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示工具,特别是一种安全警示牌,可以应用于能见度低、危险性较大场合的安全警示牌,具体是一种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安全警示牌。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应用于能见度低、危险性较大场合的安全警示牌多数为普通的安全警示牌,通常是通过涂装容易被人识别的颜色来达到警示作用,但如果在见度低的情况下,或者相关人员的视觉或者听觉有障碍时,普通的警示牌就很难发发挥警示作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较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的应用于危险行业的安全警示牌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安全警示牌,能够有效提升人员对警示牌的识别效率,减少安全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本实用新型为达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安全警示牌,包括作为警示牌整体框架的外壳和PCB电路板,所述外壳上安装有继电器、开关、电源,外壳内设置有PCB电路板,所述PCB电路板上焊接有警示符号形状的LED灯、语音模块、LED点阵、超声波传感器以及Arduino控制器,所述LED灯的Vcc和Gnd与继电器的Vcc和Gnd连接,所述继电器的Vcc和Gnd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所述继电器的IN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A7口,语音模块的Vcc和Gnd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语音模块的A0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A8,LED点阵的Vcc和Gnd通过导线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LED点阵的DIN、CS和CLK与Arduino控制器的A6、A5和A4连接,超声波传感器的Vcc和Gnd和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连接,超声波传感器的TRIG和ECHO分别与Arduino控制器的A3和A2连接;所述电源连接控制器的Vcc和Gnd,所述开关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
所述电源和开关设置于所述外壳的侧部;
所述外壳的背面设置有不干胶;
所述警示符号形状的LED灯采用并联方式连接继电器,且能够高亮度显示警示符号;
所述电源采用锂电池。
本实用新型具备无人状态下LED点阵常亮,在有人靠近情况下,警示符号形状的若干LED持续高亮闪烁,语音模块能够发出提示语音的安全警示,能够有效减少因人员对警示牌的识别率低,警示牌的提示功能不足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有效的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警示牌采用锂电池供电,无需外接电源,且警示牌背面设有不干胶,方便固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背面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图;
图中1、外壳;2、继电器;3、开关;4、LED灯;5、语音模块;6、LED点阵;7、超声波传感器;8、电源仓;9、不干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安全警示牌,包括警示牌整体框架的外壳1和外壳内部的PCB电路板,外壳1上安装有继电器2、开关3、电源,所述PCB电路板上焊接有警示符号形状的LED灯4、语音模块5、LED点阵6、超声波传感器7以及Arduino控制器,所述LED灯4的Vcc和Gnd与继电器2的Vcc和Gnd连接,所述继电器2的Vcc和Gnd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所述继电器2的IN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A7口,语音模块5的Vcc和Gnd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语音模块5的A0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A8,LED点阵6的Vcc和Gnd通过导线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LED点阵6的DIN、CS和CLK与Arduino控制器的A6、A5和A4连接,超声波传感器7的Vcc和Gnd和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连接,超声波传感器7的TRIG和ECHO分别与Arduino控制器的A3和A2连接;所述电源连接控制器的Vcc和Gnd,所述开关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其电路结构如图3所示,开关3设在外壳的侧部,开关3与Arduino控制器的开关引脚Vcc相连。
外壳1如图2所示背面设置有电源仓8,电源仓8内设置有电源,电源采用锂电池,使得安全警示牌能够在没有外接电源和野外的环境中使用,方便携带和安装;外壳1背面周围贴有不干胶9,通过不干胶9能够将安全警示牌安装在平整洁净的墙上,无须挂绳,使用和维护方便。
本实用新型利用超声波传感器7检测距离,利用Arduino控制器控制LED点阵6在无人状态下常亮,LED点阵6分别显示不同的汉字,每个汉字的LED点阵6的Vcc和Gnd通过导线连接Arduino控制器的Vcc和Gnd,LED点阵6的DIN、CS和CLK分别连接Arduino控制器上相应的引脚,在有人靠近的情况下,警示符号形状的LED灯持续高亮闪烁,语音模块发出警示的提示语音,达到安全警示的作用。
最后应该表明的是,以上所采用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其优化改进,其他技术人员对本产品所做的基于本技术方案的改进,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