推进气体被同时供给输出管,以便获得细散的液雾。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一空间内灭火的设备,为此此设备包括这样一种喷头(1a′,2a′),它能够产生穿透能力强的细散液雾状灭火介质且同时在喷头附近产生抽吸作用。为了获得一种结构简单且能够有效地熄灭空间内的失火从而在用水量可以很少的同时净化烟气的设备,将喷头(1a′,1b′,2a′,2b′)布置在一条在离房间地面(24)1m—10m处有吸孔(67a′,67b′)而且在地面附近有喷孔(45a′,45b′)的管路(3a′,3b′)上,喷头由此被布置成从吸孔向喷孔喷流,以便在吸孔中产生抽吸作用。
文档编号A62C35/58GK1200045SQ97191205
公开日1998年11月25日 申请日期1997年9月5日 优先权日1996年9月5日
发明者戈兰·桑德霍姆 申请人:戈兰·桑德霍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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