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展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29356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展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用品,尤其涉及一种具有广告效果好,能全方位展示企业形象、结构新颖、能有效减低能耗的展台。本实用新型的展台可同台展示多个企业做品牌推广的功能,其多台换画灯箱(滚动灯箱)展示的品牌画面与LED多媒体播放的同一品牌内容达到同步的效果。
背景技术
在当今的企业宣传或者产品宣传的过程中,在展会或者企业的内部设置的展览厅等公共场所进行的展示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这种展示行为被视为一种比较重要的宣传手段,各个企业都希望自身或者其产品能在众多同行企业或者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展台的作用在这里显得非常重要。就现有技术来看,现有技术中的展台多数为一个单一的展示平面或者一个展示平台。存在展示企业形象或者产品的单一性的不足。其展示面也不能满足企业全面详细的展示要求。其广告效果及展示效果有限。

实用新型内容鉴于现有技术中展台所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广告效果好,能全方位展示企业形象、结构新颖、能有效减低能耗的展台。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展台,所述展台包括:一展台底座;一展台面板;支柱,所述支柱设置于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使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间距设置;灯箱,所述灯箱设置于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展台的横切面呈椭圆形,所述灯箱为多个,所述多个灯箱在所述椭圆形的长直径方向上呈夹角的成对间距设置。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灯箱为六个,所述六个灯箱在所述椭圆形展台的长直径方向上呈夹角的成对间距设置;所述六个灯箱分为三组;在所述展台的长直径方向的一端设置一主立柱;所述第一组灯箱呈夹角设置于所述主立柱的侧壁上;所述第二组灯箱设置于所述展台的中部;所述第三组灯箱设置于所述展台的长直径方向上相对于设置主立柱的另一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第一组灯箱为单面滚动换画灯箱。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第二组灯箱为一面为静止画面灯箱,另一面为滚动换画灯箱或者P4全彩LED显示屏中的一种。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第三组灯箱为一面为双面滚动换画灯箱。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展台面板的侧面为PlO单色LED显示屏。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在于:具有广告效果好,能全方位展示企业形象、结构新颖、能有效减低能耗等优点。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展台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展台的横切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结构,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然而所述实施例仅为提供说明与解释之用,不能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如图1及图2所示的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展台,所述展台包括:一展台底座I ;一展台面板2 ;支柱3,所述支柱3设置于所述展台底座I与所述展台面板2之间,使所述展台底座I与所述展台面板2之间间距设置;灯箱4,所述灯箱4设置于所述展台底座I与所述展台面板2之间。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展台的横切面呈椭圆形,所述灯箱4为多个,所述多个灯箱4在所述椭圆形的长直径方向上呈夹角的成对间距设置。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灯箱4为六个,所述六个灯箱4在所述椭圆形展台的长直径方向上呈夹角的成对间距设置;所述六个灯箱4分为三组;在所述展台的长直径方向的一端设置一主立柱31 ;所述第一组灯箱41呈夹角设置于所述主立柱31的侧壁上;所述第二组灯箱42设置于所述展台的中部;所述第三组灯箱43设置于所述展台的长直径方向上相对于设置主立柱31的另一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第一组灯箱41为单面滚动换画灯箱。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第二组灯箱42为一面为静止画面灯箱,另一面为滚动换画灯箱或者P4全彩LED显示屏中的一种。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第三组灯箱43为一面为双面滚动换画灯箱。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构思,所述展台面板2的侧面为PlO单色LED显示屏21。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在于:具有广告效果好,能全方位展示企业形象、结构新颖、能有效减低能耗等优点。上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及例举的变型方式,并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无须创造性思维的修改与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包括:一展台底座;一展台面板; 支柱,所述支柱设置于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使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间距设置; 灯箱,所述灯箱设置于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的横切面呈椭圆形,所述灯箱为多个,所述多个灯箱在所述椭圆形的长直径方向上呈夹角的成对间距设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箱为六个,所述六个灯箱在所述椭圆形展台的长直径方向上呈夹角的成对间距设置; 所述六个灯箱分为三组;在所述展台的长直径方向的一端设置一主立柱;所述第一组灯箱呈夹角设置于所述主立柱的侧壁上;所述第二组灯箱设置于所述展台的中部;所述第三组灯箱设置于所述展台的长直径方向上相对于设置主立柱的另一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灯箱为单面滚动换画灯箱。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组灯箱为一面为静止画面灯箱,另一面为滚动换画灯箱或者P4全彩LED显示屏中的一种。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组灯箱为一面为双面滚动换画灯箱。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一种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面板的侧面为PlO单色LED显示屏。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展台,所述展台包括一展台底座;一展台面板;支柱,所述支柱设置于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使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间距设置;灯箱,所述灯箱设置于所述展台底座与所述展台面板之间。本实用新型具有广告效果好,能全方位展示企业形象、结构新颖、能有效减低能耗等优点。
文档编号G09F13/04GK203059081SQ20132004124
公开日2013年7月17日 申请日期2013年1月2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月25日
发明者曾照水 申请人:东莞市施贝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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