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羊毛条出条架用调节出条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4130阅读:4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羊毛加工设备,确切地说是一种羊毛条出条架用调节出条机构。



背景技术:

羊毛在加工过程中,首先需要制备成羊毛条,然后再对羊毛条进行加工,因此羊毛条的产品质量,直接影响着羊毛加工行业生产工艺稳定性和产品质量,在实际生产中发现,当前的羊毛条在完成加工制备后,从羊毛条制备设备中排出后,往往直接被存放在承载容器中,虽然可以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但却导致了一方面羊毛条摆放顺序混乱,不利于羊毛条后续的加工作业,设置因羊毛条相互混杂而导致羊毛条断裂,另一方面在羊毛条从生产设备中排出时,无法对羊毛天表面质量进行有效的调整,从而导致羊毛条产品表面质量稳定性相对不足,因此针对这一现状,迫切需要开发一种新型的羊毛条出条调整装置,以满足实际使用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上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有效的对羊毛条出条机出条时羊毛条的方向、出条速度、角度及羊毛条的外观质量进行调整的羊毛条出条架用调节出条机构,有效满足一台或多台分布在同一直线方向上的羊毛条出条机同时使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羊毛条出条架用调节出条机构,包括承载横梁、导向轨、驱动辊、调节块及驱动机构,承载横梁至少一条,安装在羊毛条出条机机架上并与水平面平行分布,导向轨至少一条,安装在承载横梁上表面并与承载横梁平行分布,驱动辊通过定位座安装在承载横梁前表面并与承载横梁同轴分布,调节块若干,并均通过导向轨安装在承载横梁上,调节块包括滑块、调节杆、导向轮及导向槽,滑块通过行走机构与导向轨滑动连接,调节杆共两条,且两调节杆末端均通过调节机构与滑块铰接,调节杆中,其中一个前端与导向槽连接,另一个与导向轮连接,其中导向槽位于导向轮上方且横截面呈倒置等腰体形的空心管状结构,导向轮位于驱动辊前方并与驱动辊平行分布,导向槽轴线与驱动辊和导向轮间对称轴相交,驱动机构安装在承载横梁上,并分别与驱动辊和调节块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滑块侧表面设弹性防护块。

进一步的,所述的调节机构为恒力矩电动机。

进一步的,所述的驱动辊和导向轮之间间距不大于10厘米。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灵活方便,一方面可有效的对羊毛条出条机出条时羊毛条的方向、出条速度、角度及羊毛条的外观质量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可有效满足一台或多台分布在同一直线方向上的羊毛条出条机同时使用,从而有助于提高羊毛条出条质量和降低设备投资及运行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闭合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述的一种羊毛条出条架用调节出条机构,包括承载横梁1、导向轨2、驱动辊3、调节块4及驱动机构5,承载横梁1至少一条,安装在羊毛条出条机6机架上并与水平面平行分布,导向轨2至少一条,安装在承载横梁1上表面并与承载横梁1平行分布,驱动辊3通过定位座7安装在承载横梁1前表面并与承载横梁1同轴分布,调节块4若干,并均通过导向轨2安装在承载横梁1上,调节块4包括滑块41、调节杆42、导向轮43及导向槽44,滑块41通过行走机构与导向轨2滑动连接,调节杆42共两条,且两调节杆42末端均通过调节机构45与滑块41铰接,调节杆42中,其中一个前端与导向槽44连接,另一个与导向轮43连接,其中导向槽44位于导向轮43上方且横截面呈倒置等腰体形的空心管状结构,导向轮43位于驱动辊3前方并与驱动辊3平行分布,导向槽44轴线与驱动辊3和导向轮43间对称轴相交,驱动机构5安装在承载横梁1上,并分别与驱动辊3和调节块4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滑块41侧表面设弹性防护块。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调节机构45为恒力矩电动机。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驱动辊3和导向轮43之间间距不大于10厘米。

本新型在具体实施时,羊毛条从出条设备中派出后,首先经过导向槽对羊毛条的出条方向进行调节,同时达到对出条速度和出条时羊毛条表面张力进行调节的目的,然后羊毛条由驱动辊和导向轮之间通过,并通过驱动辊和导向轮对羊毛条表面进行修正以及对羊毛条表面张力进行二次调整。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灵活方便,一方面可有效的对羊毛条出条机出条时羊毛条的方向、出条速度、角度及羊毛条的外观质量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可有效满足一台或多台分布在同一直线方向上的羊毛条出条机同时使用,从而有助于提高羊毛条出条质量和降低设备投资及运行成本。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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