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设计用正八边形滚架旋转展示展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2673阅读:3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室内设计用正八边形滚架旋转展示展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育教学领域,具体是一种室内设计用正八边形滚架旋转展示展架。



背景技术:

室内设计通常利用展架进行展览,展架常放置在固定位置,供人们展览,但是,固定展架展览效果取决于周边的行人,只有当人们站立于展示位置前,才能看到展架上的室内设计作品,展览效果则不佳,不便于不同位置的人们看到展示作品,不能满足目前要求 360°全方位展示的要求;并且常规的展架展示板面积有限,展架一般是单画面或是正、反画面,一次仅能展示极少的室内设计作品,当较多作品展示时,需要使用大量的展架,因此急需一种旋转方便且能放置大批量作品的展架,便于人们自行操作多方位旋转展览的展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室内设计用正八边形滚架旋转展示展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室内设计用正八边形滚架旋转展示展架,包括正八边形滚架、支撑板、上盖板和展示框,所述支撑板上方设有上盖板,支撑板和上盖板之间通过端部竖直设置的立杆A和立杆B固定连接,立杆A和立杆B底部均连接有底座,所述支撑板和上盖板之间的立杆A和立杆B上均套设有轴承件,轴承件外侧连接正八边形滚架,立杆A和立杆B上的正八边形滚架之间通过若干展示框连接,展示框的两侧均设有连接耳,相邻展示框之间的连接耳通过轴销连接,展示框外侧面设有展板,所述展示框底部安装有底部滚轮,底部滚轮设置在支撑板上侧,展示框顶部安装有顶部滚轮,顶部滚轮设置在上盖板下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板和上盖板相互平行且均水平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立杆A和立杆B相互平行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展示框的宽度等于正八边形滚架侧面的宽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所述一种室内设计用正八边形滚架旋转展示展架,结构稳固,稳定性好,便于人们观看到若干幅挂在展板上的室内设计作品,并且支撑板的两侧均能供人们观看,提高了室内设计作用的展示效果,不但具有很好的支撑效果,移动效果好,省时省力,不易发生晃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正八边形滚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正八边形滚架、2-轴承件、3-底部滚轮、4-连接耳、5-轴销、6-支撑板、7-底座、8-立杆A、9-上盖板、10-顶部滚轮、11-展示框、12-展板、13-立杆B。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室内设计用正八边形滚架旋转展示展架,包括正八边形滚架1、支撑板6、上盖板9和展示框11,所述支撑板6上方设有上盖板9,支撑板6和上盖板9相互平行且均水平放置,支撑板6和上盖板9之间通过端部竖直设置的立杆A8和立杆B13固定连接,立杆A8和立杆B13底部均连接有底座7,立杆A8和立杆B13相互平行设置,通过立杆A8和立杆B13将支撑板6、上盖板9和底座8之间固定连接,结构稳固,稳定性好。

所述支撑板6和上盖板9之间的立杆A8和立杆B13上均套设有轴承件2,轴承件2外侧连接正八边形滚架1,正八边形滚架1横截面为正八边形结构,所述立杆A8和立杆B13上的正八边形滚架1之间通过若干展示框11连接,展示框11的宽度等于正八边形滚架1侧面的宽度,展示框11的两侧均设有连接耳4,相邻展示框11之间的连接耳4通过轴销5连接,展示框11外侧面设有展板12,通过转动立杆A8和立杆B13上的正八边形滚架1旋转,从而使若干相连的展示框11转动,便于人们观看到若干幅挂在展板12上的室内设计作品,并且支撑板6的两侧均能供人们观看,提高了室内设计作用的展示效果。

所述展示框11底部安装有底部滚轮3,底部滚轮3设置在支撑板6上侧,展示框11顶部安装有顶部滚轮10,顶部滚轮10设置在上盖板9下侧,底部滚轮3和顶部滚轮10的设置不但具有很好的支撑效果,而且方便展示框11沿正八边形滚架1转动,移动效果好,避免旋转时展示框11与支撑板6或上盖板9发生摩擦,省时省力,稳定性好,不易发生晃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