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标示牌,其特征在于:包括后侧开口的箱体,所述箱体的前侧板为透明的玻璃板,所述箱体的左侧和右侧均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下端设有底座,所述箱体的上端面设有控制箱,所述控制箱内设有两个电机,其中一个电机设于控制箱的左部,另一个电机设于控制箱的右部,两个所述电机的转轴向下穿过箱体的顶板后均设有齿轮轴,两个所述齿轮轴的上端均与对应的电机的转轴相连,下端均可转动连接在箱体的底板上,所述箱体内设有齿轮形皮带,所述齿轮形皮带的一端依次绕过两个齿轮轴的外侧面后与另一端相连,所述齿轮轴上设有外轮齿,所述齿轮形皮带上设有与所述外轮齿适配的内轮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形皮带的宽度与箱体的内腔的高度相适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形皮带由透明材料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形皮带的一端依次绕过两个齿轮轴的外侧面与另一端相连后形成一个腔体,所述腔体内设有照明灯管。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标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管通过导线与控制箱相连。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标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上设有控制照明灯管的第一开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上设有用于控制两个电机的第二开关。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的上方设有遮雨盖。