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标贴技术领域,具体来讲是一种带提手的标贴。
背景技术:
不干胶标贴也叫自粘标贴、及时贴、即时贴、压敏纸等,是以纸张、薄膜或特种材料为面料,背面涂有粘合剂,以涂硅底纸为保护纸的一种复合材料,并经印刷、模切等加工后成为成品标贴。应用时,只需从离型纸上剥离,轻轻一按,即可贴到各种物体的表面。
但是一般容器上的标贴功能单一,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提手的标贴,无需使用塑料袋或者纸袋,使用便捷。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提手的标贴,包括两个用于粘贴到容器外侧壁上的粘结部,还包括将两个粘结部连接起来的连接部;所述粘结部包括基层,该基层的下表面依次设置有胶粘层和可撕开保护层,基层的上表面依次设置有发泡层和竹纤维层;所述竹纤维层的上表面模压有标志区。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粘结部的一端设置有揭耳。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揭耳包括与粘结部相连的基部,以及与基部相连的折叠部。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折叠部的面积与基部的面积相对应。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标志区上涂覆有发光粉。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连接部和两个粘结部整体构成工字型结构。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基层由纸质材料制成。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可撕开保护层为PE膜。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发泡层为PS发泡板。
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容器为杯体、盒体、或者瓶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中,包括两个用于粘贴到容器外侧壁上的粘结部,及将两个粘结部连接起来的连接部,使用时,将连接部当做提手即可将容器提起,无需使用塑料袋或者纸袋,使用便捷。
2、本实用新型中,粘结部包括基层(纸质),该基层的下表面依次设置有胶粘层和可撕开保护层,基层的上表面依次设置有发泡层和竹纤维层;所述竹纤维层的上表面模压有标志区。由于基层和竹纤维层可降解,因此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另外,发泡层具有缓冲作用,直接在竹纤维层模压标志,从而避免使用镭射膜,不仅可以起到防伪作用,而且不会污染环境。
3、本实用新型中,粘结部的一端设置有揭耳。具体的,揭耳包括与粘结部相连的基部,以及与基部相连的折叠部。使用时,揭开可撕开保护层,将折叠部折叠,使其与基部粘结在一起,当用户需要撕下标贴时,捏住揭耳即可撕下标贴。
4、本实用新型中,标志区上涂覆有发光粉(铝酸锶盐、硅铝酸钙或者铝酸锶),因此,标志区更加美观、醒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带提手的标贴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粘结部的断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带提手的标贴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附图标记:
1-粘结部;11-揭耳;111-基部;112-折叠部;12-可撕开保护层;13-胶粘层;14-基层;15-发泡层;16-竹纤维层;17-标志区;
2-连接部;
3-容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见图1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带提手的标贴,包括两个用于粘贴到容器3外侧壁上的粘结部1,具体的,容器3为杯体、盒体、或者瓶体。该带提手的标贴还包括将两个粘结部1连接起来的连接部2;具体的,连接部2和两个粘结部1整体构成工字型结构。使用时,将连接部2当做提手即可将容器3提起,无需使用塑料袋或者纸袋,使用便捷。
参见图2所示,粘结部1包括基层14,具体的,基层14由纸质材料制成。该基层14的下表面依次设置有胶粘层13和可撕开保护层12,具体的,可撕开保护层12为PE膜。基层14的上表面依次设置有发泡层15和竹纤维层16;具体的,发泡层15为PS发泡板。竹纤维层16的上表面模压有标志区17。具体的,标志区17上涂覆有发光粉(铝酸锶盐、硅铝酸钙或者铝酸锶),因此,标志区17更加美观、醒目。由于基层14和竹纤维层16可降解,因此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另外,发泡层15具有缓冲作用,直接在竹纤维层16模压标志,从而避免使用镭射膜,不仅可以起到防伪作用,而且不会污染环境。
参见图1和图3所示,粘结部1的一端设置有揭耳11,揭耳11包括与粘结部1相连的基部111,以及与基部111相连的折叠部112。使用时,揭开可撕开保护层12,将折叠部112折叠,使其与基部111粘结在一起,当用户需要撕下标贴时,捏住揭耳11即可撕下标贴。优选的,折叠部112的面积与基部111的面积相对应,防止折叠部112或者基部111的粘接部分露出。
本实用新型带提手的标贴的工作原理为:
使用时,将可撕开保护层12揭开,同时将揭耳11的折叠部112折叠,使其与基部111粘结在一起;然后将两个粘结部1对应粘贴在容器3的外侧壁上,此时,即可将连接部2当做提手,提走容器3。
当用户需要撕下标贴时,捏住揭耳11即可撕下标贴。
本实用新型不仅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在其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