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信息技术的技能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3077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信息技术的技能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装置,具体为一种用于信息技术的技能展示装置,属于信息技术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信息技术展示中经常要对各种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展示工作,而设备的供电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设备为了便于移动和使用,往往使用多节干电池为设备工作供电,因而造成了较大的资源浪费,并且传统的展示装置往往不便于移动,因而灵活性较低,且因为展示平台本身无法为设备供电,而造成设备展示工作的不便,因而直接影响了信息技术展示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信息技术的技能展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信息技术的技能展示装置,包括壳体、底板、矩形环、顶板和侧板,所述壳体的底部焊接底板,所述壳体的外侧设有矩形环,所述矩形环的四面外侧均螺纹连接有紧固螺栓,所述矩形环的表面顶部均匀分布有顶块,所述壳体的顶部焊接顶板,所述侧板位于顶板的四面,所述顶板与侧板之间均固定连接有扭转弹簧,所述顶板与侧板通过扭转弹簧进行转动连接,所述壳体的外壁底部固定安装有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接口的一侧设有USB接口,所述壳体的内部一侧固定安装有蓄电池,所述蓄电池的一侧设有充电电路板,所述蓄电池与充电电路板进行电连接,所述充电电路板与充电接口进行电连接,所述壳体的内侧中部固定安装有稳压器,所述稳压器与蓄电池进行电连接,所述稳压器与USB接口进行电连接。

优选的,所述USB接口与壳体进行焊接。

优选的,所述充电电路板通过螺栓与壳体的内壁进行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顶块与矩形环进行焊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用于信息技术的技能展示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便于移动,并且可对侧板和顶板进行折叠和展开工作,从而能够构成一个较大的展示平台,并通过壳体内部的蓄电池可为信息技术展示设备进行供电,以此便于信息技术展示设备的展示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轴测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展开后的顶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的展开后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壳体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底板;3、矩形环;4、紧固螺栓;5、顶块;6、顶板;7、扭转弹簧;8、侧板;9、充电接口;10、USB接口;11、蓄电池;12、充电电路板;13、稳压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一种用于信息技术的技能展示装置,包括壳体1、底板2、矩形环3、顶板6和侧板8,所述壳体1的底部焊接底板2,所述壳体1的外侧设有矩形环3,所述矩形环3的四面外侧均螺纹连接有紧固螺栓4,所述矩形环3的表面顶部均匀分布有顶块5,所述壳体1的顶部焊接顶板6,所述侧板8位于顶板6的四面,所述顶板6与侧板8之间均固定连接有扭转弹簧7,所述顶板6与侧板8通过扭转弹簧7进行转动连接,所述壳体1的外壁底部固定安装有充电接口9,所述充电接口9的一侧设有USB接口10,所述壳体1的内部一侧固定安装有蓄电池11,所述蓄电池11的一侧设有充电电路板12,所述蓄电池11与充电电路板12进行电连接,通过充电电路板12,对蓄电池11起到过充保护。所述充电电路板12与充电接口9进行电连接,所述壳体1的内侧中部固定安装有稳压器13,通过稳压器13,可对蓄电池11的输出进行稳压出力,从而保证USB接口10的供电为6V电压,以此保证信息技术展示设备的正常工作。所述稳压器13与蓄电池11进行电连接,所述稳压器13与USB接口10进行电连接。

所述USB接口10与壳体1进行焊接。所述充电电路板12通过螺栓与壳体1的内壁进行固定连接。所述顶块5与矩形环3进行焊接。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需先转动拧松紧固螺栓4而使矩形环3移动到底板2处,从而使侧板8能在扭转弹簧7的带动下进行翻转,之后对矩形环3进行移动,并通过顶块6顶住侧板8,再拧紧紧固螺栓4而对矩形环3进行锁紧固定,完成该用于信息技术的技能展示装置的展开工作,之后可通过USB接口10与信息技术展示设备连接,从而为设备供电,并在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通过充电接口9为蓄电池11充电。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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