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54050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所述面板包括面板本体、面板书写区、面板支架以及连接所述面板本体与所述面板支架的连接件,所述面板还包括法条展示轴,所述法条展示轴设于所述面板本体的上端边缘,且所述法条展示轴还包括可以伸缩的法条展示区;所述面板本体的两个侧边缘还设有空槽,所述空槽内设有案发现场演示板与法庭演示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通过连接块连接于面板本体,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围绕所述连接块转动。本实用新型法律课堂的教学多功能面板,可以充分的展示课堂中涉及的法条,可一直在教室给学生展示案发现场与法庭庭审现场,使课堂更加生动。
【专利说明】一种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学装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
【背景技术】
[0002]在现有的法律课堂教学设施当中,法律课上,老师的教授法律知识的时候是很被动的,经常需要书写法律条规,这样一节课的时间有很多时间都被浪费掉了,而且学生的听课效率也大大下降,尤其是在案例的时候,时间耗费在书写文字上面,使整个案例的分析思路被打断,破坏了案件分析的逻辑连接点和发散思维,降低了培养学生的案件分析能力。由于课堂上的条件和可利用资源很少,老师在讲授案例的时候一般都是采用口头的方式进行传递,缺少课堂上教学方式的多样性,本来法律的学习就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如果老师只凭口述来教学,很容易使学生产生枯燥的感觉,降低了学生对法律的兴趣。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所述面板包括面板本体、面板书写区、面板支架以及连接所述面板本体与所述面板支架的连接件,所述面板还包括法条展示轴,所述法条展示轴设于所述面板本体的上端边缘,且所述法条展示轴还包括可以伸缩的法条展示区、上展示轴以及下展示轴,所述上展示轴通过法条展示区连接下展示轴;所述面板本体上下边缘分别相互匹配设有上卡扣与下卡扣;所述上展示轴与下展示轴分别通过上卡扣与下卡扣固定;及
[0004]所述面板本体的两个侧边缘还设有空槽,所述空槽内设有案发现场演示板与法庭演示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通过连接块连接于面板本体,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围绕所述连接块转动;所述空槽内有滑动轨道;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底端设于与所述滑动轨道相匹配的滑动轮,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可沿所述滑动轨道移动;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上设有演示滑动轨道与道具,所述道具表面设有与所述演示滑动轨道相互匹配的滑动块,使所述道具可以在所述演示滑动轨道上移动;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边缘设有与上卡扣、下卡扣相匹配的卡孔;
[0005]所述面板本体背面还设有面板本体支撑架,所述面板本体支撑架包括第一支撑架以及第二支撑架,其中,所述第一支撑架一端设于所述第二支撑架内,且相对第二支撑架可伸缩,所述第一支撑架另一端连接所述面板本体背面。
[0006]进一步的,所述法庭演示板表面设有法庭道具,且所述法庭道具固定设于所述法庭演示板上;所述法庭演示板边缘设有与上卡扣、下卡扣相匹配的卡孔。
[0007]进一步的,所述法条展示轴至少为2个。
[0008]进一步的,所述道具选自房屋模型、家具、交通工具、匕首、棍棒中一种或几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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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进一步的,所述面板本体上下边缘设有分别设有上卡扣轨道与下卡扣轨道,所述上卡扣、下卡扣分别在所述上卡扣轨道与下卡扣轨道内移动。
[0010]进一步的,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与所述法庭演示板大小相同,且长宽各为所述面板本体长宽的二分之一。
[00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001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法律课堂的教学多功能面板,可以让老师和学生双方都收益:首先,老师不用在课堂上忙碌的书写发条,本法律课堂的教学多功能面板上可以展示发条,大大节约了时间,并且减少了老师的体力劳动,从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课堂讲授知识上面。其次,本法律课堂的教学多功能面板可以模拟案发现场,使学生能身临其境,更加理解知识。最后,本法律课堂的教学多功能面板也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感受法庭,使课堂更加生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0014]图1为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板结构示意图;
[0015]图2为法条展示轴展示结构示意图;
[0016]图3为多功能面板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7]图4为案发现场演示板连接多功能面板结构示意图;
[0018]图5为案发现场演示板在多功能面板内部结构示意图;
[0019]图6为案发现场演示板结构示意图;
[0020]图7为法庭演示板结构示意图;
[0021]图8为多功能面板与支撑架结构示意图;
[0022]图9为上下卡扣轨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4]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I包括面板本体4、面板书写区
3、面板支架6以及连接所述面板本体4与所述面板支架6的连接件5,所述面板I还包括法条展示轴2,所述法条展示轴2至少为2个,所述法条展示轴2设于所述面板本体4的上端边缘,结合图2所示,其中,所述法条展示轴2还包括可以伸缩的法条展示区21、上展示轴210以及下展示轴211,所述上展示轴210通过法条展示区21连接下展示轴211 ;所述面板本体4上下边缘分别相互匹配设有上卡扣8与下卡扣9 ;所述上展示轴210与下展示轴211分别通过上卡扣8与下卡扣9固定;这样在所述法条展示区21上可以展示教学内容中的法条,无需老师在书写区3上板书,节约大量的时间,同样也使学生能更好的理解法条。
