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29335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法律专业学习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
背景技术
在法律专业学生的学习过程中,需要阅读大量的法律法规、条文释义以及相关案例,在这其中,如果对某条法律条文不理解,法律系学生只能查阅法律工具书进行学习,往往会因携带大量工具书而导致学习时非常不方便。为解决上述问题,现有技术研发过掌上学习机,以满足法律专业学生学习的要求。但是,现有学习机,因为只有一个显示屏,导致学生只能同时学习某一方面内容。但法律专业学生在学习时,经常需要采用法律法规、条文释义与具体案例结合对比的方式进行学习,此时使用这种学习机,在显示屏上,需要不停的切换法律法规、条文释义与具体案例,非常不方便。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它可以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不足,采用三显示屏设计,能够将法律法规、条文释义与具体案例分屏同时显示并分屏进行独立操作,大大提高了学习效果和效率。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包括壳体,壳体正面安装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第三显示屏、扬声器、功能按键、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钮、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钮和第三显示屏控制按钮,壳体内安装供电装置、存储装置和控制器,壳体侧壁上安装数据接口和录音笔槽,录音笔槽内放置录音笔。所述壳体侧壁上设置耳机插口。所述壳体背面安装摄像头。所述录音笔上安装录音键和录音指示灯。所述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第三显示屏为触摸式显示屏。所述壳体内置蓝牙无线信号接发装置。所述壳体内置无线上网卡。对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1、设置三个显示屏,能够分别显示不同的内容,方便法律专业学生通过对比法律法规、条文释义和具体案例进行学习、记忆,更加适合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使用,能够提高学习效果;2、能够存储法律专业学习用的相关资料,方便法律专业的学生查询相关资料,无需携带大量工具书,提高了学习效率;3、采用分屏控制,操作方便快捷;4、设置有录音笔,能够记录课堂上讲课内容,便于收听复习等。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附图2是附图1的左视结构示意图;附图3是附图1的右视结构示意图。附图中所不标号:1、第一显不屏;2、功能按键;3、壳体;4、扬声器;5、第一显不屏控制按钮;6、第三显示屏控制按钮;7、第三显示屏;8、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钮;9、第二显示屏;10、数据接口 ;11、耳机插口 ;12、录音笔槽;13、录音指示灯;14、录音笔;15、录音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包括壳体3,壳体3正面安装第一显示屏1、第二显示屏9、第三显示屏7、扬声器4、功能按键2、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钮
5、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钮8和第三显示屏控制按钮6,为了便于操作,所述第一显示屏1、第二显示屏9、第三显示屏7优选为触摸式显示屏。在壳体3内安装供电装置、存储装置和控制器,壳体3侧壁上安装数据接口 10和录音笔槽12,录音笔槽12内放置录音笔14,在需要记录授课内容时,使用者可以将录音笔14从录音笔槽12内取出,进行录音,便于日后收听复习。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可以将法律专业的法律法规、条文释义和具体案例等资料通过数据接口 10输入到存储装置内,然后根据内容的不同,控制器将法律法规显示到第一显示屏1、条文释义显示到第三显示屏7、具体案例显示到第二显示屏9上,并且三个显示屏内容可以通过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钮5、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钮8和第三显示屏控制按钮6分别进行控制,互不影响。法律专业学生在学习时,可以对照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条文释义、具体案例进行综合学习,提高了学习效果。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壳体3侧壁上设置耳机插口 11。为了方便记录学习信息,优选在壳体3背面安装摄像头。摄像头能够将需要记录的文书,直接以拍摄的方式记录并存储,方便日后查阅。为了便于录音操作,优选在录音笔14上安装录音键15和录音指示灯13。按下录首键15后开始录首,同时录首指TjV灯13売起,显不录首状态。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特征在于:为了能够与其他电子设备配合使用,壳体3内置蓝牙无线信号接发装置。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壳体3内置无线上网卡,方便使用者上网查询资料。
权利要求1.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3),壳体(3)正面安装第一显示屏(I)、第二显示屏(9)、第三显示屏(7)、扬声器(4)、功能按键(2)、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钮(5)、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钮(8)和第三显示屏控制按钮¢),壳体(3)内安装供电装置、存储装置和控制器,壳体(3)侧壁上安装数据接口(10)和录音笔槽(12),录音笔槽(12)内放置录音笔(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壳体(3)侧壁上设置耳机插口(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壳体(3)背面安装摄像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录音笔(14)上安装录音键(15)和录音指示灯(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屏(I)、第二显示屏(9)、第三显示屏(7)为触摸式显示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壳体(3)内置蓝牙无线信号接发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其特征在于:壳体(3)内置无线上网卡。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适合法律专业学生用三屏学习机,包括壳体,壳体正面安装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第三显示屏、扬声器、功能按键、第一显示屏控制按钮、第二显示屏控制按钮和第三显示屏控制按钮,壳体内安装供电装置、存储装置和控制器,壳体侧壁上安装数据接口和录音笔槽,录音笔槽内放置录音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设置三个显示屏,能够分别显示不同的内容,方便法律专业学生通过对比法律法规、条文释义和具体案例进行学习、记忆,更加适合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使用,能够提高学习效果;设置有录音笔,能够记录课堂上讲课内容,便于收听复习等。
文档编号G09B5/06GK203055209SQ20132003947
公开日2013年7月10日 申请日期2013年1月2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月25日
发明者徐文燕, 孙桂燕 申请人:德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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