[0025]如图3所示,其中,所述面板本体4的两个侧边缘还设有空槽41,结合图4与图7所示,所述空槽41内设有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法庭演示板7 ;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通过连接块43连接于面板本体4,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围绕所述连接块43转动,其实,在面板本体4另一个空槽41内,还设有法庭演示板7 (图中未标出),以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面板本体4同样的连接方式连接;这样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法庭演示板7可以任何方向的旋转,可以是水平方向,也可以是面朝学生的方向,使老师具有更多的选择性。
[0026]如图5所示,其中,所述空槽41内有滑动轨道420 ;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底端设于与所述滑动轨道420相匹配的滑动轮421,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可沿所述滑动轨道420移动;使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法庭演示板7可以收入面板本体4内部,不占有额外的空间,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法庭演示板7可以折叠的放入面板本体4内部。
[0027]如图6所示,其中,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上设有演示滑动轨道422与道具423,所述道具423表面设有与所述演示滑动轨道422相互匹配的滑动块,使所述道具423可以在所述演示滑动轨道422上移动;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边缘设有与上卡扣8、下卡扣9相匹配的卡孔43 ;如图7所示,其中所述法庭演示板7表面设有法庭道具71,且所述法庭道具71固定设于所述法庭演示板7上;所述法庭演示板7边缘设有与上卡扣8、下卡扣9相匹配的卡孔72;所述道具423选自房屋模型、家具、交通工具、匕首、棍棒中一种或几种组合,所述法庭道具71包括审判席、原告被告席、书记员席以及陪审席等。这样老师在课堂教学就可以生动的还原现场,使学生们学习的更透彻,是课堂气氛更加生动。
[0028]如图8所示,其中,所述面板本体4可以围绕连接件5旋转;所述面板本体4背面还设有面板本体 支撑架8,所述面板本体支撑架4包括第一支撑架81以及第二支撑架82,其中,所述第一支撑架81 —端设于所述第二支撑架82内,且相对第二支撑架82可伸缩,所述第一支撑架81另一端连接所述面板本体4背面,目的就是为了将面板本体4作为一个支撑平台,这样可以将案发现场演示板42或法庭演示板7旋转到面板本体4表面,使之更加适合演示。
[0029]如图9所示,其中,所述面板本体4上下边缘设有分别设有上卡扣轨道81与下卡扣轨道91,所述上卡扣8、下卡扣9分别在所述上卡扣轨道81与下卡扣轨道91内移动,这样可以根据法条展示轴的长短来调节卡扣之间的距离。
[0030]上述所有技术方案中,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所述法庭演示板7大小相同,且长宽各为所述面板本体4长宽的二分之一,这样可以使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所述法庭演示板?同时在面板本体4上演示。
[003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所述面板(I)包括面板本体(4)、面板书写区(3)、面板支架(6)以及连接所述面板本体(4)与所述面板支架(6)的连接件(5),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I)还包括法条展示轴(2),所述法条展示轴(2)设于所述面板本体(4)的上端边缘,且所述法条展示轴(2)还包括可以伸缩的法条展示区(21)、上展示轴(210)以及下展示轴(211),所述上展示轴(210)通过法条展示区(21)连接下展示轴(211);所述面板本体(4)上下边缘分别相互匹配设有上卡扣(8)与下卡扣(9);所述上展示轴(210)与下展示轴(211)分别通过上卡扣(8)与下卡扣(9)固定;及 所述面板本体(4)的两个侧边缘还设有空槽(41),所述空槽(41)内设有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法庭演示板(7);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通过连接块(43)连接于面板本体(4),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围绕所述连接块(43)转动;所述空槽(41)内有滑动轨道(420);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底端设于与所述滑动轨道(420)相匹配的滑动轮(421),使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可沿所述滑动轨道(420)移动;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上设有演示滑动轨道(422)与道具(423),所述道具(423)表面设有与所述演示滑动轨道(422)相互匹配的滑动块,使所述道具(423)可以在所述演示滑动轨道(422)上移动;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边缘设有与上卡扣(8)、下卡扣(9)相匹配的卡孔(43); 所述面板本体(4)背面还设有面板本体支撑架(8),所述面板本体支撑架(4)包括第一支撑架(81)以及第二支撑架(82),其中,所述第一支撑架(81) —端设于所述第二支撑架(82)内,且相对第二支撑架(82)可伸缩,所述第一支撑架(81)另一端连接所述面板本体⑷背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庭演示板(7)表面设有法庭道具(71),且所述法庭道具(71)固定设于所述法庭演示板(7)上;所述法庭演示板(7)边缘设有与上卡扣(8)、下卡扣(9)相匹配的卡孔(7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法条展示轴⑵至少为2个。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道具(423)选自房屋模型、家具、交通工具、匕首、棍棒中一种或几种组合。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本体(4)上下边缘设有分别设有上卡扣轨道(81)与下卡扣轨道(91),所述上卡扣(8)、下卡扣(9)分别在所述上卡扣轨道(81)与下卡扣轨道(91)内移动。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用于法律课堂教学的多功能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案发现场演示板(42)与所述法庭演示板(7)大小相同,且长宽各为所述面板本体(4)长宽的二分之一。
【文档编号】G09B19/00GK203825870SQ201420231204
【公开日】2014年9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8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8日
【发明者】李玉梅 申请人: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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